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金法院能否执行?法律依据是什么?
低保金法院能否执行?法律依据是什么?
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低保是国家为了维持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低保标准且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家庭正常生活给予的社会保障,不属于家庭收入,不能被法院强制执行。
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终止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有哪几种?
6种情形,具体如下: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睢宁人民法院执行局公开宣布担保人的房产不能执行不知有何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所以,执行法院执行不作为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你可以依照民诉法202条的规定,向该法院提出书面的执行异议。另外,对于担保房屋,一般是不考虑唯一住房不能执行的。这个就和房屋买卖一样,不可能那个把唯一住房卖了,收了别人的房款,然后又一唯一住房不能执行抗拒执行吧?这样不是乱套了?法院执行的工程款怎么交税?
法院判决执行的工程款应当缴纳税费的。
建筑工程税费由建设单位付给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代缴。根据法律规定,承包人或者承租人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缴承包费或者租金的,承包人或者承租人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收入和所得纳税,并接受税务管理
公积金执行的法律依据?
法院可以执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但是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从上述规定中可以看出,住房公积金具有一定的专属性和基本保障性,但其在法律本质属性上还是公民所有的可以支配使用的合法财产,自然具备了强制执行的理论依据。
根据《立法法》第八十八条,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财产。
因此,在被执行人具备基本住房条件下,人民法院有权对其所有的住房公积金强制执行。
保全法院与执行法院的含义?
保全与执行的区别
1、依据不同:
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在生效判决尚未产生之前;而执行程序中的财产保全,已经是在执行生效判决了。
2、申请的主体不同:
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申请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法院不得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3、申请财产保全的时间不同:
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在案件受理后、判决生效前提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起诉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4、对申请人是否提供担保的要求不同:
诉讼中财产保全,人民法院责令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没有责令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的,有关的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不提供担保。而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法院执行医保卡不能用?
一、医保卡内的资金,是为了保证公民身体健康的保障金,法院不得强制执行。
二、当事人即使上了法院的失信执行人黑名单,也不影响医保卡的使用。
执行精准扶贫的时间?
2015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正式宣布实施精准扶贫战略,发起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明确提出到2020年将实现现有标准下7000多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并对如何实现这一目标进行了部署,一系列扶贫脱贫的政策措施即将全面推进。
法院不能保全的财产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的可执行财产。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对方如果有藏匿、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如果对方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对方确无可执行财产,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申请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按揭的车法院能不能强制执行?
按揭的车法院能仍能强制执行的。
被执行人按揭购买的车辆,所有权仍归被执行人所有,法院在执行时仍可以依法对该车辆实施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只是在拍卖所得款中,应该首先偿还抵押债权后,余额才可以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款交给申请人。
《担保法》
第三十三条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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