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申请最低生活费范文?
向法院申请最低生活费范文?
保留最低生活费申请书申请人张某,男,xx年某月某日出生,汉族,住址,xx省xx市某区某镇某村。公民身份号码xx。
贵院依据某保字第某号民事裁定书,对申请人工资卡进行了冻结,使得申请人无法支取工资。工资是我一家人的唯一生活来源。
我父亲已经xx岁高龄,现和我一起生活;我爱人x某,5xx岁,体弱,也需要依靠我的工资生活。因此希望法院从冻结我的工资中每月保留2725元,用于我一家人的生活支出。
(根据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16204元,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8248元计算,每月应保留我一家人的生活费2725元)此致某人民法院申请人:
年月
法院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2?
城镇每人每月1200元,农村每人每月800元,法院执行留生活费的标准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上海法院执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根据上海民政局的通知,2020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160元。其中,对城乡低保家庭中的16周岁,包含16周岁的以下未成年人,救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4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510元,对特困人员日常生活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510元,散居和集中供养为统一标准。
主要用于特困人员在食品、衣着、居住(即水电煤等)方面的支出,医疗、丧葬、教育及生活照料等方面的支出不纳入上述标准范围内,享受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救济对象,其补助标准在原各类标准的基础上作适当调整,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的收入标准为:城乡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320元。家庭财产等其他标准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社会救助家庭中,有实际就业行为、月劳动收入、包括计时制劳动收入等的达到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人员,其本人的收入豁免标准为每人每月870元。
如何向法院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到当地的司法机构申请,也就是司法局下设的法律援助科或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不在法院申请,不是一个系统。
向法院申请生活费范文?
不需要申请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如果你除工资收入之外,没有其它生活来源,可以要求法院保留生活费。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公积金能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吗?
公积金提取_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程序:
1.提交材料: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
2.中心审核:符合规定、材料齐全的,予以提取审核。
办理条件:依各设区市公积金管委会制定的条件进行申请。
申报材料:
(一)柜面申报:
1.最低城镇生活保障证明(低保证)
2.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二)网上申报:
上传最低城镇生活保障证明(低保证)
申报方式:柜面申报或网厅申报
收费标准:免费
收费依据:无
办理时限:柜面申报:当场办结;网上申报:申请提交后,2个工作日办结
怎么申请太原市最低生活保障?
1.申请。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实施网上申请受理的地方,可以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代为提出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办理相关委托手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齐所有规定材料;可以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查询获取的相关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
2.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开展经济状况调查。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调查工作。
3.审核确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将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结果、初审意见等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怎么申请?
首先向相关部门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没有工作和任何收入的情况下,可分户计算直接申请全额低保,并在全额低保金的基础上再追加20%后发放外,其余残疾人群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时,均和正常人低保额度持平。 另外,残疾人申请办理低保需携带本人低保书面申请材料、【低保申请条件】【农村低保申请书】家庭所有人口户籍、家庭人口收入证明,以及残疾人证明,到所在社区申请办理即可。
法律保障生活的概念?
法律保障生活意思是指法律规范着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保护着我们的生活,为我们的成长和发展创造安全、健康、有序的社会环境。
保障生活的法律有?
、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二、行政法规
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2、《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
3、《失业保险条例》
4、《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5、《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6、《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7、《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8、《工伤保险条例》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10、《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三、行政法规性文件
1、《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2、《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3、《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工教育的决定》
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5、《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6、《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
扩展资料
四、部门规章
1、《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2、《〈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3、《关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4、《劳动部关于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通知》
5、《劳动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通知〉》
6、《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
7、《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
8、《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9、《关于颁布〈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通知》
10、《劳动部职业培训实体管理规定》
11、《劳动部关于印发〈就业训练规定〉的通知》
12、《〈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实施办法》
13、《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14、《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5、《劳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
16、《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17、《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
18、《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
19、《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20、《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
21、《关于贯彻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通知》
22、《社会保险稽核办法》
23、《最低工资规定》
24、《关于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25、《集体合同规定》
26、《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7、《劳动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通知》
28、《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29、《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
30、《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31、《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
五、司法解释
1、《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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