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 正文内容

认定事实错误和适用法律错误区别?

2023-08-08 18:31:24法律知识1

认定事实错误和适用法律错误区别?

一是性质不同。

认定事实错误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认定事实的来龙去脉不清楚,不符合案情事实,不符合客观实际;而适用法律错误则是指应该依据A法律处理,却错误引用B法律处理。无论是认定事实错误还是适用法律错误,都属于错案。

二是产生的原因不同。

前者是错误运用证据认定事实导致出错;或者是错误运用法律导致出错。

三是后果不同。

如果认定事实错误,上级法院一般发回重审;而适用法律错误,上级法院可以进行改判。

评价错误和事实错误怎么区分?

评价错误主要是指评估判断失误了,包括以下方面:

1事实上没错,由于误判引起的。

2事实上有错误,错在A,误判评错在B。评价错误是评价者对事实不够了解而造成的。而事实能错误那就是实实在在存在的错误,无论谁来,无论从哪方面说他都是错误。

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的问题?

(一)案件所认定的主要事实或重要情节不清楚,缺乏足够的证据为根据,或者认定的案件主要事实和证据与结论之间存在矛盾

(二)发现了新事实、新证据,证明原来认定的事实是错误的

(三)发现当事人伪造证据,或证人作伪证、鉴定人提供假鉴定、翻译人提供假翻译等情况,故意陷害他人,致使案情虚构,与实际情形严重背谬

(四)发现本案的侦查、检察或审判人员犯有渎职罪,故意歪曲案情,徇私舞弊,作出枉法裁判的,等等。

(一)对行为人的行为在法律认定上发生重大错误,混淆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或者是把合法行为认定为犯罪,或者是把犯罪行为认定为无罪

(二)没有正确适用法律条文,对案件性质、罪名认定错误,应该适用的法律和条文没有适用,不应该适用的法律和条文却适用了

(三)案件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从重、加重情节没有加以考虑,因而没有根据法律进行判处和定罪量刑

(四)原判定性、定罪虽然正确,但量刑畸轻、畸重,超出了法定刑界限,显失公正的的

(五)严重违反诉讼程序,或发现严重刑讯逼供情形,可能引起错误裁判的

事实不清与认定事实错误的区别?

事实不清指的是该事件不够清晰明了的行为。也就是说事实并不清楚的行为。事实不清说明该事件还是有模凌两可的结果,或者是说无法对其结果进行理清或者认定。

认定事实错误指的是确定事件是不正确的行为,也就是说与事实不符的行为。

认定事实错误意味着该事件可能被判定为错误的,或者是不真实的。

能不能说认定法律事实错误?

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案件所认定的主要事实或重要情节不清楚,缺乏足够的证据为根据,或者认定的案件主要事实和证据与结论之间存在矛盾

(二)发现了新事实、新证据,证明原来认定的事实是错误的

(三)发现当事人伪造证据,或证人作伪证、鉴定人提供假鉴定、翻译人提供假翻译等情况,故意陷害他人,致使案情虚构,与实际情形严重背谬

(四)发现本案的侦查、检察或审判人员犯有渎职罪,故意歪曲案情,徇私舞弊,作出枉法裁判的,等等。

二、哪些属于法律适用错误

所谓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应作广义的解释,既指适用刑事实体法的错误和严重违反刑事程序法的错误。主要表现在:

(一)对行为人的行为在法律认定上发生重大错误,混淆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或者是把合法行为认定为犯罪,或者是把犯罪行为认定为无罪

(二)没有正确适用法律条文,对案件性质、罪名认定错误,应该适用的法律和条文没有适用,不应该适用的法律和条文却适用了

(三)案件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从重、加重情节没有加以考虑,因而没有根据法律进行判处和定罪量刑

(四)原判定性、定罪虽然正确,但量刑畸轻、畸重,超出了法定刑界限,显失公正的的

(五)严重违反诉讼程序,或发现严重刑讯逼供情形,可能引起错误裁判的,等等。

这些申诉理由为司法人员审查申诉提供了依据,但在实践中,申诉人提出申诉理由不会那么确切,通常都是认为案件认定的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认为原判处刑过重或不应判刑,而要求改判、从轻或免除刑罚;或者认为原判判处过轻,而要求加重、从重判处;等等。如果申诉人有足够理由说明这类案情,就具备了申诉理由,司法机关应当接受申诉并立案审查直至再审审理。

哪些属于事实认定错误?

具体包括以下情形:1 .有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有错误 也就是说,申诉人提供了人民法院在审判时没有掌握的事实材料,这些证据足以证明原判决、裁定对案件的主要犯罪事实、重大情节在认定上发生了错误。一个案件的主要犯罪事实包括犯罪事实是否客观发生过,犯罪行为是否系被告人所为,犯罪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如何,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年龄、能力,犯罪前后的表现等;一个案件的重大情节包括被告人作案的动机、目的、手段、后果等情节。一个案件的主要犯罪事实或重大情节在认定上发生错误,就可能影响对整个案件的判断,这就需要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

认定事实错误是否是再审理由?

认定事实错误是申请再审的理由但关键是必须有原来认定事实错误的新证据,没有新证据证明原来认定的事实错误了那么申请再审法院就会予以驳回。

法律事实和生活事实举例?

1.法律事实包括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两者的区别为是否以自身意志为转移,行为可以靠自身形成、消灭、变更,法律事件自然发生举例:法律行为:去超时买东西(默认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租房子(租赁关系)法律事件:不可抗力,人的出生死亡

2.举例:甲向乙预借500元钱并出具借条。乙收到借条,但没现金,于是回去给甲拿。中途因其他情况临时外出了,结果钱也没借给甲。后来甲忘了及时追回借条,不了了之。几年后,乙拿出借条起诉甲,要求甲返还借款500元钱,乙能胜诉吗。

1、生活事实:甲未拿到钱。

2、法律事实:借条证明甲拿到了钱。

事实认定错误构成犯罪吗?

行为故意犯错后,所犯的错误被认定为事实的,会不会构成刑事犯罪,要依据具的情况而定,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构成刑事犯罪。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二条 【商检徇私舞弊罪;商检失职罪】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四百一十三条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形?

具体分为五种:

1.适用法律、法规的性质错误,也就是应当适用甲法,却适用了乙法。

2.适用法律、法规条文错误,包括适用定性条款错误和适用处理性条款错误两种。

3.适用了没有效力的法律规范,即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适用的实体法律、法规、规章尚未生效果或已经失效。

4.未适用应当适用的法条。

5.没有适用法条中必须适用的内容。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sute006.com/post/398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