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要闹离婚怎么安慰?
夫妻之间要闹离婚怎么安慰?
跟他们说,一家人在一起,吵吵闹闹很正常,就像牙齿和舌头,偶尔还有咬到的时候,锅铲也回碰到锅,发了火就过去了,不要闷在心里,更不要不讲话。
夫妻之间约定永不离婚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夫妻之间签字的保证书的保证书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 “婚内保证书”“财产协议书”等,如果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现行法律,都是合法有效的。
但具体到个案,则需要探查具体情况才能确定。比如,附生效条件的保证书,条件的成就需要当事人举证证明。再有,在保证书中常常有“如犯错就放弃所有财产”、赔偿1000万等惩罚性条款,在很多情况下,这些都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对于婚内借款,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可视为夫妻之间对于财产的约定,婚内借款同样可以受到法律保护。另外,“婚内保证书”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君子协定”,当事人想以此在离婚诉讼中争得主动,仅靠保证书是无法办到的,还要有合法的证据配合才能真正实现。在法庭上,如果一方对保证书的内容不认可,对于另一方来说,要拿出可靠的证据来证明保证内容的合法和有效并非易事。夫妻之间车主变更法律规定?
夫妻之间发生机动车所有人变更,需夫妻双方带着各自的身份证(持外地身份证的还需带办理一年有效期的暂住证)、结婚证(夫妻户口如在一起的,携带户口簿即可,不需带结婚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开车到即将成为车主的一方身份证(暂住证)所辖的车管分所办理变更业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现机动车所人的身份证明;(如果所有人是单位的,需要企业代码证和公章)
2、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开着车、带以上手续到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过户。夫妻之间原本不需过户,只需办理“变更”手续即可,交纳的费用是100多元,但是车牌号不变。而这对夫妻正是为了更改车牌号而选择过户,需要按照车辆折旧后价格的2%交纳相关税费。在意车牌号的,往往都是几十万的好车,过户所交费用很多都高达五六千元。新的102号令,10月1日执行。夫妻间过户非常方便的,只要带着结婚证或者户口本、行驶证、身份证,去车管所填写申请表办理即可。
如果夫妻之间发生机动车所有人变更的,双方本人均需到场,并提交下列资料:《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交管局网站—“网上办事”—“表格下载”)、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本市居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在本市暂住的居民除身份证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可以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将车开至即将成为车主一方的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所属车管办理变更业务。
车辆号牌不发生变化。
1.夫妻双方车辆赠与。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之间的过户,是不需要发生任何费用的。手续非常简单,双方带着身份证、在同一户名下的可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本到车管所办理就可以了。
2.车辆赠与亲属或其他朋友。如果是赠与其他家属或朋友,需要赠受双方到公证处做公证,然后携带公证证明、登记证书、行驶证、到车管所办理赠与手续。值得注意的是,办理车辆赠与的话,不仅需要交付公证费,获赠者还要交纳一定比例的个人所得税。
新的二手车交易费用收取方法出台后,这种车辆过户按照公证赠与程序进行就有些不值得了,因为赠与公证的费用实际要高于现在正常交易所收取的交易费用。
1、更换机动车号牌属正常转移登记,是需要收取交易税的,如果不需要更换机动车号牌,属夫妻共同财产变更时就不需要收取交易税。
2、交易税是税务部门收取,发票由税务部门出具,请查验清楚。
公安部102号令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交易协议)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另外还需要办理保险过户,这个很重要,如果你不想将自己的商业险转给买主,可以先退掉,为自己多留一笔钱。102号令在业务办理时限方面有哪些变化?
通过缩短环节,优化流程,提高科技含量和民警素质,根据实际办理情况,对一些业务缩短了办理时限,注册登记办理时限由原来的五日缩短为二日(我市实行当日办结);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由原来的三日缩短为一日;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由原来的十五日缩短为一日;首次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由原来的十五日缩短为五日(我市实行当日办结)等,尽管车管部门工作压力加大了,但很大程度地方便了群众。
夫妻之间原本不需过户,只需办理“变更”手续即可,变更必须是共同财产,如果变更前是个人财产,变更后变为共同财产。
夫妻之间的借条在离婚时是否有效?
结婚离婚,总是人生大事。
当婚姻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走到尽头不得不离婚时,打的欠条是否有效呢?这是一个很常见的法律问题,很多离婚当事人经常为此发生纠纷。按照法律依据,公民之间因民事行为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当一方向对方书写欠条后,便对对方形成了债务关系,当其不能按期履行债务时,另一方可以依据欠条向法院提起诉讼。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另一方所打的欠条,应认定为是双方对部分财产的特别约定,在双方之间形成了明确的债的权利义务关系,合法有效。但是,如果双方是因离婚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分割问题形成的债务,并私下达成了协议,那么该协议产生于夫妻关系之中,又分离于夫妻离婚关系之外,如果未能在离婚调解书中加以载明,当一方不能履行给付承诺时,另一方就很难实现自己的权利,到头来,有可能双方重新进行离婚后的财产诉讼。为此, 提示大家,不要随意因感情或者其他非真实债务原因向配偶出具借条或者欠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六条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丈夫高位截瘫,夫妻离婚法律如何判决?
离婚的条件只有一条,看是不是感情破裂。
如果感情破裂,判决离婚。对离婚时困难一方给予帮助。婚姻法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之间为了点小事离婚正常吗?
中国封建社会几千年的历史,一直倡导的是“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的婚姻观念,女性的人权是被压抑的。近代以来,随着妇女解放运动的发展,女性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地位逐步调高。可是,有些男人抱着“大男子主义”的思想放不下。
《道德经》指出,一阴一阳谓之道也,只有阴阳平衡,婚姻才能稳定和谐幸福,不过,很多夫妻都没有把握好这个“度”,要不阳盛阴衰、要不阴盛阳衰。这里除了个人因素外,也有大的社会背景,优秀传统文化的流失、道德素养的滑坡、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总之,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科技的等多种因素都会影响婚姻质量。所以,婚姻中的夫妻要清楚这些事实,用心经营好自己的婚姻。那么,婚姻中,为什么会因为一点小事就考虑离婚呢?这是不正常的。下面浅谈一下笔者的看法,不妥之处,请指正!
一、两性对立的戾气心态集中爆发
1、男女双方争夺社会主导权。职场竞争,男女争夺社会资源,在各个领域对抗争夺主动权。这种争夺体现在考场,职场,延续到家庭领域,对抗竞争关系的男女,不存在温情。
2、男女双方的利益诉求对立。女人把生育看成权利,男人把生育看成义务。男人认为女性应当顺从,女性认为男人应当呵护。在利益诉求上,互不相让,寸土必争,充满算计。
3、男女双方彼此缺乏勾通且不信任。社会进步,道德底线却在个人主义泛滥中模糊。出轨、劈腿、小三、包养,渣男渣女不受法律制裁,不被道德谴责,人人都可能受害,人人都可能被害,一不小心就沦为牺牲。太多前车之鉴,让爱的付出变得顾虑重重。
4、社会价值观的多元化。社会多元化之后,每个人构成需求主体,没有相对稳定统一的价值取向,每一个都是老大。每个人都固执己见,不愿妥协,他们都认为自己的价值观正确,不愿做出调整。嫌弃彼此的三观和生活方式。
人与人之间因为爱而相互取暖,因为对立而相互隔绝。当戾气积累,男女不再融合互爱,那么离开家庭瓦解,两性分裂的时候也就不远了。
二、女人的六大典型特征影响婚姻质量
第一、不懂人情世故,做人做事欠缺
提到人情世故,不得不说这是一个非常考验人们情商和智慧的难题。电视剧《少帅》中张作霖有句台词:江湖是什么?江湖就是人情世故,懂一半就不错了,全学会不可能!可能每个人做事都不太周全,但起码不能太过极端。
而一个不懂人情世故的女人,往往都不能够理解男人的所作所为,甚至因此还会大吵大闹,逼着男人要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最后就搞得男人夹在中间,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最可怕的是什么?夫妻在一起时间久了,彼此是可以相互影响和默化的。
第二、为人自私自利,只会为自己着想
自私自利的人,才真正好像一个填不满的无底洞,什么事情都只会考虑自己的利益和感受,从不在乎他人的付出和心情。和这样的女人在一起过日子,会很累,而且是那种心疲力竭的累,却又没有更好改变现状的办法。
更或者,对于娘家和弟弟的帮助也是毫无底线,将男人所有的好都认为是理所当然。有一些比较夸张的,直接将男人当作自己还有娘家的挣钱机器,一台永远不能停止运转的挣钱机器,毫无底线。
第三、急功近利鼠目寸光,还喜欢斤斤计较
这样的女人,很容易被眼前的一点利益而蒙蔽头脑,从而直接在男人耳边煽风点火,诱导男人做出错误的判断。可能有人会说,如果一个男人真的有主见,又怎么会听从女人错误的诱导?然而,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尤其是喜欢斤斤计较和心胸狭隘的女人,好像一块堵在胸口的石头,压得自己喘不过气来。
第四、以自我为中心,听不进别人的意见
总认为自己的所有决定都是对的,一旦在某件事上做好了决定,很难再会更改,即使明知道自己是错的,但也会口是心非的直接矢口否认。听不进去别人的意见,而且性格强势霸道,一言不合就会大吵大闹。
也不管自己的一言一行是否会破坏家庭的和睦与温度,更加不会去照顾别人的感受,还总是一副优越感十足的样子,引以为豪。
第五、不懂得和别的异性保持距离,过于随便
后院起火,对于男人来说,绝对算是致命的打击。安稳的日子,一定离不开彼此对婚姻和感情的忠诚。一个人的精力不是无限的,只有当一个人没有后顾之忧时,才能在前进的过程中勇往直前。
第六、经常性唉声叹气,也习惯了去贬低
你相信吗?如果一个人经常唉声叹气,负能量满满,幸福就一定会从她身边偷偷溜走。这样的人,永远也得不到幸福,其实幸福无处不在,只是懂得知足的人,更容易发现它的存在。欲求不满,只会使自己和身边人更加痛苦。
三、男人的六大特征让婚姻里的女人过的很苦
第一、成长得太慢,妻子成管家婆
婚姻就像是一所大学,对于如何与爱人相处、怎样过好婚姻生活这个问题,都没有十全十美的经验借鉴,更没有教科书,只能投石问路,自我成长。
婚姻中的每个阶段,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需要自我成长。由于,女人的心理年龄比男人更为成熟,所以男人在婚姻里成长的速度,如果比妻子缓慢,则容易出现夫妻矛盾。
男人需要成长能力,在婚姻中迅速地成长起来,在每一次发生争吵后,都能及时发现问题的根源并且避免下次再犯。
如果男人做不到成长,则万事需要女人操劳,女人就会在一次次频繁的争执中苦不堪言。明明是他的妻子,最后却累成管家婆。
第二、没有上进心,成为啃妻一族
事业是男人一生的名片,也是给予妻子和家庭的一份保障。所以,男人有没有事业心,往往会决定婚姻生活的质量。
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男人,把妻子视为免费照顾自己的保姆,并且让妻子承担家庭的经济压力,自己却偷闲享乐。
一般而言,这样的男人没有家庭责任感,也不懂得疼爱自己的妻子,最爱和最在乎的只有自己。所以,他可能吃不了苦,不会去开创自己的事业,更不会努力奋斗来养家糊口。
女人与这样的男人共度一生,意味着她要做好养他一辈子的打算,为他劳苦一生。啃妻的男人,大抵都是因为不够爱她罢了。
第三、不在乎孩子,教育扔给妻子
孩子是爱情的结晶,他的到来让男人和女人的人生得以圆满。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男人都会被孩子拴住。
许多女人生完孩子,以为能够稳定婚姻关系,可现实却是丈夫依旧不在乎孩子,甚至对孩子的教育问题半分不上心。
不在乎孩子,整天忙事业或者不顾家的男人,把教育扔给妻子,都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孩子的成长教育,需要父母共同配合,共同引导,共同实施。
女人在这样的婚姻里,实际上相当于只有自己一个人生活。一个人操持家务,一个人教育孩子,他不来参与家庭建设,把婚姻过得如同牢狱。
四、婆媳有矛盾,总是委屈妻子
婆媳矛盾,虽然不能直接摧毁婚姻,但是它如虫蚁一般,正在慢慢啃咬婚姻的基石,一点一点地瓦解婚姻。
婆媳之间产生矛盾时,丈夫的态度特别重要。有时,令女人心寒的并不是与婆婆之间产生了隔阂,而是丈夫的态度,令她寒了心。
在婚姻里,产生婆媳矛盾时,如若男人总是委屈妻子,她心里的委屈会慢慢变成一种怨和恨,替代她心里那些曾经有过的爱情,到最后,所有的温情都消失殆尽。
今日,男人为婆婆委屈妻子,他日,难保不为其他而牺牲妻子。爱情,是不能委屈的,儿媳也不应次次退让。他的站队反而会让婆媳矛盾更加恶化,也会让妻子分外心寒。
第五、对婚姻不忠,伤害妻子的心
男人对婚姻不忠,最伤妻子的心。一方面,彻底肯定了他不爱她的事实,另一方面,夫妻之间的信任就像被摔碎的镜子,难以再修复。
即使,女人在婚姻里,因为孩子或者因为她还爱着他,选择远离他。可她的心里,会不断涌现出猜忌和怀疑,令她焦虑不已。
男人对婚姻不忠,等于向女人宣告放弃婚姻经营权,如若两个人将就生活在一起,她也无法感觉到丈夫的爱。
没有爱的婚姻,就像是一座阴暗而又潮湿的牢狱,散发出刺鼻的霉味,令她看不到未来的希望与光。
第六、脾气很暴躁,无法好好说话
婚姻,需要有效的沟通。两个三观不同的人,在一起生活,难免有许多的摩擦,而有效的沟通能够让婚姻起到润滑的作用。
可是有些男人,脾气暴躁,根本没办法和他沟通。这样的男人,不会好好说话,发生争吵之后,他永远觉得自己是对的。
他学不会静下心来和妻子好好沟通,不知道两个人发生争吵必然双方都有过错,更加不会通过有效的沟通找到彼此之间的问题所在,夫妻之间的矛盾就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多少婚姻的破碎,都是从夫妻之间不好好说话开始。那些伤到内心的话,就像刀子一样,划过心脏,痛到泪流满面,铭记一生。
四、经营婚姻,“夫妻同心、其利断金”
婚姻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一些或大或小的问题,那当面对这些问题的时候,应该如何解决呢?
01
夫妻生活中出现各种矛盾是不可避免的,要想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就一定要对症下药,找到问题的症结根源所在,不要盲目的一笑而过,其实生活中很多问题都是因为平常不在意,没有彻底解决,所以又造成同样的情况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这样反反复复便有可能让双方的感情越来越差。
02
很多夫妻在遇到的问题喜欢冷处理,其实这样是非常不好的,遇到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很多人想忽视它,积极沟通才是解决婚姻问题的有效手段,沟通可以很好的使双方说出自己的想法,让矛盾和错误在你来我往中慢慢化解掉,不沟通则是累积了这些问题,日积月累,便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03
很多人结婚后非常喜欢追问对方是否爱自己,特别是发生争吵的时候常常会脱口而出,其实这是非常幼稚的行为,夫妻之间要明白,爱不是嘴巴说出来的,真正爱你的人不一定是时时刻刻甜言蜜语,既然两个人都走进了婚姻的殿堂,那必定是相爱的,所以让爱更多的体现在生活中,而不是嘴巴上。
04
在结婚之前,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有自己的习惯、自己的个性,但是结婚之后,两个人合二为一组成了一个家庭,夫妻双方应该为了这个家庭而做出必要的改变,虽然改变是困难的,但是每一次细小的改变与磨合,除了让婚姻生活更加幸福也会让你获得成长。
05
当婚姻中出现矛盾的时候,夫妻双方一定要学会控制自己的脾气,避免冲突,人在生气时很可能做出一些不理性的行为,比如一些言语上的刺激,甚至是肢体冲突,这些行为很容易刺伤对方的内心,造成无法消除的创伤,所以生气的时候一定要想想对方是你生活中最重要的人,不要轻易伤害他。
06
夫妻要想避免婚姻中的危机,性生活可是非常重要的,和谐的夫妻生活可以提高生活质量,使双方的感情交流更加顺畅无阻,有研究显示,夫妻生活良好的婚姻更加美满,而夫妻中有人性冷淡的话,则容易发生出轨等破坏感情的行为。
07
在夫妻生活中,一定要学会转换角色,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只有学会了这样做,才能更加深切的体会到对方的心情,从而设身处地的为对方考虑,如果两个人都能做到的话,生活一定会更加甜蜜,所以当发生问题的时候,先换个角度思考一下对方为何会这样吧,你会发现一切都并不是自己想象中那么严重。
08
虽然是夫妻,但也要学会给彼此一些空间,毕竟人都是单独的个体,有些时候是需要一些自由时间的,多给对方一些信任,让他可以好好享受一个人的时间,可以很好的调节双方的关系,而且多一些时间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也是提高自己在婚姻中魅力的途径哦。
09
其实想要过好婚后生活,是需要好好经营的,并不是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就大功告成了,一个美满的婚姻生活是需要付出耐心的!
夫妻之间打的欠条闹离婚算数吗?
夫妻之间出具的欠条离婚时具有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六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夫妻之间写的欠条离婚后是有效的吗,是有法律效力的吗?
结婚离婚,总是人生大事。
当婚姻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走到尽头不得不离婚时,打的欠条是否有效呢?这是一个很常见的法律问题,很多离婚当事人经常为此发生纠纷。按照法律依据,公民之间因民事行为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当一方向对方书写欠条后,便对对方形成了债务关系,当其不能按期履行债务时,另一方可以依据欠条向法院提起诉讼。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另一方所打的欠条,应认定为是双方对部分财产的特别约定,在双方之间形成了明确的债的权利义务关系,合法有效。但是,如果双方是因离婚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分割问题形成的债务,并私下达成了协议,那么该协议产生于夫妻关系之中,又分离于夫妻离婚关系之外,如果未能在离婚调解书中加以载明,当一方不能履行给付承诺时,另一方就很难实现自己的权利,到头来,有可能双方重新进行离婚后的财产诉讼。为此, 提示大家,不要随意因感情或者其他非真实债务原因向配偶出具借条或者欠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六条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夫妻之间有一方瘫痪能否离婚?
你好: 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义务,有一方瘫痪的情况下提出离婚法院可能不会受理,但双方可以采取协议离婚方式处理,对于瘫痪一方在经济上要给予补偿帮助,尽量以道德标准去约束自已自已行为。谢谢!!!
夫妻之间私下签的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应?
一般情况下,只要各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私下签的协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便具有法律效力。私下签署的协议如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私下签署的协议就是无效的。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发生了权利、义务关系;或者使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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