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性法律和宪法典的区别?
宪法性法律和宪法典的区别?
宪法的渊源亦即宪法的表现形式。纵观世界各国宪法,宪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等。但一国或一国不同历史时期的宪法究竟采取哪些渊源形式,则取决于其本国的历史传统和现实政治状况。
宪法和法律哪个大?
宪法大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
宪法和法律有什么区别
1、严格意义上来说,法律包括宪法。
2、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所包含的内容要大于我们一般所说的法律体系,还包括了一部分中国的历史、中国的政治制度、中国的国家性质。
3、经济制度等社会各个方面。
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职责的是?
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的国家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宪法》第六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第四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解释法律。《行政强制法》第六十一条至第六十四条规定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强制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违法情形、追究责任主体以及责任形式等。
宪法和法律坚持什么原则?
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法治是人类社会进入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大到国家的政体,小到个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运行。对于现代中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才是真正的法治。
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综合,其他法律要依据宪法制定?
不对.应改为“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其他法律要依据宪法制定”.完整的说法是: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宪法的性质是法律吗?
是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其它法律法规不得与之抵触!
宪法是最高法律吗?
、法律效力是什么: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的强制性和约束力。由于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是国家立法活动的基础,因此,它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二、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
1.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
1999年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而依宪治国的内在要求是宪法至上。这就意味着宪法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至高的法律地位。同时,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需要统一的市场规则,更需要统一的法律制度。保持法制统一,首先要保持法律体系内部的和谐统一。宪法所确立的原则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宪法与法律的这种关系,通常被称为“母法”与“子法”的关系,即:宪法为母法,法律为子法。
2.宪法与法律相比,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权威,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和精神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规定相抵触、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
3.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宪法第五条第四款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宪法和法律相关抵触无效的含义是?
宪法是国家大法,母法;其它法是小法,子法。与宪法相抵触要以宪法为准。
其他法律是宪法的附属法律对吗?
不是。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其规定了国家的政治丶经济丶文化丶社会等方面的基本制度和方针,规定了公民的权利义务等国家生活中最高丶最根本的内容。
其他法律都应根据宪法制定,而不能违背宪法。但其他法律具有相对独立性,规定了社会某一具体领域权利义务关系,当然不是宪法的附属。
个人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吗?
法律解释的权限通常指国家机关享有的对法律规范作出正式的、规范性解释的权利,亦称法律解释权。关于法律解释的权限,世界各国均有规定,例如宪法的解释权,在美国专属联邦最高法院,在法国专属宪法委员会,其他任何机关和个人都无权对宪法作出法定解释。在中国,(1)宪法和法律的法律解释权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法律解释权属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
(3)地方性法规的法律解释权属制定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4)关于审判或检察工作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法律解释权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5)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其法律解释权属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凡属地方性法规如何具体适用的问题,其法律解释权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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