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旷工怎么处理?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
员工旷工怎么处理?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
员工旷工处理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 原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但该条例已经于二○○八年一月十五日国国务院令第 516 号废止。 旷工,是指职工在正常工作日无正当理由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属于严重违纪行为。根据《劳动法》第四条、《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在依法制定规章制度中规定处罚办法。一些省市规定对用人单位没有明确规定处罚办法,职工连续旷工15天的,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支持。 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浙法民一(2009)3号 第四十五条对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连续超过十五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已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无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的相关法律规定?
如果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受到伤害,则应当由公司负责。否则公司不用承担责任,公司也可以与员工进行约定,免除此类情况下的责任。
半天工作制相关法律规定?
半天工作是指临时用工或者非全日制用工,试用劳动合同法
员工在工作场所发生车祸怎样赔?
在工作的地方算工伤,工资也要发给受害者,受伤者,医疗费用都由工司承担,一般都是由保险工司赔偿的,还有在工作的工司,在工作的工司赔偿大不分,其他的由保险工司赔偿,现在国家规定的太好了,还可以买五险,买了五险也可以从五险里面赔偿的,
如何控制员工带零食进入工作场所?
这样的事情实在是不好控制的,你可以写通知, 可以罚款,但是没有抓拍的话也是没用的,你可以安装点摄像头, 其次,多做做员工的思想工作才是正途。
娱乐场所保安员工作细则?
根据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公安部《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发挥娱乐场所保安员的履职作用,结合我区实际,特对娱乐场所保安员工作职责规定如下: 一、维护娱乐场所治安秩序,及时发现和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置娱乐场所内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做好娱乐场所各项安全防范和巡查工作,及时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并向客户单位、辖区派出所及有关职能部门报告,有权利督促客户单位进行整改。 三、对进入娱乐场所人员进行安全检查,防止人员携带管制刀具和危险物品进入场所,一经发现应婉言谢绝其进入场所,强行进入的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处置。 四、对于个别滋事生非人员要好言劝离,对控制不了局面情况,要及时向管区民警或110汇报,发生了案件要保护现场、保全证据、滞留目击证人。 五、加强对场所服务生的治安防范教育,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六、每天上岗前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消防演练。 七、督促娱乐场所落实从业人员等信息采集工作及从业人员上下班实时刷卡制度。 八、每天向管区民警做一次工作情况汇报。 九、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娱乐场所内其它相关工作。 娱乐场所安检门配备使用工作规范 根据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公安部《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为维护娱乐场所正常的经营秩序,特对我市娱乐场所安检门的配备、使用工作规范如下: 一、娱乐场所安检门必须设置在主要通道入口处,场所有多个通道的应同时设置安检门或对其他通道用移动隔离设施进行临时隔离; 二、娱乐场所应在安检门的旁边配置桌子和存放物品的器具,进入场所的人员接受安全检查时应自觉拿出手机、钥匙等物,配合安全检查人员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三、每个安检门要落实1至2名专职保安人员负责安全检查工作,保安员应主动引导进入场所的人员通过安检门进行安全检查; 四、安检门的检测灵敏度应当调整至可以发现小型刀具; 五、检测时安检门发出警示信号的,安全检查人员应仔细对其进行检查,需要开包查验的,要提醒当事人自行开包接受查验; 六、当安全检查发现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时,保安人员应立即向110报警,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对拒绝安全检查的人员,要耐心说服劝导,经劝说仍无效的,可以拒绝其入场。 娱乐场所从业人员信息卡使用管理规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按照国家有关信息化标准规定,切实加强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管控,对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发放信息卡实行信息化管理,现就信息卡使用管理等问题规范如下: 一、办理信息卡的范围 凡在娱乐场所内从业的人员,除法人、投资人、经营负责人及取得保安资格证的保安人员外,其他从业人员均要办理从业人员信息卡。 二、信息卡的使用管理 1、从业人员信息卡实行一人一卡,全东胜区通用。从业人员在上班期间必须统一佩带信息卡上岗。 2、娱乐场所实行从业人员上下班实时刷卡(信息卡)制度,从业人员每天必须在上下班时持本人信息卡在专用读卡器上刷卡,通过娱乐场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实时、如实将从业人员相关信息传输到公安机关。 3、从业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刷卡。 4、新招收的从业人员,场所业主必须要求其在24小时内到指定地点办理信息卡(正在办理信息卡的人员凭办理单位相关凭证上岗)。 5、从业人员应妥善保管信息卡,防止信息卡损坏、遗失。 6、从业人员信息卡损坏、遗失的,应在24小时内补办。
工作地点变更,员工不愿去算不算旷工?
员工不服从公司安排,你当然可以按正常流程去处理啊。
不过,工作地点变更这事,有没有特定人员的针对性,如果是有的,那人家不愿意,你可以找他谈,他实在是有困难,可以再酌情考虑。如果是大家都要变更工作地点,他不服从当然算 旷工,或者可以提离职走程序就好了。如果他只是想离职获得补偿,你直接跟他谈开就好了。反正旷工几天就算自离了!
企业变更员工的工作岗位怎么办?
《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
,应当遵循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到,企业要变更职工的劳动合同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提出变更合同的条件;(2)必须遵守协商一致的原则,在变更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必须对变更的内容进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进行变更;(3)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也就是说变更合同的程序和内容都要符合法律和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因此。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单方面
变更劳动合同
是不合法的。
若企业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变动职工工作岗位时,要先同职工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变动。如因职工不同意变动,要做好思想工作,不能以行使企业自主权为由,强行在合同履行期间变动职工的工作岗位,甚至在职工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作出停发工资、限期调离等决定,这样做既侵犯职工合法权益,也是一种违约行为,企业应负违约责任。
员工接与本职工作相关的私活,这样的员工怎么处理?
员工在入职时,签的劳动合同里,可能都明文规定了不可以干私活。如果发现员工干私活,那么,这个员工的行为就有违其职业道德。一般情况下,员工干私活有可能工资不够生活,也有可能员工工作做完了利用业余时间做的。做为主管领导,你不妨去了解清楚,员工是工作时间/非工作时间做私活、做私活的性质等等问题。一、如果这个员工不是在工作时间,
没有利用公司的平台和客户资源、也没有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这种情况下接私活,那属于私人兼职行为,公司是无权干涉的。
以个人的名义为客户服务,那就是他个人的行为,产生的民事关系与公司无关。二、如果员工是以公司名义进行服务、销售产品。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应该有被代理人承当民事责任的规定,那么,公司就要承担因此产生的民事责任。
同时,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管理规定对这个员工进行处理,包括:通报、罚款、赔偿损失、降级、开除等。如果损失严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这种私活的性质,虽然员工不是销售你们公司的产品,但是这个员工是以你公司的名义来进行服务的。至于如何处理员工干私活这个问题,我觉得要看人、看事,具体对待。而且,不同的人也有不同处理方式。性情温和的人,不当面揭穿,会私底下提醒一下你,注意公司规章制度;性情比较火爆的人,会当场发脾气,让员工难堪。我觉得,如果发现员工上班干私活,态度委婉一点,和员工沟通一下,了解清楚事情真相。如果这个员工本职工作做的很好,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他干私活是家里生活困难、还是什么其他原因;如果这个员工本职工作都没有做好,跑去干私活,那么对照公司规章制度,给予惩罚,先警告不罚款,下次绝不允许。凡事有度,做人如此,管理亦如此。看破不说破,给员工留足面子,但也得让他知道自己已经被觉察。试用期内公司需要为员工买社保吗?有无相关的法律规定?
试用期内公司是需要为员工购买社保的,在入职起30日内没买就违法了。
社会保险法第第五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一旦进入试用期,员工与公司就建立的劳动关系。而一旦劳动关系建立就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第八十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019年8月22日,由51社保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2019》显示,在入职当月或次月及时参保的企业比例达到77.5%,相较去年有了较为明显的回升,这反映出企业社保合规意识逐步增强。不过,仍有19%的企业选择试用期结束后才开始为员工缴纳社保,居于不合规操作的首位。这表明,由试用期未按照规定及时参保导致的试用期社保“盲区”值得各方关注。
员工社保缴纳大部分公司会以每月15日为分界线,当月15日之前入职就会购买社保,15日之后入职的下月起购买社保。具体看每个公司的规定。
遇到社保不合规和不清楚的也可以拨打社保局电话咨询
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 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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