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考研档案问题? 辞职后档案放在哪的问题?
辞职考研档案问题?
答:辞职考研档案问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档案转移:辞职后,应及时将个人档案转移到下一个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地人才市场,以便后续工作或考研时使用。档案转移一般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 离职证明:辞职后,应向原单位申请离职证明,证明个人离职的时间、原因等相关信息,以便后续工作或考研时使用。
3. 存档备查:辞职前,应当将个人工作期间的重要材料、证明和文件进行存档备查,以便日后证明个人工作经历和业绩。这些材料包括任职证明、工作证明、工作业绩记录、培训证明、奖惩记录等。
4. 考研申请材料:在准备考研时,需要向所在高校或招生单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位证书、成绩单、推荐信等。辞职后,需要在申请材料中说明离职原因和时间,并附上相应的离职证明和档案转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辞职后的档案问题需要及时处理,以免影响后续工作或考研等计划的顺利进行。同时,建议保留好相关证明材料和文件,以便日后的查阅和使用。
辞职后档案放在哪的问题?
辞职后档案可以选择转回户口所在地街道,或者户口所地人才中心 如果选择放在户口所在地街道,需要本人拿身份证、户口本到街道办理,由街道出调档函到现在存放档案单位调取。
不过如果档案存在在街道按无业处理,没有工龄累计。
如果选择放在户口所在地人才中心,需要本人拿身份证、户口本办理,人才中心审核属于职工档案并且属于户口属于辖区范围的,会出调档函到现存档案单位调取。在人才中心存放档案可以计算工龄。
辞职考研的转移档案问题,急?
必须要接收函,人才市场才会把档案寄回去,不要急,可以办的
辞职员工的档案保存多常时间?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第五十条等规定,劳动者有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如拒绝办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在编教师辞职档案问题?
在编教师辞职档案问题的管理
1、档案随户口:一般公立校都有接收档案的人事权,凭现工作单位开具档案调函到你档案原存档人社局办理调档手续转入现工作单位;如果你的单位没有接收档案人事权,但你的单位在人才开户,委托人才代管你单位的人事档案,凭现人才开具档案调函到你档案原存档人才办理调档手续转入先工作单现;如现工作单位无接收档案人事权或不要求档案,档案无须转递,保存在原存档机构或转回户口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保管。
2、灵活就业:辞职后无工作单位接收即为灵活就业;先到现存人才开调档函,凭调档函到原档案存档机构办理档案转递手续,由原存档人才寄送现存档案到户口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
3、新单位改派:办理改派手续需要带上报到证和毕业时签约单位的离职证明,如新单位需要档案需提交与新工作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无工作单位无效提交三方协议。
关于档案问题?用人单位会看新员工的档案么?
现在的用人单位一般都不会查看档案,除非你是国家安全部门,呵呵。 大哥,那像怎么进去的,一般用人单位招聘的时候就已经了解了你学业成绩情况,都和你签合同了,再看这些未必太晚了吧,所以一般都没有人看!
员工辞职的原因?
有很多的,1、家庭原因。家庭原因比较广泛,例如:父母生病问题、家里孩子问题、结婚问题等等。在讲述辞职的时候要有礼貌,不能因为着急,就用无理的态度对待领导。
2、个人原因。个人原因不用想就是不想继续干了,给领导讲述辞职的时候,要说清楚自己内心的想法,或者自己需要处理的事情,不能工作没做完,就直接离开公司。
3、公司原因。公司原因大部分是工资的问题,毕竟长时间在外打工,每个人都想要拥有稳定的工作,若是工资低的话,想要辞职的思想会更加浓烈,不过,也有因为环境问题,提出辞职的。
档案管理的法律依据?
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
第十条 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 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 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第十一条 机关、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
第十二条 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保存的文物、 图书资料同时是档案的,可以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由上述单位自行管理。
档案馆与上述单位应当在档案的利用方面互相协作。
第十三条 各级各类档案馆,机关、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对档案的利用;配置必要的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技术, 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十四条 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鉴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 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和办法,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禁止擅自销毁档案。
第十六条 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 对于保管条件恶劣或者其他原因被认为可能导致档案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 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代为保管等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的措施;必要时,可以收购或者征购。
前款所列档案, 档案所有者可以向有关档案馆寄存或者出售,严禁倒卖牟利,严禁私自卖给外国人。
向国家捐赠档案的,档案馆应当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 禁止出卖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
档案复制件的交换、转让和出卖,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档案以及这些档案的复制件,禁止私自携运出境。
怎样拒绝员工的辞职?
用工资会提高和他谈谈
用公司前景好和他谈谈
这两点,员工百分百会喜欢
辞职后的档案怎么处理?
个人档案不可以删除,不可以自己取出保管。
劳动者辞职后,个人档案应当由用人单位转送新单位,没有新单位的转送劳动部门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设区劳动保障所。
劳动部、国家档案局《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劳力字〔1992〕33号
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扩展资料:
辞职后,档案必须托管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能个人保管档案。如果辞职后跨地区工作,档案可由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也可由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档案托管后,你得到相应的人事服务,比如上面所提到的有关证明材料的开具,还可以报考公务员,调进国有企事业单位等。
档案转移的方法是:由个人向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出具本人与原单位解除行政隶属关系的文件(如辞职批文),然后办理委托人事代理手续。由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向你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你的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随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与你签订档案管理合同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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