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内容?
侵权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内容?
侵权法律关系:侵权责任法调整的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民事权益的民事法百律关系。侵权责任法中的民事度权益规定在《侵权责知任法》第二条中: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道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内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法人和享有法律权利义务的人的区别?
《民法总则》第五十九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法人是一个法律拟制的人格,自公司登记之日起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区别于自然人,
《民法总则》
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更多讨论欢迎关注
微信公众号:易辰法考
规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准则?
权利和义务相统一原则和平等原则,是民事法律体系的基本原则或核心原则,是调整民事法律关系所必须遵循的法则。
一、平等原则是调整法律关系的重要原则:
民法上的平等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所有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双方,在民事活动中的行为均应遵循这样的准则。中国民法的平等原则是当今商品经济规律的属性,是现代法制的基本原则,在当代不同国家不同阶级属性的人类社会,固然其阶级性质有别,但在不同的民事法律制度上,相同的一点都是把平等原则作为立法的指导思想和调整商品关系的基本方针。
二、权利和义务相统一是调整民事法律关系所必须遵律的法定原则:
(1)从法律关系上讲,二者是同时产生的,是相对应的一对范畴。没有权利,就没有义务,没有义务,也就没有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从法律关系的主体来说,一方面,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又是义务的承担者。既没有脱离义务单独存在的权利,也没有可以摒弃权利而单独履行的义务。所以说,权利和义务是法律规定中不可缺少的两个方面,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
另一方面,权利的实现要求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要求权利的实现。也就是说,公民享有权利需要条件,这个条件的实现依靠义务来创造,如果不履行义务,那么权利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公民能够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就根据公民所尽的义务确定;同样,公民的义务,也是根据它所享有的权利确定的。
(3)从我国来说,社会主义制度下,公民得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公民权利的充分实现,可以激发人民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调动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地承担对国家和社会地责任,尽自己的义务。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又反过来为公民权利的实现提供和创造了条件。
(4)对公民的要求来说,在我国,任何公民都必须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原则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既要认真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自觉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在行使权利时,要履行对国家、对社会和他人权利的义务
公司主体消灭权利义务承继法律规定?
由决定公司主体消灭的组织和个人承担责任。
人和动物之间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吗?
法律关系很重要的体现就是在权利和义务上,而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又是多种多样的,比如饲养宠物后因看管问题导致他人被宠物咬伤这类问题就关系到自然人主体之间基于管理义务而产生纠纷的问题了。
动物确实没有成为法律主体,但是其又确实客观存在而且是基于其存在才产生的法律关系。因此我们不能仅仅从理论上分析或者仅仅通过法律主体这个概念把动物排除于法律关系之外,这样的做法都是片面的。
行政程序法律制度的程序权利义务有哪些呢?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行政程序时应当履行的义务如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行政程序,应当履行如下几项义务:服从行政管理;协助执行公务;维护公共利益;提供真实信息;遵守法定程序。按照现代法治理念,凡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事项即属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因此行政相对人存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十分广泛,主要包括:
1.请求权.对于应申请的行政行为而言,请求权是相对人最主要的权利,它是相对人可以要求行政主体或其他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基于相对人请求权的行政主体的义务主要包括:提前公开或公布权利人范围和权利事项,满足权利人的知情权;对于申请负有答复的义务,不论申请人是否属于权利人范围,也不论其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依法作出有利决定;拒绝授益的,依法说明理由。
2.听证权.听证权是相对人根据法律规定,在行政主体举行听证会时,亲自或委托他人参加听证会,并依法享有或行使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等项权利的权利.听证是行政程序正当性的关键所在,听证权正逐步成为相对人程序权利的核心。
询问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规定?
第九十一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第九十二条 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第九十三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第九十四条 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 第九十五条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第九十六条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规定?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已经到了什么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有如下诉讼权利和义务:
1.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3.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对于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4.有权辩护。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有权为自己辩解。
5.有权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犯罪嫌疑人在接受第一次讯问后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如果被逮捕,聘请的律师还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但如果本案涉及国家秘密,聘请律师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
cif的权利义务?
CIF卖方责任与义务:负责租船订舱,在规定的装运港和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并支付货物运至目的港的运费,货物装船后通知买方。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办理货运保险,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CIF买方责任与义务: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和费用,办理进口清关手续,接受卖方提供的单据或电子讯息,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