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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年限长是多久?

2023-08-05 16:54:21法律法规1

农村土地流转年限长是多久?

        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可见农村土地流转的期限为土地的承包期限,目前来说二轮延包的时间就是流转的最长期限。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限,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扩展资料

        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200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明确了关于"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的规定;2014年,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要求大力发展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五年内完成承包经营权确权。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的决定,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农村土地流转最高年限是多久?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可见农村土地流转的最长期限为土地的承包期限。《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农村土地流转年限有什么规定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可见农村土地流转的期限为土地的承包期限,目前来说二轮延包的时间就是流转的最长期限。当然根据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长久不变的政策,今后可能出台具体的规定延长承包期。

荒地流转的年限?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为三十年至七十年。那么,荒地的承包期是多少年呢?

国家关于农村四荒地承包年限政策如下:

1993年11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指出,为了稳定土地承包关系,鼓励农民增加投入,提高土地的生产率,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长三十年不变。开垦荒地、营造林地、治沙改土等从事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

1996年6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指出,四荒地实行谁治理、谁管护、谁受益的政策。在经过治理开发的"四荒"地上种植的林果木、牧草及其产品等归治理者所有,新增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在协议规定期限内,治理者拥有使用权,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承包、租赁、拍卖"四荒"使用权,最长不超过50年。

1998年11月7日,国务院《关于印发的通知》指出,由于“四荒”治理开发投资回收期长,风险大,必须有长期稳定的政策。允许“四荒”使用权一定50年或更长的时间不变。

1999年1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9〕102号)指出,承包、租赁或拍卖“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与对方签订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应依法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合同和协议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生效后,双方都应认真履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因负责人的变动而随意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采取拍卖方式的,要标定拍卖底价,实行公开竞价。“四荒”使用权承包、租赁或拍卖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

2002年4月11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指出,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基础上,实行“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农民承包的耕地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以后,承包期一律延长到50年,允许依法继承、转让,到期后可按有关法律和法规继续承包。

综上,荒地的承包期为50年甚至更长,到期后可按有关法律和法规继续承包。

农村土地流转的合法流程?

土地流转程序是:承包方与受让方就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等进行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流转意向;报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对受让方情况进行审查;经审查后在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监督下,双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四十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第四十六条  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受让方可以再流转土地经营权。

农村土地流转如何退款?

向村委会提出有偿申请 最终是要村民全体通过

农村土地确权流转后可以再次流转吗?

我们现在国际化大都市,大家都感觉还有农业吗?但是大家可能又会能清晰的感觉到,我们一到双休日就驱车赶往郊区了,采摘去了,那么就是说我们北京的农业,跟过去的传统农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是都市型的现代农业。随着农业的发展,土地确定权结束后,人们比较关心土地“永久性”流转。在农村,确权结束后,土地可以流转吗?准确消息来了!

其实,今年是土地确权工作的最后一年。不少人不清楚我国土地确定权的目的。

1、 我国的土地性质

1、按所有权性质,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

2、按获得途径,有出让土地和划拨土地;

3、按利用现状三大类分类,有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4、按利用现状八大类分类,有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5、按城市规划用途分类,有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交通用地、水利用地、绿地等。

土地出让一般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各类用地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2、土地流转是有时间期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承包到期后,土地应交回发包方处置,也可以由原承包方申请续期,发包方如果同意,则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另外,村委会若不同意续期,把土地公开发包,那么在同样条件下,原承包方有权优先承包使用。到期后肯定不能再建管理用房。地上附着物应归原承包人,由其处分。

3、土地流转和转让是不一样的

转包、转让、出租等是人们比较常见的土地流转方式,但是由于地域习惯、口头俗称等因素,人们对这几种耳熟能详的流转方式事实上有很多理解误区,神州土地下面将详细介绍七种农村土地流转方式,帮助大家有效区分易混淆的一些土地流转方式和对多种土地流转方式有进一步了解。

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联合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该条有两个基本含义:第一,入股应在承包户之间进行,不包括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份,投入到从事农业生产工产的工商企业或者公司,也不包括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作为投资成立农业经营公司。第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入,是农户以入股形式组织在一起,从事农业合作生产,收益按照股份分配,而不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作为赚取经营回报的投资。

土地流转是土地转让的上位概念,土地流转包括土地转让。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流转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多种方式,所以应根据具体的买卖土地内容,确认合同性质,如其实质是完全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所有权都是国家的),那最好还是使用土地转让合同,进行明确,更好的保障购买土地方的权益。

土地确权的目的和意义到底是什么呢?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法律确定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的重要财产权。确权登记发证的目的是为了依法确认土地权属、界线、范围、用途和面积,维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为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奠定基础。通过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可以依法保护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有效规范农村住宅建设,防止乱占耕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根本目的: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更好地发展农业

总之,开发立体农业、发挥其独特作用,可以充分挖掘土地、光能、水源、热量等自然资源的潜力,提高人工辅助能的利用率和利用效率,缓解人地矛盾,缓解粮食与经济作物、蔬菜、果树、饲料等相互争地的矛盾,提高资源利用率,可以充分利用空间和时间,通过间作、套作、混作等立体种养、混养等立体模式,较大幅度提高单位面积的物质产量,从而缓解食物供需矛盾。

2、意义:让农民放心流转,还能给自己留条后路

按照“土地确权、两权(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价值显化、市场运作、利益共享”方针,依据土地有偿使用原则,对上海郊区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有偿有期限流转制度。农业用地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承包权,鼓励农民将承包的土地向专业大户、合作农场和农业园区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村集体对外流转农村土地年限最长多少年?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可见农村土地流转的最长期限为土地的承包期限。

农村土地流转怎么找地?

可以去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登记册,及时准确记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

以转包、出租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及时办理相关登记;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及时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等手续。

第二十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及有关文件、文本、资料等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

农村土地流转离婚如何分配?

农村土地流转,离婚后,利益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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