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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据的法律效力? 房屋维修基金收据什么样,有发票么?

2023-08-24 13:51:44法律知识1

收据的法律效力?

收据是收付的凭据,是经济业务活动过程中记载经济往来内容,凭以收付款项或证明资金转移的书面证明,是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重要凭证依据。其效力不同于白条,具有合规合法性,符合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等三性,即具有法律效力,收据属于书证的一种。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一般来讲收据属于一种证明力较低的证据

房屋维修基金收据什么样,有发票么?

有正式的票据,是当地房管部门开具的,同时在房管局维修基金窗口(或科室)有存档。 满意请采纳,谢谢

收据上只写姓,有法律效力么?

首先要说明的是:借条上有两个人的签名,那么此二人对借款应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你的钱可以要求二人中的任何一人全部支付借款,不是像你说的每人只能要一半。还你全部借款的人可以向另一人要,至于怎么要就与你无关了,所以此事你没有必要担心。 至于当事人签名只有名字没有姓能否认可其签名的效力问题,如果其不承认是他前的,可以申请法院笔迹鉴定,或提供其他证人证言,这样法院一般也会认可的。

在收据上盖发票章,有没有法律效力?

发票专用章是在税务局备案的开具发票的专用印章,是与发票开具的行为紧密相关的,其用途即证明发票开立的事项是公司行为。 收款收据是作为企业非经营性收入的票据,单位的款项收取是财务部门的责任范围,加盖的印章说明财务部门代表企业收取了收据注明的该笔款项。按照收款收据的管理规范,加盖的应为财务章,说明财务部门对此笔款项收入的确认。 鉴于公章具有公认的法律效力,加盖公章的收款收据在实务上也一般将其视为合法的收据。 但是,在收款收据上加盖的印章若为发票专用章,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发票专用章仅仅是作为在税务部门备案的专用印章,其使用范围是严格限制的。也就是说,在印章管理人员的安排上,一般独立于开票人、相关销售人员即可,是无须专门的财务人员或公司的领导对发票专用章进行专项的管理的。 所以,除了发票之外的票据上加盖的发票专用章,不能够说明财务部门或公司领导对该笔款项的收取是知情的,也就不能由财务部门或公司领导对该笔款项承担相应的责任,故是不能够将其视为企业已收取了收据所标明款项。所以加盖发票专用章的收款收据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银行汇款会有相应的发票或收据么?

如果是对方不想要发票,你们可以考虑发票还是照常开,只是不交给对方,这样你们的帐务处理可以合法化,该交的税金照常交。

如果是你们不想开发票,那收回的款项就应该尽量不要通过银行,如果已经通过银行了,可以做为预收帐款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帐款

然后在适当的时机,将预收帐款转为营业外收入,解释为交易取消,对方将预付的帐款做为违约金赔偿给你们,这样你们可以将这笔收入合法入帐,体现为利润,但是一定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电子发票能打印么有法律效力么?

可以打印,有法律效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规定,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消费者可用于维权或报销;受票企业可作为正式的会计凭证入账。

没有收据可以要求开发票么?

可以。

没有收据是可以开发票的。收据是结算的单据,表示款项的支付已经收到的意思表达。 发票是物权转移的单据,表示发票所指货物(物品)的所有权已经由开票人转移至被开票人了(少量发票是购货方开票予销货方,如农产品收购凭证)。发票一般而言涉及交税问题。 正规的收据也是要税务部门监制的,是收款方开予交款方的

全款买房只有收据,没有发票正常么?

这种情况应该不存在,发票有几联的:

1.发票联:购买方记账凭证

2.抵扣联

3.办证联(专用于办房产证

4.财务联:开发商记账凭证

全丢了,也不太可能……

既然发生来,那么:

1.先问当地房管局,这样的情况需要怎么处理,哪些手续?(他们遇到这样问题太多了)

2.去购房人与开发商一起去找税务局,看看税务局怎么处理。

收款收据上盖上发票专用章有法律效力吗?

发票专用章是在税务局备案的开具发票的专用印章,是与发票开具的行为紧密相关的,其用途即证明发票开立的事项是公司行为。

收款收据是作为企业非经营性收入的票据,单位的款项收取是财务部门的责任范围,加盖的印章说明财务部门代表企业收取了收据注明的该笔款项。

按照收款收据的管理规范,加盖的应为财务章,说明财务部门对此笔款项收入的确认。

鉴于公章具有公认的法律效力,加盖公章的收款收据在实务上也一般将其视为合法的收据。 但是,在收款收据上加盖的印章若为发票专用章,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发票专用章仅仅是作为在税务部门备案的专用印章,其使用范围是严格限制的。也就是说,在印章管理人员的安排上,一般独立于开票人、相关销售人员即可,是无须专门的财务人员或公司的领导对发票专用章进行专项的管理的。

所以,除了发票之外的票据上加盖的发票专用章,不能够说明财务部门或公司领导对该笔款项的收取是知情的,也就不能由财务部门或公司领导对该笔款项承担相应的责任,故是不能够将其视为企业已收取了收据所标明款项。所以加盖发票专用章的收款收据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请问收据具有法律效力吗?它与发票的区别是什么?

发票和收据的区别1、发票是指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和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凭证。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发放和管理,纳税人根据经营范围向税务机关领购相关发票。发票最主要的作用有两个:一是经营活动的原始凭证,这既是买方的支出证明,同时也是卖方收入证明,是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会计核算的重要凭证。

二是买方维权的合法凭证,万一质量有问题时,就可以索赔。 2、收据仅适用于与经营无关的往来款项的凭证。如果要进入成本费用的,必须是发票!如果收据入成本费用的话,税务部门查到后,要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33%的税率)。官方与非官方,正式与非正式,标准与非标准。

。。发票可以报销,而收据不行!!发票是报销凭证,商家要上税的。收据只能作为往来款项的凭据发票才是正式的合法的凭证。 如果商家以收据代替发票的话是违法行为,因为税务局通过发票使用情况来监管商家是一个重要手段。 同时,发票的开具金额也是商家缴纳税款的依据,因此,很多商家不愿开具发票,即使要开,税金也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现在对每个一般纳税人包括小规模纳税人来讲。发票分为增直税票和普通发票,基本上每个企业在进行购销时都要正式发票而不是收据。因为发票才是合法的原始凭证依据,符合会计法的要求。真对收据来说只是在一些小的企业有不要正式发票也可入账,还可从中降低价格来实现目地。

发票和收据的主要区别在于,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而收据通常不是确定经营收入的依据,仅作为一种往来款项的收付凭证,如借款、押金、预收款项的收取等。收据不能替代发票使用。 发票和收据区别在于发票是国家税务局出版的统一发票。

象征了国家的税法。又是国家财务的凭证。 收据是货物交易的一种双方认可的凭证。并不代表国家的财务和税务。发票是指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和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凭证。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发放和管理,纳税人根据经营范围向税务机关领购相关发票。

发票最主要的作用有两个:一是经营活动的原始凭证,这既是买方的支出证明,同时也是卖方收入证明,是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会计核算的重要凭证。二是买方维权的合法凭证,万一质量有问题时,就可以索赔。 收据仅适用于与经营无关的往来款项的凭证。目前正规的收据有两种,一是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二是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

如果要进入成本费用的,必须是发票!如果收据入成本费用的话,税务部门查到后,要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33%的税率)。###发票是报销凭证和买卖的正式依据即证据。而收据则起不到这样的效力。###发票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原始凭证 而收据是企业自己印制或购买使用的 仅仅是凭证罢了###简单回答:发票和收据必须是税务局统一印制才有效,开具后都要交税。

发票有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2种,普通发票不能抵税,增值税发票可以抵当月税款;收据主要是开具暂收暂付款。###发票(到税务局购买)是企业(以盈利为目的、需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收款时,向购买方、接受劳务方开具的收款凭证,是付款方付款、记帐的凭证。

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必须开具发票。收据有企业自制收据的和财政部门监制的财政收据,企业自制的收据只能用于非经营性暂收、预付的结算,也即不能用于收入性质的结算;财政部门监制的财政收据(到财政局购买)是行政、事业单位收取费用时开具的收款凭证。一般的情况下,企业内部可以使用自制收据,但是最好使用由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

###发票就是交税的意思,如果是向单位购买的东西还能够报销,消费者还可以凭发票维权,而收据只是一张没有法律效应的凭证,小商小贩都能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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