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的解除情况有?
收养关系的解除情况有?
1、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一致,同意解除的。但应当注意的,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收养、送养人协商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如果养子女不同意的,双方不得解除收养关系;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法律依据】
《收养法》第二十六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解除收养关系后的户口怎么处理呢?
是的。收养法第二十九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所以一方不想恢复关系也可以拒绝恢复。那养子的户口也不必迁过去
听证程序的法律有哪些?
听证程序的规定主要包含在以下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行政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单行政法律。
法律关系有哪些?
在法学上,由于根据的标准和认识的角度不同,可以对法律关系作不同的分类。本答复采用下列分类;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纵向的法律关系和横向的法律关系;单向法律关系、双向法律关系和多向法律关系、 第一性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
断绝父子关系的法律程序?
在法律上,亲生父子是不能断绝父子关系的,只能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允许子女与父母断绝关系。【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规范法律关系有哪些?
一、内容与表现形式的关系:
1、规范的范围大于条文;
2、规范与条文不是一一对应的;
3、有时一个法律条文可以包含多个法律规范;
4、有时一个规范要通过多个法律条文来予以表现。二、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反映国家意志的,具体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
通常我们认为法律规范不是实体规范,就是程序规范,这也可以说是法律初学者最容易犯的毛病,
司法程序和法律程序有哪些区别?
司法程序和法律程序的区别如下:司法程序一般意义上的程序,泛指人们从事一定活动所经过的方式、方法、顺序、步骤等的总称。程序有法律程序与非法律程序之分,前者又根据适用的范围、对象不同,有选举程序、立法程序、司法程序与行政程序等之分,分别适用于选举活动、立法活动、司法活动以及行政活动。司法程序,又称诉讼程序,是指司法权行使时所必须遵循的法定的方式、方法、顺序及步骤等的总称,包括起诉程序、审判程序等不同的内容。司法程序是司法权的构成要素之一,程序改革在司法改革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发挥着十分独特的作用。法律程序,人们遵循法定的时限和时序并按照法定的方式和关系进行法律行为。在这个意义上,法律程序有三个特点:法律程序是针对特定的行为而作出要求的。法律程序是由时间要求和空间要求构成的,换言之,法律程序是以法定时间和法定空间方式作为基本要素的。法律程序具有形式性。
刑法上的法律关系有哪些?
1.刑事法律关系是指刑事法律所调整的国家与公民(包括某些特定法人)之间的一种社会关系。在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的主体一方是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为代表的国家,另一方是触犯了刑事法律或者为刑事侵害行为所侵害或者依法参与刑事诉讼活动的公民。刑事法律关系由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三部分组成,可以其性质可以分为刑事实体法律关系、刑事程序法律关系和罪犯改造法律关系。
2.刑事法律关系是指在犯罪人与国家司法机关之间因为犯罪事实而产生的、由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3.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于犯罪而产生的、存在于国家与犯罪人之间的特殊权利义务关系。它属于部门法律关系,受制于、渊源于宪法法律关系。
4.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加以调整的因为违法犯罪行为而引起的具体控罪主体和具体犯罪主体之间为解决犯罪构成和刑事责任而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
5.刑事法律关系是指因以犯罪为核心的法定事实为依据而产生、变更、消灭,由刑事法律规范加以调整的国家与犯罪人之间的受制约的刑罚权与有限度的刑事责任的关系。
法律关系的内容有哪些呢?
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权利和义务。
1)权利
权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在法定范围内有权进行各种活动。权利主体可要求其他主体作出一定的行为或抑制一定的行为,以实现自己的权利,因其他主体的行为而使权利不能实现时有权要求国家机关加以保护并予以制裁。
2)义务
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必须按法律规定或约定承担应负的责任。义务和权利是相互对应的,相应主体应自觉履行建设义务,义务主体如果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济法律关系有哪些?
经济法律关系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经济权利和应承担的经济义务。它包括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两方面的内容。
1.经济权利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经济权益,也就是要求义务主体作出某种行为以实现或保护自身利益的资格。经济权利的含义有三点:(1)享有经济权利的主体,在经济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内,根据自己意志从事一定的经济活动,支配一定的财产,以实现自己的利益。(2)经济权利主体依照经济法律、法规或约定,可以要求特定的义务主体作出一定的行为,以实现自己的利益和要求。(3)在经济义务主体不能依法或不依法履行义务时,经济权利主体可以请求有关机关强制其履行,以保护和实现自己的利益。
2.经济义务经济义务是指法律规定的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行为的约束力。经济义务的含义有三点:(1)承担经济义务的主体依照法律、法规或合同的规定,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行为,以实现经济权利主体的利益和要求。(2)经济义务主体应自觉履行其义务,如果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义务,将受到国家强制力的制裁。(3)经济义务主体履行义务仅限于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的范围,不必履行上述规定以外的要求。应当注意的是,在经济法律关系中,因经济法律关系的种类不同,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具有不同的属性。在平等的经济法律关系中,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具有自愿性、对偿性;在管理经济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来自国家的授权,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不具有对偿性;在劳动经济法律关系中,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具有自愿性和报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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