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购房为何没有购房合同?
恒大购房为何没有购房合同?
恒大购房当然是有购房合同的,不管在哪个开发商买房。只要签过正式的购房合同。备案完成以后,客户手里都是需要有一份儿。备案过的购房合同。如果手里没有购房合同的话,可以直接去找开发商领取。有的事还在开发商的档案室里面存档。
购房合同配偶代签是否有效?
如果有授权委托书
那么是可以的。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最基本的前提条件是;必须交易双方本人亲自签章;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必须出具经公证机关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方可代为签章。交易双方须互换身份证
或户口簿复印件,留存有效的联系方式等,作为备查。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
》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
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代理人经过授权并且办理了相关公证,代理人代签房屋买卖合同
是有法律效力的。
一般来说,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
主要有以下几种: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3、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5、乘人之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的房屋买卖合同。7、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
购房合同备案,备案号是否就是购房合同号码?
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购买人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开发商按照签订合同的时间和顺序进行编号,即合同序列号。
双方可以将房屋买卖合同到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备案,不动产登记部门对备案的合同按照时间和顺序进行编号,即合同备案号。
没有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能贷款吗?
看来你是需要办理房抵贷,只有合同和发票是不行的,因为合同发票不能证明房子是否交付使用,也有可能工程烂尾,一直交不了房子,所以银行需要房产证。一般来说交房之后到办理完房产证需要不到1年的时间,但是目前全国都在推行不动产证,这个办理相对来说比房产证快一些,交房后基本就能下证,直接到售楼部领取,有不动产证也可以做房抵贷的。
购房合同3%违约金是否合法?
合法的,南京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有着明确要求,签约出售合同时,违约金的数额一般最高不超过总房款的20%,也可以以签约时买方支付的定金双倍计算违约金,甲乙双方有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另外一方相应的违约金。
有购房合同是否可以注册公司?
可以,以广州市工商局公布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登记指南为例:
(9)住所使用证明文件;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装修贷是否可增加购房合同效力?
是的。
用户拥有购房合同,无法直接申请装修贷款。必须要有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或者装修明细作为申请材料提交给银行,这样用户才可以申请装修贷款。用户满足所有贷款条件,准备好了所有的贷款资料,这样提交装修贷款才有很大的概率能通过审核。
当然,通过审核后,银行就会尽快放款,装修贷款属于专款专用的贷款,用户不得将贷款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没有购房合同能收房吗?
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
3、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
4、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
5、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
6、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
7、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8、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前提的;
9、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分房屋面积实测数据的。
个人购房合同没有收条合法吗?
没有收据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只要合同是符合当事人真实的合法意愿,没有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的签订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的,合同的就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为:《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购房合同没有备案怎么赔偿?
一般是根据双方签订的认购书约定的条款提出赔偿要求。我的补充::34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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