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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法律强调正当程序?

2023-08-25 03:58:25法律知识1

为什么法律强调正当程序?

首先,正当法律程序原则有利于防止行政权力滥用,保障实体公正的实现。人类法治实践的历程表明,程序是对权力进行控制的最佳工具。一套组织严密,设计合理,充分体现各方面“声音”的程序设计,无疑是使行政权力得以正确行使,相对人权利得以合法保障的最有效措施。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的使命正在于此。它要求行政主体不偏不倚;它给予当事人要求进行听证,参与权力行使的机会;规定了行政主体的表明身份,告知理由,说明依据等公开义务,从而使保证了行政权力得以公正、公平、公开的行使,防止权力滥用,保证了实体公正的实现。

其次,正当法律程序原则体现了对人权的保障。在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的基础上,作为程序的参与人可以依据正当法律程序性条款直接享有和行使程序性权利,如被告知理由,要求进行听证等,这可以规制国家权力的正当运行,是“以权利制约权力”的具体体现,从而保障人权的有效实现,防止国家权力可能给人权造成的不法侵害。

再者,正当法律程序原则是民主精神的具体体现。民主的本质就是由人民当家作主,凡属于人民自己的事,由人民做主。在正当法律程序原则要求下,行政机关的一切行为,包括立法、执法、司法、监督等,都必须让当事人或社会公众广泛地参与,这无疑是民主精神的具体体现。

正当程序重要的法律依据?

正当法律程序是指“要求一切权力的行使在剥夺私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时,必须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具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在《布莱克法律辞典》中,正当法律程序的中心含义是指:“任何其权益受到判决影响的当事人,都享有被告知和陈述自己意见并获得听审的权利。”

在1996年通过的《行政处罚法》中,对正当法律程序有着比较明显的体现。

这部法律首次将作为现代行政程序核心内容的听证程序引进了行政处罚领域。此外,《行政处罚法》还规定了行政处罚的公开制度、告知制度、说明理由制度等。

此后,《价格法》 、 《立法法》 、《行政许可法》等也规定了相关的听证制度。

这表明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在中国已开始落地生根。

什么是正当程序?

正当程序源于普通法系国家的自然正义观念,也即“任何人不能做自己案件的法官”、“法官作出裁判,应当听取双方当事人的主张”。

正当程序最早体现于英国的1215年《自由大宪章》,正式提出于1354年英王爱德华三世第28号法令,后又在著名的英国1689年的《权利法案》中得以兴盛。美国前联邦大法官威廉•道格拉斯评价道,“权利法案的大多数规定都是程序性条款。这一事实决不是无意义的。正是程序决定了法治与恣意的人治之间的基本区别”。(季卫东:《法律程序的意义》)正当程序最终历史性地确立于美国宪法1791年的第五修正案中的“正当程序”条款,“非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为美国的司法审查提供了最重要的宪法保障,更加巩固了美利坚法治与民主的基石。正当程序的规范与理念在美国已经深入人心,而在我国,即使是法制建设已历数年的今天,“正当程序”仍然徘徊于法治门外,彳亍而无所趋

什么是正当程序的源头?

英国大宪章是正当程序原则的源头。

根据:法律程序原则起源于英国古代《自由大宪章》,是西方古代“法的统治”观念与自然法学说的产儿.1215年英国国王签署的《自由大宪章》对正当法律程原则作了初步规定.大宪章第三十九条规定:“凡自由民,如未经其同级贵族之依法裁

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在行政法领域要求作到程序的中立,程序的参与及程序的公开.其对防止行政权力滥用,保证行政实体公正的实现,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落实民主精神也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在《布莱克法律辞典》中,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的中心含义是指:“任何其权益受到判决影响的当事人,都享有被告知和陈述自己意见并获得听审的权利.” 正当法律程序原则起源于英国法中的“自然正义”(Nature Justice),光大于美国法所继承的“正当法律程序”(Due Process of Law).到了20世纪,包括世界多数国家纷纷进行行政程序立法,通过立法将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确立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什么是正当程序原则的源头?

英国大宪章是正当程序原则的源头。

根据:法律程序原则起源于英国古代《自由大宪章》,是西方古代“法的统治”观念与自然法学说的产儿.1215年英国国王签署的《自由大宪章》对正当法律程原则作了初步规定.大宪章第三十九条规定:“凡自由民,如未经其同级贵族之依法裁

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在行政法领域要求作到程序的中立,程序的参与及程序的公开.其对防止行政权力滥用,保证行政实体公正的实现,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落实民主精神也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在《布莱克法律辞典》中,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的中心含义是指:“任何其权益受到判决影响的当事人,都享有被告知和陈述自己意见并获得听审的权利.” 正当法律程序原则起源于英国法中的“自然正义”(Nature Justice),光大于美国法所继承的“正当法律程序”(Due Process of Law).到了20世纪,包括世界多数国家纷纷进行行政程序立法,通过立法将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确立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正当程序具有哪些特征?

正当程序具有五个特征:合法 、平等 、参与 、公开 和时限 。

正当程序是法治思维的基本内容之一。正当程序的正当,表现为程序的合法性、中立性、参与性、公开性、时限性等方面。俗话说,正义不应缺席,也不应迟到,迟到的正义是有瑕疵的正义。程序的正当性包含的价值是程序的中立、理性、排他、可操作、平等参与、自治、及时终结和公开;通过正当程序达到宪法的至信、至尊、至上从而实现宪法权威。

程序法律的公开、透明性。

这是对程序法律本身的要求。现代法治原则的发展要求统治者以公布的成文法来进行统治,它要求:程序法律必须公布,这是程序法治的要求。对程序法律主体而言,公开的程序规则的存在是他们规划行为、预见结果的依据。

程序法律对程序过程本身透明提出明确要求,即法律程序诸要素为公众知晓。它的对立面直接指向“黑箱操作”,如在刑事审判中表现出的秘密审判。上述现代法律程序的“正当性”包含的程序性价值形态应当具有普遍性。它可以构成判断不同程序规则合理性的基本依据

正当程序主义是什么?

正当程序主义是英美法系的一条重要的宪法原则;

正当程序主义包含的价值是程序的中立、理性、排他、可操作、平等参与、自治、及时终结和公开;

通过正当程序主义达到宪法的至信、至尊、至上从而实现宪法权威。

正当程序主义作为一条重要的法治观念与宪法原则,起源于英国的“自然正义”,光大在美国,传播于全球。

注重程序公正日益成为现代法治国家共同的价值取向。

在我国,由于受“重实体轻程序”观念的影响,同时缺乏自然法的法律文化基础,程序意识相对落后,正当程序观念亦不发达。 

违反正当程序概念?

正当程序是英美法系的一条重要的宪法原则,起源于英国古代《自由大宪章》,是西方古代“法的统治”观念与自然法学说的产儿。

正当程序可以有效防止公权力滥用,遏制腐败,保障人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公权力主体滥权、恣意行为侵犯。

没有有效防止公权力滥用,遏制腐败,保障人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公权力主体滥权、恣意行为侵犯。

属于违反正当程序

正当程序可追溯于什么?

在英国, 正当程序原则最早可追溯到1215 年制定的《自由大宪章》第39 条。它规定: “ 凡自由民,如未经其同级贵族之依法裁判, 或经国法( Law of theLand) 判决, 皆不得被逮捕、监禁、没收财产、剥夺法律保护权、放逐或被加以任何其他方式侵害, 我们不得违反这些规定而为之。”

正当程序的底线标准是啥?

正当程序的底线标准是:中立性,“任何人均不得担任自己诉讼案件的法官”,这一程序正义原则包含的理念在于确保各方参与者受到裁判者平等的对待:与程序法律结果有牵连的人不能成为程序主持者;作为程序主持者与接受程序法律结果的法律主体任何一方不得有利益或其它方面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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