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适用法律错误的认定?
行政诉讼适用法律错误的认定?
一、适用的法律与案件性质明显不符的
如根据法律规定,应该适用甲法而适用了乙法。
二、适用已经废止、失效或者尚未施行的法律的
对于已经明确废止或者失效的法律,在其以后仍然作为法律依据进行处理。对尚未施行的法律,在处理中作为法律依据引用。
三、违反法律溯及力规定的
法不溯及既往是指法律的规定仅适用于法律生效以后的事件和行为,对于法律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5号《鲁潍(福建)盐业进出口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诉江苏省苏州市盐务管理局盐业行政处罚案》引用了此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也有这样的案例——《钱群伟诉浙江省慈溪市掌起镇人民政府案》。
四、违反法律适用规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在“第五章适用与备案”一章的相关条文作了以下明确的规定:第七十九条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第八十条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第八十一条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更是作了详细的适用规定。实践中在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5号《鲁潍(福建)盐业进出口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诉江苏省苏州市盐务管理局盐业行政处罚案》中的裁判理由指出:……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参照规章。苏州盐务局在依职权对鲁潍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时,虽然适用了《江苏盐业实施办法》,但是未遵循《立法法》第七十九条关于法律效力等级的规定,未依照《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五、没有依法引用相应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之《如果爱婚姻服务有限公司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案》,该案指出“……被诉告知书有可援引的法律依据而未援引,应属适用法律错误。”
六、只是引用法律名称,而没有引用相应的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41号《宣懿成等诉浙江省衢州市国土资源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案》中的裁判理由指出:……衢州市国土局作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照《土地管理法》对辖区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进行管理和调整,但其行使职权时必须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被告在作出《通知》时,仅说明是依据《土地管理法》及浙江省的有关规定作出的,但并未引用具体的法律条款,故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虚假诉讼在继续状态的适用法律?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办理虚假诉讼罪案件适用法律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8年1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2次会议、2018年6月13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8年9月26日
法释〔2018〕17号
(2018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2次会议、2018年6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依法惩治虚假诉讼犯罪活动,维护司法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一)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的;
(二)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的;
(三)与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恶意串通,捏造公司、企业债务或者担保义务的;
(四)捏造知识产权侵权关系或者不正当竞争关系的;
(五)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的;
(六)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或者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优先权、担保物权的;
(七)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身份、合同、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其他行为。
隐瞒债务已经全部清偿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人履行债务的,以“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论。
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或者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条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一)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采取财产保全或者行为保全措施的;
(二)致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干扰正常司法活动的;
(三)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裁判文书、制作财产分配方案,或者立案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
(四)多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
(五)曾因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被采取民事诉讼强制措施或者受过刑事追究的;
(六)其他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第三条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项情形,造成他人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二项至第四项情形之一,严重干扰正常司法活动或者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的;
(三)致使义务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财产给付义务或者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财产权益,数额达到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致使他人债权无法实现,数额达到一百万元以上的;
(五)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数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的;
(六)致使他人因为不执行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判决、裁定,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措施或者受到刑事追究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四条 实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贪污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五条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滥用职权罪,民事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六条 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与他人通谋,代理提起虚假民事诉讼、故意作虚假证言或者出具虚假鉴定意见,共同实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前三款行为的,依照共同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七条 采取伪造证据等手段篡改案件事实,骗取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百零七条等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 单位实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行为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定罪量刑标准,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第九条 实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行为,未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行为人系初犯,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自愿具结悔过,接受人民法院处理决定,积极退赃、退赔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确有必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从宽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行为的,对司法工作人员不适用本条第一款规定。
第十条 虚假诉讼刑事案件由虚假民事诉讼案件的受理法院所在地或者执行法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有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四款情形的,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第十一条 本解释所称裁判文书,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企业破产法等民事法律作出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等文书。
第十二条 本解释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离婚诉讼方案?
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
1.
对于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其可以有管辖权的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通知双方到庭参加庭审;
3.
在开庭审理前,进行调解;
4.
调解无效的,准予s双方离婚。
具体以实际情况而定哦,希望能帮得上,谢谢!
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应适用哪条法律?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应适用民法典。
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一般是原告对于自己的主张没有能够提供证据证实,也就是证据不足,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支持,是对实体的处理。为此对于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适用实体法的相关规定,也就是应适用民法典的相兴规定。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错误是否改判?
在中国,如果行政诉讼过程中发现法律适用错误,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判监督程序,予以改判。具体流程如下:
1. 发现法律适用错误: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如果发现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对相关法律的适用存在错误,那么应当及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2. 提交材料:当事人、代理律师或其他相关人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法律适用错误的具体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3. 审查材料:法院接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果审查认为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审查认为申请材料符合要求,法院会予以受理。
4. 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法院受理申请后,将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对原审判决进行审查,确认是否存在法律适用错误。
5. 改判:如果法院确认原审判决存在法律适用错误,那么法院会依法进行改判。改判的结果可能包括撤销原审判决、判决维持原判、判决部分改判等。
6. 重新送达判决书:改判后,法院将重新向当事人送达判决书,并说明新的判决结果。当事人如对改判结果不服,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通过以上程序,在行政诉讼中,如果发现法律适用错误,法院将依法进行审判监督程序,予以改判。请注意,具体程序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在诉讼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详细的法律建议。
民法典实施后离婚纠纷的法律适用?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诉讼离婚申请范本?
离婚协议书
男方名字,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
女方,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
男方与女方登记时间,婚生子女,子女名字,身份证号。因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男女双方均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且自愿离婚,完全同意以下协议内容:
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视权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房产应写明详细地址,面积,房产证号,归谁所有)
债权、债务的处理;
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对以上协议无任何异议,请在颁证员面前完成签名。
协议人:男 方
女 方
年 月 日
怎么查询离婚诉讼?
不需要查询,如果起诉法院会向你送达诉讼状的。
民事诉讼法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离婚诉讼如何拖延?
作者认为离婚案件拖延诉讼时间不是目的,只是手段。当事人在拖延对方诉讼时间的同时,也是拖延自己的时间,关键是时间对谁更重要,一旦拖延时间策略成功,便能在离婚谈判中赢得优势。
司法实践中,离婚拖延诉讼时间的方法有很多,如申请延期举证、申请管辖权异议、拒绝签收开庭通知、拒不出庭应诉、坚持不同意离婚等等。其中,拒绝签收开庭通知、拒不出庭应诉可谓是不道德的行为,当事人采取这样的行动最好慎之又慎,因为有时故意刁难法官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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