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现场执法治超的法律依据?
非现场执法治超的法律依据?
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记录资料以及集中数据等资料作为证据使用的规定,确立了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直接对超限车辆进行处罚的依据。
判决超出诉请范围的依据?
民事诉讼实行不告不理原则,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只能针对原告诉讼请求进行审理,超出范围审理无法律依据,这也是维护当事人民事诉权自主的需要。
不能超说明书用药的法律依据?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
药品说明书是属于法律规定的临床用药常规,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是处
理医疗纠纷的法律文件之一,
但实际临床应用中超说明用药比较普遍,
为规范我
院的超说明书用药现象,
经药事管理委员会决定特制定此规定,
以规范我院的超
说明书用药行为,避免用药风险和医疗安全隐患的发生。
1.
超药品说明书用药
(Off-label uses)
的定义:指临床实际使用药品的适
应证、给药方法或剂量不在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书之内的用法,包括年龄、
给药
剂量、适应人群、
适应证、
用药方法或给药途径等与药品说明书中的用法不同的
情况,又称超范围用药、药品未注册用药或药品说明书之外的用法。
2.
指导思想:依据《药品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侵
权责任法》、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为加强药事管理工作,保证医院
药学服务安全;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及
药师自身安全,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3.
重要性: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现象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但
是超说明书用药有可能没有大量临床研究数据支持,
也没有获得药品监管部门批
准,因此就必然存在一定的风险,
且药品说明书具有法律效力,
超药品说明书用
药不受法律保护,
超说明书用药导致不良后果的,
医生和药师要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
4.
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
保健需要,
按照诊疗规范、
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
药理作用、
用法、
用量、
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章规定:药师应
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
进行用药交代与指导。
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
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等。药师经处方审核后,
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
应当告之
处方医师,
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
应当拒绝调剂。
5.
药师在审核处方或医嘱时,
首先应对药品说明书有深入、细致、
透彻地
了解,
并以药品说明书为依据,
严格按药品说明书规范调剂药品,
规避用药风险,
县道设置限高门的法律依据?治超专用?
法律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乡道、村道的需要,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但是不得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不得向通行车辆收费。
这个规定本身就是前后互相打脸的:国家标准要求消防通道需要有4米的净空,但若将限制高度设置到4米以上,也就根本无法达到控制超载货车的目的。 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超过汽车渡船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使用汽车渡船。 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调整的,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及时变更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志;需要绕行的,还应当标明绕行路线。
民事判决驳回反诉请求的条款?
在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中,发现有的一审法院在审理中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但在制作法律文书时出现两种不同作法,一种是适用判决驳回,另一种是适用裁定驳回,引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三项,应如何制作文书和适用条文?请给予解答。
首先应该指出的是来信中设定的情况存在伺题。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起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人民法院应用裁定采处理。具体讲就是,如果在立案审查阶段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裁定不予受理;如果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与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 最高人民法院 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139条的规定,裁定驳回起诉。其次,是关于涉及判决与裁定在适用上的区别问题。判决适用于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如,驳回诉讼请求,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过对案件的实体审理,认为当事人的主张依照有关实体法的规定不能成立,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于这种情况则用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当事人丧失的是请求人民法院就双方问的民事权益之争依法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裁判的实体意义上的胜诉权。裁定适用于解决审理案件中涉及的程序问题,如,驳回起诉,按前述所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立案后,经审查认为该起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与受理的条件,用裁定驳回当事人的起诉,当事人丧失的是程序意义上的起诉权。五万的官司起诉请律师要多少费用?
5万元官司起诉费律师,要多少费用 ?这个问题答案谁这样的?
如果是5万元的经济纠纷 并并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庭 如果聘请律师的话 5万元的诉讼标的律师费应当在2000~3000元左右 历史一旦接受了当事人的委托,就会对案子进行了解,并且协肋当事人立案,开庭并且执行
村规民约的法律依据?
村规民约法律依据是:
村规民约是基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的,必须依法而治,目的是填补法律的空白,是介于道德与法律之间的一种规范,决不是村民们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村规民约由村民会议制定, 然后约束全体村民。但村规民约不得与我国的宪法,法律相抵触。
那怎么才能做到与法律不抵触呢?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因此,所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对村规民约的制定履行监督和审查责任,确保村规民约在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下执行,也确保村规民约的合法性。
所以说,村规民约的初稿应该在乡镇政府审查以后才能交由村民大会来表决。
我国历史上,村规民约源远流长,它的特点是简洁明了,通俗易懂,便于操作,具有地域性特点。农村的一些麻烦事,有时候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用法律手段解决程序复杂,需要的时间长,还会引发其他矛盾,而单纯的道德审判,又缺少约束力,效果不佳。而如果用村规民约来约束,就介于了道德和法律之间,就可以做到赏罚分明,用全村人的力量来制衡一些个别人的不规范行为。
如今社会,我们还需要继续拓展村规民约的适用领域,建立以德高望重的人为主体村规民约监督处罚组,让农村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自觉地执行,村干部和党员要带头,将这个优良传统发扬光大。
约谈的法律依据?
主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约谈工作规定》。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公安机关可以采取询问、勘验、检查、搜查、传唤、拘留等措施,而约谈则属于其中的一种措施。而《公安机关约谈工作规定》则进一步对约谈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约谈的程序、内容、方式以及约谈记录等。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进行约谈。总之,约谈作为公安机关的一种措施,主要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和国家安全,其法律依据是有明确规定的。
遛狗的法律依据?
有此项规定,宠物犬饲养人必须有必要的安全管控措施,其实就包括给狗狗加颈圈和绳子。携犬出户应当束犬链、挂犬牌,由具有行为能力的人牵领,并主动避让他人。 中国对于养犬有明确的养犬的法律条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中规定: 1.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2.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5.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6.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7.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收缴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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