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的法律规定? 管辖权异议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管辖权的法律规定?
回答如下:管辖权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国际管辖权的规定:国际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法院对外国人或外国事务的管辖权。国际管辖权的规定一般由国际法或国际公约等法律文件来规定。
2. 地域管辖权的规定:地域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内部法院对本国公民或在本国境内的外国人的管辖权。地域管辖权的规定主要由国家的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文件来规定。
3. 财产管辖权的规定:财产管辖权是指一个法院对特定财产或财产权利的管辖权。财产管辖权的规定主要由国家的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文件来规定。
4. 专属管辖权的规定:专属管辖权是指某些特定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的情况。专属管辖权的规定主要由国家的各种特别法律文件来规定,如专利法、商标法等。
管辖权异议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管辖权异议的法律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127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 18 条第 1 款规定: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经审查,如果管辖权异议成立,则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果管辖权异议不成立,则裁定驳回。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1 条规定: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受诉人民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或者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如果管辖权异议成立,则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果管辖权异议不成立,则裁定驳回。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管辖权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2 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管辖权异议,但受诉人民法院发现其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当事人仍坚持起诉的,裁定驳回起诉。
总之,管辖权异议是民事诉讼中常见的诉讼程序,法律规定了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程序和处理方式,以便提高诉讼效率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买卖合同利息法律规定?
在买卖合同中,必定涉及一方是卖方,一方是买方。如果卖方如期交付了全部货物的,买方就应该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相应的价款。如果买方没有按时支付货款的,就需要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承担逾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金等。
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拼多多买卖合同纠纷怎么申请管辖权异议?
可以合同已经约定管辖法院为由申请。
房屋买卖合同担保法律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对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人的规定作出以下回答。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15%法律规定?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在法律上没有明确标明具体的数额都要看实际的情况来决定,也可以事先在合同当中约定,只要双方认可就可以。实际中违约金的考量因素,一般约定违约金数额旨在防止出现违约情形之发生,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对于违约金采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不会主动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然而违约方一般会以实际损失及主观过错程度加以抗辩,要求法院予以适当减少。在司法实践中,合同违约金考量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实际损失
实际损失系由违约方造成所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司法实践中,守约方常常以房款利息损失和偿还抵押贷款利息的损失。前者系因迟延付款导致利息收入之损失,后者系因迟延付款,守约方被迫借高利贷导致利息之损失。然而利息之利益并非合同可得之利益,损失亦非违约所必然发生之损失,因此法院对此一般不予支持。
此外,守约方亦常以租金损失抗辩,如出卖人主张租金利益损失,而法院一般以房屋仍处于卖房者实力支配下为由,不予支持。那么,法院通常会支持哪一类损失呢?从司法实践看,法院一般会支持因合同所发生实际之费用,如出卖人为履行合同所支出如搬家费,买受人在过户之前对房屋之必要装修及添附之费用等。
2、过错程度
合同法规定违约之责任系采严格责任原则,但具体合同法分则中却有不同规定,违约金亦区分惩罚性和补偿性两种。具体到商品房买卖合同,过错程度是法院判定违约金数额的重要构成要件。法院裁判时,同时兼顾违约方之主观过错(是否为主观故意违约)及守约方是否与有过失。
3、交易价格变动
法院裁判时一般会对合同订立时与合同因违约而解除时商品房的价格作为其酌定违约金的要件,从实质上来看,价格波动也是守约方损失的判断依据,如买受人因出让人违约而支出类似房屋更高价款或出让人因买受人违约,承担因商品房价格变动所受之钱款损失。
管辖权的基础是?
管辖权的基础原则上以领土为主,即所谓管辖权的属地原则。属地原则是基本的和普遍接受的管辖权基础。
管辖权的争议类型?
常见的管辖权异议情形有哪些
(1)被告认为受诉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法院或者下级法院管辖的,有权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
(2)被告认为受诉法院违反地域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其他地方法院管辖的,有权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
(3)被告认为受诉法院同时违反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规定的,有权一并提出管辖权异议。
(4)提交答辩状期间届满后,原告增加诉讼请求金额致使案件标的额超过受诉法院级别管辖标准的,被告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由上级法院管辖。
(5)因仲裁条款或协议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而受理的民事诉讼,被告一方有权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受诉法院应就管辖权作出裁定。
受诉法院对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并在受理异议之日起15日内作出裁定: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在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受诉法院作出准予撤回起诉裁定的,对管辖权异议不再审查,并在裁定书中一并写明。
管辖权变更的原则?
人民法院对于属于自己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改变案件管辖。变更管辖有以下两种情况:
1、上级人民法院决定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这一规定是指当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案情重大、复杂或者案件涉及面广、影响大,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更能有效地威慑犯罪、教育群众、提高审判质量和效果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2、下级人民法院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这一类案件是指下级人民法院发现案件是依法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或者是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但由于案情重大、复杂、涉及案犯多、地区广,或者案件影响重大,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有困难,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的好处?
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不如居民管辖权好,因为收入来源地管辖如果不在本地,属于长臂管辖。比如在北京退休,在上海居住。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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