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过户了还能不能查封?
房子过户了还能不能查封?
房子已过户,法院是否可以查封,那要看是谁的债务了,如果是现在房屋所有人的债务,那是可以查封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按照上术规定房子已过户,法院是不可以查封的。
房子过户后查封买方怎么办?
买方应按照国家现有的相关法律,利用法律来结决问题。
农村房屋法院查封后还可以过户?
农村房屋被法院查封在没有解封前是无法过户的,现在各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产权交易中心和司法机关的信息是共享。你所有的信息进入公众信息平台一查询,啥子东西都是一览无遗。凡是被司法机关冻结查封的房产,只要有异常异动现象司法机关的信息系统马上报警!
解除查封法律规定?
条件如下:
一、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二、裁定终结执行。
三、裁定不予执行。
四、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
只要符合上述执行结案条件的执行案件,都应依法解除查封。
房屋解押过户后还可能被查封吗?
房子已经过户,一般不可以查封。但是,如果登记在第三人名下,且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则可以查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黑名单房子没查封能不能过户?
黑名单房子没查封理论上来说是可以过户的。只要你的证是齐全的肯定可以转让这个跟户口是没有关系的,只要产权是你自己的转让是没有问题的。
既然已经进入黑名单,房子没有被查封可能属于法院工作疏漏或者其他原因。 在此种情况下办理过户手续,存在转移资产,躲避执行的嫌疑。 最好考虑清楚,谨慎处理。
超标的查封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规定,不得超标的查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要求严格禁止超标的查封和乱查封,明确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纠正实践中出现的超标的查封、乱查封现象。
查封租赁房屋的法律规定?
查封租赁房屋是指房屋出租后被查封的,承租人不得因具有承租利益为由阻碍查封的执行,而根据《合同法》所确认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债权人必须容忍承租人的承租利益,而不得以所有权变更为由擅自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关系。
同时,在对被查封房屋的执行中,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应得到保障。
过户完成了还能查封吗?
过户完成以后就不能查封了,因为过户完以后这财产就属于人家啦,跟原来的户主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如果要查封这种就侵犯了人家的权利了,因为一旦过户完成以后,所有的财产的所有,全都已经完全转移到另外一个人手中去了,与原主人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所以过完户以后就不能查封了。
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后被法院查封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第十八条 被执行人购买第三人的财产,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第三人依合同约定保留所有权,申请执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余价款或者第三人书面同意剩余价款从该财产变价款中优先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依法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已经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应当解除,但人民法院可以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因支付价款而形成的对该第三人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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