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伙退伙法律规定?
个人合伙退伙法律规定?
看你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
如果你是普通退伙,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如果你是有限合伙,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货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退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关于企业管理费的法律规定?
企业管理费,是指企业范围内所发生的各项管理费和经营费,包括企业行政人员的工资和附加工安,办公费,仓库管理费,检验试验费,固定资产的折旧、维修和占用费,流动资金的利息支出、税金等。
企业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税金、土地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业务招待费,坏账损失,存货盘亏、毁损和报废(减盘盈)损失,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个人合伙炒股的法律规定?
个人合伙炒股不能投机倒把,套取公司股票的商业秘密,否则会追究法律责任。
合伙执行人的法律规定?
1、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
《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如合伙协议约定数个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这些普通合伙人均为合伙事务执行人。
如合伙协议无约定,全体普通合伙人是合伙事务的共同执行人。
合伙事务执行人除享有一般合伙人相同的权利外,还有接受其他合伙人的监督和检查、谨慎执行合伙事务的义务,若因自己的过错造成合伙财产损失的,应向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负赔偿责任。
此外,由于执行事务合伙人较不执行事务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要多付出劳动,因此,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就执行事务的劳动付出,要求企业支付报酬。
对于报酬的支付方式及其数额,应由合伙协议规定或全体合伙人讨论决定。
2、禁止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另外,《合伙企业法》规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有限合伙企业利润分配
《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4、有限合伙人权利
(1)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为有限合伙人并不参与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对外交易行为,有限合伙人并无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权,有限合伙人与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时,一般不会损害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利益。
有限合伙协议可以对有限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企业之间的交易进行限定,如果有限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则必须按照约定的要求进行。
普通合伙人如果禁止有限合伙人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应当在合伙协议中作出约定。
(2)有限合伙人可以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与普通合伙人不同,有限合伙人一般不承担竞业禁止义务。
普通合伙人如果禁止有限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应当在合伙协议中作出约定。
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的利弊?
1、有限合伙更加稳定。
普通合伙中,一旦有合伙人死亡或退出,合伙一般即告解散,特别是对那些投资周期长、见效慢的合伙企业更为不利;有限合伙中,有限合伙人的死亡、破产等对合伙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有限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相对独立,可以通过建立普通合伙人的退伙制度、有限合伙人的出资转让制度等保持企业的长期经营。有限合伙人责任的有限性,决定了其出资应具有可移转、可随时兑换性等清偿功能。这就使有限合伙成员流动而其在合伙中的投资份额不动,确保合伙资本的稳定和合伙的长期稳定。由此可见,有限合伙的稳定性和持久性强于普通合伙。
2、有限合伙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普通合伙中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旦合伙经营失败,合伙人不但得不到合伙财产,而且还要用个人财产偿还合伙债务。高风险使得投资人非常谨慎,相互信任成为合伙的重要条件。而有限合伙由两种合伙人组成,即至少应有一名普通合伙人和至少一名有限合伙人。两种合伙人所负责任形式不同。有限合伙采取混合责任制,有限合伙责任制无限责任制并存于一个有限合伙之中,这使普通合伙人的无限责任部分也得以减轻。由于有限合伙承担有限责任的规定,吸取了公司有限责任制的长处,拓宽了融资渠道,又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投资人的投资风险。
3、有限合伙更有利于集中、高效的管理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中,合伙人共同劳动、共同经营,每个合伙人均有参与管理的权利,对企业的经营管理、企业的发展等问题有较多的控制权和发言权,这无疑具有积极有利的一面,但这种经营管理方式也确实存在着很大的弊端,每个合伙人都有权参与管理,导致合伙权力的分散,不利于企业管理的集中与高效,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这对企业是非常不利的。而有限合伙恰恰克服了这一弊端,有限合伙中有限合伙人只负责出资并在出资的范围内对合伙债务承担风险,不享有合伙组织的经营管理权,普通合伙人对合伙组织行使经营管理权,有利于普通合伙人根据瞬息万变的市场需要及时作出正确的决策,维护合伙企业的利益。
著名有限合伙企业
私募基金领域,我给你几家比较知名的:
1、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苏州工业园区元禾辰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弘毅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合伙);
6、天津赛富盛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人份额可以转让给有限合伙人吗?
有限合伙的份额转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合伙协议的约定。
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因此,如果在合伙协议中有约定诸如“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人,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可以独立决定将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第三方。”
如果在合伙协议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的方式是转让份额“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出现有限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同意修改合伙协议的情况下,份额无法完成转让。股权转让过程中需要考虑几个问题:
1,受让主体。
某些主体不适合作为合伙企业2,变更手续。
股权转让发生的时间为协议上的日期,受让方应督促转让方尽快完成工商及税务变更手续,以免风险。
3,税负问题。
股权转让,涉及企业所得税,个税,印花税。
如果是平价或者折价转让,则可能不产生个税(从表面上看来,平价和折价转让不产生所得,但实际情况是,企业实际运营当中的股权客观上已经产生了价值,因此税务部门会综合财务报表判断‘平价转让’是否需要缴纳个税),如果是溢价转让,溢价部分则按“财产转让所得”申报个税。
至于印花税,以转让协议价格为纳税依据,申报时依旧需要提供财务报表。
申报纳税行为尽可能不要晚于工商变更后的税务变更,否则可能产生滞纳金。以上。
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怎么分利润?
《合伙企业法》第64 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第68 条第1 款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第69 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与普通合伙人相比,有限合伙人有以下特殊权利:
第一,对企业债务承担的责任以其出资额为限;
第二,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企业如何增加合伙人?
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增加新的合伙人,要先确定新合伙人的出资金额和占股比例,协商一致签出资协议,最后实际交出资款即成。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英文简写?
创业投资公司
EnterprisingInvestmentCorpo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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