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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在起诉阶段,律师可以查阅和复印所有案卷吗?律师在起诉阶段的权利有哪些?

2023-08-08 14:43:08律师案例1

刑事案件中,在起诉阶段,律师可以查阅和复印所有案卷吗?律师在起诉阶段的权利有哪些?

  刑事案件中,在起诉阶段,律师可以查阅和复印所有案卷。   这是《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律师在起诉阶段的权利有:   第三十五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第三十九条 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第四十条 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第四十一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第四十二条 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第四十六条 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第四十七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律师介入刑事案件的时机: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律师在什么时间才能去公安机关查阅案卷?

1.刑事案件分为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公安机关的职能一般仅在侦查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在侦查阶段,只能是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向公安机关了解罪名、案情,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提出意见等,法律并没有赋予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阅卷的权利。

2.辩护律师并非是去公安机关查阅案卷,而是至审查起诉之日起,去人民检察院阅卷。《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也就是说,只有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辩护律师才能够查阅案卷。一般来说,从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时间推算,或者通过会见嫌疑人,可以得知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大致时间,继而通过联系检察院进行确认。经过确认已经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案卷也已经移送,辩护律师就可以向检察院提交委托材料(律师证复印件、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委托书),然后确认好具体的阅卷时间,就可以阅卷了。

3.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辩护律师到审判阶段才介入案件。那样就只能是向审理法院提交委托材料后,去法院阅卷。在法院阅卷的话相对检察院而言就较为繁琐。像深圳、广州的检察院是会提供刻录好的电子光盘给到辩护律师。但是到了法院,一般只能够拿着相机或者手机对着案卷一张一张的拍照了。有些案卷较多的,像那种几百卷的,阅卷都会花去大量的时间。所以嫌疑人如果聘请辩护律师,有条件的话尽早聘请。律师起到的作用会更大,阅卷效率也更高。

民事诉讼中律师可以查阅法院案卷吗?

可以阅卷的,我只说一下实践中一般都是这样:一审开庭前查阅卷宗看对方证据;二审开庭前复印对方证据及一审时的庭审笔录;案件已经终结进入法院档案室的,可以调取档案查阅、复制材料,但有些东西不能复印,具体的要看档案室的管理员

律师何时可以看案卷?

你问的是看到案卷,不是看到嫌疑人是吧?

如果是看到案卷,要到公安机关将案卷送到检察院以后,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律师才能看到全案的卷宗。 如果会见犯罪嫌疑人,除了特殊案件以外,则从公安机关第一次讯问以后就可以会见了。

律师在什么阶段可以阅卷?

刑事案件律师在审理阶段就是在法院可以阅卷

公民可以查阅行政处罚案卷吗?

作为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当事人有权对行政机关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查阅,并对行政机关的证据材料不准确的进行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如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这可向当地法制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律师可以在侦查阶段介入吗?

  侦查阶段,一般是指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开始至案件侦查完毕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止。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往往被羁押在看守所,除了律师和办案人员以外,包括家属在内其他人员均不得会见。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案情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能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如下帮助:  

1、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通报家属的关切,缓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绪,给与心理安慰。有很多人被限制人身自由之初,由于生活环境、社会地位骤然改变,加上前途未卜,造成心理压力巨大,部分人甚至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  

2、律师会见犯罪嫌人,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讲解其所涉嫌的罪名及相关法律知识。让犯罪嫌疑人对所面临的困境有个清醒的认识,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从犯罪嫌疑人处了解到其无罪或者罪轻的犯罪线索,帮助做一些固定有力证据的工作,为以后的成功辩护做准备。证据随时都有灭失的危险,一时的不慎,将可能导致有利的证据的永远也无法取到。  

4、律师可以根据犯罪嫌疑人提供的线索根据案件线索进行调查,向办案机关提供证人协助办案机关调查;律师可以提出鉴定申请,也可代犯罪嫌疑人委托鉴定,对公安机关鉴定事项不服的,可以要求重新鉴定。  

5、律师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的线索及法律意见,引导办案机关向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方向侦查、取证,为以后的辩护工作奠定基础;  

6、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刑讯逼供的发生。尽管,我国的法制环境在日渐向好,但是刑讯逼供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甚至发生屈打成招、屈打致残致死的惨剧。如果发生刑讯逼供的事,有律师介入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提起申诉、控告,从而有效地减少了这种情况的发生。  

7、律师可以提出撤销案件的法律意见;提出取保候审、保外就医申请;提出不予批捕的意见等等。  

8、律师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帮助犯罪嫌疑人正确地认识自己的行为,便于争取立功的机会,从而减轻处罚。  

9、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根据案情帮助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从而很好的化解危机;  

10、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律师还将增加询问在场工作,以更好的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可以查阅个人住宿记录吗?

律师是可以的,律师在有案件受理的通知书的前提下,就可以调取对方的个人户籍信息,以及有权利自行调查取证,但是必须持有调查证才可以。当然了,当然受托律师需要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法院或者检察院出具调取证,只有得到许可的情况下,才可以调取个人的住宿记录。

刑事申诉时,原公案侦察案卷可以依法查阅吗?

1.只有被告人的辩护人可以依法查阅原公案侦察案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刑事案件在什么程序上律师可以看案卷?

在侦查阶段,律师是无权查阅笔录,但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是可以查阅复制与案件相关的一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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