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最多判多少年?
一、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最多判多少年?
犯本条所定之罪,依其情节承担如下处罚:
1、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据本条规定处罚。
二、想具体理解一下对产品销售不合格产品工商罚款标准
一般商品使用《产品质量法》进行处罚,但有些产品有相关的专门法,就用专门法进行处理。
但我不知道具体是什么商品,也不知道具体是商品的什么项目不合格,
所以只能大概说一下。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销售失效,变质产品的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现分述如下:
1.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行为。生产者、销售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1)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2)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3)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4)销售失效、变质产品的;伪造产地,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各种质量标志的;(5)使用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规定的;(6)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7)隐匿.转移、变卖、损毁被依法查封、扣押的物品的。
2.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拥有行政处罚权的质量监督部门、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具体情节决定处罚的种类及单处还是并处。此外,没收的对象除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外,对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不合格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应予没收。罚款的幅度最高可达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的3倍。
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的,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四、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不合格产品算违法吗?
有连带责任,若没有获取利益,那么责任非常小,做多罚点钱什么的。毕竟,在中间,你虽然没有获取利益,但如果吃饭也算的话,这个也算利益。
另外呢,你在中间,有点中间商的味道,毕竟甲乙不认识,而且,货物你的名义接收,说白了,你作为中间商,只是没全赚钱而已。
如果,你只将甲介绍给乙,即便在中间收取点介绍费,也没啥,可惜你做了中间商需要做的事情。
不过,总体上说,没有利益,应该不算中间商,但连带责任呢,肯定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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