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内容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怎么算?

2023-08-20 22:29:52法律法规1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怎么算?

土地补偿计算公式

使土地补偿更加规范的计算公式

土地补偿计算公式即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采集者退散;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基本信息

中文名 土地补偿计算公式

应用范围 土地补偿

所属领域 计算公式

意义

使土地补偿更加规范

基本介绍

土地补偿计算公式

(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采集者退散

(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

例如:某市建设博物馆需要征收土地120亩,该耕地平均年产值为5000元/亩,补偿方案批准补偿倍数为:土地补偿费10倍;安置补助费为10倍,该村人均耕地为0.8亩,问该村应获得多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120亩*5000元/亩*10倍=6,000,000.00元 (每亩为50000元)

安置补助费=(120亩/0.8亩)*5000元/亩*10倍=7,500,000.00元 (每口人为50000.00元)

房屋征收搬家补偿费法律依据?

拆迁过程中的搬家补贴,一般会按当地的情况,上级部门给予内定的搬家补贴标准。

2021土地征收安置补偿费是多少?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为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房屋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的区别?

房屋补偿费是只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补偿。补偿原则是不低公告日房屋所在地市场价格,比如您现在房屋价格市场价大概每平米5000元,那么补偿价格则在5000元左右。总平面乘5000元就是房屋补偿费。具体参看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根据房屋位置、装修程度、房屋新旧等因素得出)

安置补偿费是安置搬家过渡的费用。根据的描述补偿不合理。可以进一步和拆迁方谈判取得合理补偿。

征地后死亡的,能享受征地安置补偿费吗?

征地拆迁时会由村里牵头,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开会决定一个截止日期(一般为补偿费安置协议的生效日期)。在这个日期之时还活着的,能被确认为成员的,则即便下一刻就去世了,在以后的征地中都能分得人均的土地补偿费,直至某次村集体在次开会重新确认成员时“死亡人口被2/3以上的农户否决或重新确定界定日期”为止。

在征地拆迁安置协议签订之前死亡的,一般不予确认成员身份,没有人头费,但是死者的承包地的补偿款由其他家庭成员共有。 涉及征地补偿的问题影响因素较多,较为复杂,具体问题需具体分析

部分征收承包地有安置补偿费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该条款明确了征收土地时,给予的征收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四部分费用。

由于补偿性质以及人身依附性的不同,四部分征收补偿费用的具体所有者也是有所不同的。

具体而言,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相对应的土地补偿费是归属于村集体的。这部分补偿利益的利用由村集体通过召开村民会议等形式来决定用于村里面的公共设施建设或者是公共利益。

这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有规定,即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则还需要细分。这由土地承包关系来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分配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即:

《解释》第二十二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

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

土地承包关系里,发包方一般是村集体,承包方则是具体到农民个人。在征收实践中,征收方一般会将土地所有的补偿利益发放给村集体,再由村集体分发到农民个人。

在这样的情形下,如果承包地被征收,承包方,也就是被征收的农民,有权要求村集体支付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用。

再具体细分,实践中存在承包人将土地使用权出租、转包情形。这时候就有三方关系,即:发包方、承包方、转包人/承租人。此时就要区分附着物和青苗的具体所有者了,由其具体所有人享有相对应的补偿利益。

《解释》第二十三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

安置补偿费一般是针对有户籍的被征收人而言。享有被征收地的户籍,一般都要给予安置补偿。另外,法律规定征收补偿有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供被征收人选择。因此,如果被征收人不想要房屋安置的,可以要求村集体给予相等额的货币补偿

“提存”的概念是什么?

提存公证是公证机关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交付的提存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熟时交付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的活动。公证处是接受和转交提存物的部门;提存公证的原因是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利益;提存公证的结果是一旦提存的物交到公证处,债权人或担保人即失去了对提存物的控制权,当给付条件成就时由公证处将提存标的物交付债权人;提存公证的法律效力为:一是债之消灭及债之标的物风险责任转移;二是保证债务人履行和替代其他担保形式。有下列情况之一使债务人无法按时给付的,债务人可以向公证处申请提存公证: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延迟受领债之标的;2、债权人不在债务履行地又不能到履行地受领;3、债权人不清、地址不详,或失踪、死亡,其继承人不清,或无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不清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办理提存公证:1、债的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以提存方式给付的;3、为保护债权人利益,保证人、抵押人或质权人请求将担保物或其替代物提存的。

提存的法律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什么是征地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

土地征收补偿费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安置补助费标准和土地补偿费的区别?

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补偿,补偿的种类包括三种: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因此土地补偿费是一个法定的标准补偿类别,土地补偿安置费不是一个准确的法律概念,一般来说,这个概念是指“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的数额是按照被征土地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计算的,安置补助费是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的。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sute006.com/post/437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