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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院没有物业公司 向大街上倾倒生活垃圾 阻止他们有什么法律依据

2023-08-05 16:46:41法律知识2

一、家属院没有物业公司 向大街上倾倒生活垃圾 阻止他们有什么法律依据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间等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应当按规定时间投放在指定的收集场所。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您可以向环保部门投诉。

二、请有法律知识的专家回答代收城市垃圾处理费法律依据是什么?

搭车收费本身是一个不合理的行为,为国家政策所不允许.同时收费必须要有物价局核准的依据,及收费主体必须特定,你所说的垃圾处理费应该是环卫部门收取的,由电力公司代收也不是绝对不可以,但如发生拒交的情况时,电力公司无权对拒交人员作出停电等处理,只能由环卫部门处理.

同时电力公司代收也必须有相关的依据,你可以要求查看.

三、生活垃圾怎么处理?

扔掉或焚烧.

四、海口市各区的生活垃圾的处理办法? 相关部门有哪些?

要根据城市自身环境、居民基本情况及城市周边环境、工业区设置情况制定具体计划并且远计划我海口给提几点建议吧1、改造城市住房状况提升居民质量减少资源浪费及垃圾产(垃圾自降解污染水)2、加宣传力度提升全民节水意识3、改善输水设施线路减少水资源浪费4、建设储水设施(濒海考虑建设海水淡化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厂使水资源重复利用5、绿化减少水流失6、严格管控工业污水排放7、考虑取缔重污染工业其根据集体情况集体制定针性强措施要强调政府主观能性要兼顾经济发展二者与俱立看平衡两者间矛盾祝愿海口越越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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