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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是由哪些要素组成,这是法的什么研究

2023-08-10 04:19:31法律论文1

一、法是由哪些要素组成,这是法的什么研究

内容分析法:是一种对于传播内容进行客观,系统和定量的描述的研究方法。其实质是对传播内容所含信息量及其变化的分析,即由表征的有意义的词句推断出准确意义的过程。内容分析的过程是层层推理的过程。 作为一种全新的研究方法,内容分析法在很多方面都不同于传统方法,例如,从方法属性看,它虽然被列为社会科学研究方法,但明显受到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的渗透影响;从方法特点看,它既有独特的个性,又处处显示出交叉性、边缘性、多样性……从以上定义来看,学者基本认同内容分析法具有以下三个关键特性。 1 系统性 是指内容或类目的取舍应依据一致的标准,以避免只有支持研究者假设前提的资料才被纳入研究对象。因此,首先,被分析的内容必须按照明确无误、前后一致的原则来选择。选择样本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每个项目接受分析的机会必须相同。其次,评价过程也必须是系统的,所有的研究内容应以完全相同的方法被处理。编码和分析过程必须一致。各个编码员接触研究材料的时间应相同。总之,系统评价意味着研究自始至终只使用一套的评价规则,在研究中交替使用不同的规则会导致结论混淆不清。 2 客观性 是指分析必须基于明确制定的规则执行,以确... 内容分析法:是一种对于传播内容进行客观,系统和定量的描述的研究方法。其实质是对传播内容所含信息量及其变化的分析,即由表征的有意义的词句推断出准确意义的过程。内容分析的过程是层层推理的过程。 作为一种全新的研究方法,内容分析法在很多方面都不同于传统方法,例如,从方法属性看,它虽然被列为社会科学研究方法,但明显受到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的渗透影响;从方法特点看,它既有独特的个性,又处处显示出交叉性、边缘性、多样性……从以上定义来看,学者基本认同内容分析法具有以下三个关键特性。 1 系统性 是指内容或类目的取舍应依据一致的标准,以避免只有支持研究者假设前提的资料才被纳入研究对象。因此,首先,被分析的内容必须按照明确无误、前后一致的原则来选择。选择样本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每个项目接受分析的机会必须相同。其次,评价过程也必须是系统的,所有的研究内容应以完全相同的方法被处理。编码和分析过程必须一致。各个编码员接触研究材料的时间应相同。总之,系统评价意味着研究自始至终只使用一套的评价规则,在研究中交替使用不同的规则会导致结论混淆不清。 2 客观性 是指分析必须基于明确制定的规则执行,以确保不同的人可以从相同的文献中得出同样的结果。这包括两层含义:①研究者的个人性格和偏见不能影响结论。如果换一个研究者,得出的结论也应该是相同的。②对变量分类的操作性定义和规则应该十分明确而且全面,重复这个过程的研究者也能得出同样的结论。这就需要建立一套明确的标准和程序,充分解释抽样和分类方法,否则,研究者就不能达到客观的要求,结论也会令人置疑。 应该强调的是,在内容分析的前期阶段,研究者选择分析题目、制定评价标准、定义分析类别和单元等过程基本上仍是主观的。内容分析法需要研究者首先将文字的(或图画的)非定量的内容转化为定量的数据,这一转化过程是根据理论引导观点来进行的。但一旦评价标准、分析的类别和单位被确定,转化过程完成,其后续的研究过程就被认为是客观的了。这时,研究者的个人意志不再能左右分析的数量结果,他必须按照确定的评价标准、分析的类别和单位进行计量,计量出什么结果,就只能表述什么结果。任何研究者都应该得出同样的结论。由此,内容分析法的客观性被确立。 3 定量性 是指研究中运用统计学方法对类目和分析单元出现的频数进行计量,用数字或图表的方式表述内容分析的结果。首先,内容分析的目的是对信息实体作精确的量化描述。其次,统计数据能使研究者用最简要扼要的方式描述研究结果。再次,统计数字有助于结论的解释和分析。定量性是内容分析法最为显著的特征,是达到“精确”和“客观”的一种必要手段。它通过频数、百分比、卡方分析、相关分析以及T-TEST等统计技术揭示传播内容的特征。“定量”并不排斥解释。当研究者得出一组说明传播内容特征的数据后,需要对这组数据进行解释,即说明数据的意义。 系统性、客观性和定量性相互关联,共同构成了内容分析法的主要特征。

二、法的要素及其相互关系(法理学)

法的要素包括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法律概念三要素。

三、构成法律素质的基本要素

法律思维能力,法律表达能力和对法律事实的探索能力

法律是国家的产物,是指统治阶级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法律是全体国民意志的体现,国家的统治工具。

法律素质是指法律人应当具备的职业素质。

法律思维能力是法律素质的核心,其包括:

1、准确掌握法律概念的能力。

2、正确建立和把握法律命题的能力。

3、法律推理的能力。

4、对即将作出的法律裁决或法律法律意见进行论证的能力。

法律表达能力分为口头表达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

探知法律事实即调查,搜索,制作,组合,分析,认证法律事实,是法律实践活动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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