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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合同与借贷法律关系?

2023-08-15 10:15:48法律法规1

借贷合同与借贷法律关系?

借贷合同需遵守借贷法律方能有效,借贷合同违反借贷法律的,借贷合同无效。

不是借贷关系的基础法律关系有哪些情况?

买卖关系,或者合伙关系,当事人对货物买卖价款或者合伙出资款出具欠条、借条,当争议发生后,是按买卖法律关系处理,还是合伙法律关系处理

借贷关系公式?

1、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会计恒等式)

收入-费用=利润

2、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增加发生额-本期减少发生额(具体是借方还是贷方要根据不同类型的会计科目来判定,根据“贷来”)

3、全部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全部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全部账户借方期末(初) 余额合计=全部账户贷方期末(初) 余额合计

从公式左右平衡来看,因为资产与费用的方向一致,因此其记账规则也是一致的;而等式的另一边的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收入的记账规则也是一致的,但是其方向会与资产与费用正好相反。

此时只要确定这些要素当中一个要素的记账方向,剩下要素的记账方向就因为这个公式而自然而然被确定了。

具体来说,如果假设(注意是假设)资产的增加记为借方,减少记为贷方,剩下要素的记账规则便是:费用与资产相同,也即其增加记为借方,减少记为贷方,其余三个要素与资产正好相反,也即增加记为贷方,减少记为借方。因为只有这样,等式才能保持最初的平衡。

借贷与通胀的关系?

高通货膨胀对于借款人是有利的 因为同样的的钱,通货膨胀后的购买力就下降了。

应收利息的借贷关系?

银行收到贷款利息时的分录: 借:应收利息 贷:利息收入。表示资产增加。

因为会计基础里面是规定了,借方是表示资产的增加、负债的减少、收入的减少和费用的增加。贷方是表示资产的减少、负债的增加、收入的增加和费用的减少。

题目中,资产类科目在借方,收入类科目在贷方,证明了是双方同时是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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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关系是合同关系吗?

是的,借贷行为实际发生即形成合同关系

与劳动关系有关的法律类型有哪些?

按照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可分为:   

1.全民所有制单位劳动法律关系,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劳动法律关系。这种劳动法律关系是主要的,居于主导的地位。 

2.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劳动法律关系,包括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设单位的劳动法关系,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的劳动法律关系,这种劳动法律关系,在我国也是重要的劳动法律关系。   

3.个体经营单位劳动法律关系,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单位的劳动法律关系。个体劳动者与去帮工和学徒建立了劳动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4.私营企业劳动法律关系,包括城乡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的劳动法律关系。  

 5.股份制企业的劳动法律关系,即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中外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关系。   

6.外商投资企业的

借贷第关系是什么?

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就是说借款人和被借人的关系

中京信安的法律地位和促成借贷关系的社会和法律基础是什么?

中京信安作为依法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对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信息和交易匹配、信用咨询与管理服务,属于第三方居间平台 . 个人之间的民间借贷是自古以来就在民间频繁发生的合理经济行为,但需要符合一定的规则和社会价值取向。

中京信安平台促成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民间借贷,都是自然人(个人)之间的借款,完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的专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对居间业务有专章规定,对从事居间的个人或企业提供法律保护,也进行法律约束。中京信安平台作为促成借款人和出借人完成订立《借款协议》的居间人,应依照《合同法》的上述规定依法履行居间义务,中京信安有权收取当事人的合理报酬。实际操作中,在中京信安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各自签署的服务协议中,都分别规定了借款人或出借人委托中京信安平台提供交易对方的信息、信用管理服务的条款,中京信安基于双方的委托为双方提供订立《借款协议》的机会,最终促成每一笔《借款协议》的签署,在《借款协议》中,借款人和出借人是义务主体,中京信安仅作为第三方提供见证和信用管理服务。中京信安平台不收取资金,也不贷出资金,资金的借贷和偿还都是直接发生在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的,中京信安平台不存在“集资”的行为,更不是“非法集资”。

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法律责任之间的关系?

法律关系;就是法律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事实:可以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 分为事件和行为。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从他们的概念上会了解到,1.法律事实会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

2.打破和违背了正常的法律关系,就会承担法律责任。

3.三者的发生顺序是:法律事实、法律关系、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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