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配套储藏室的法律规定?
房屋配套储藏室的法律规定?
目前国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对房屋配套储藏室做出规定。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地区和楼盘的不同,各类房屋配套设施也会有所不同。对于购房者来说,需在购房前了解楼盘的配套设施情况,如是否有储藏室并且清楚其使用权属。同时在购房合同中应明确储藏室的购买价格以及使用权归属等事项。此外,在购买储藏室的同时需要确定其是否具有合法的产权及产权状况。
城市建设配套费的法律依据?
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筹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收取的费用,它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其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供水、燃气、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园林、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设施的建设。
2、配套费收取应严格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标准征收,通常由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后,建设单位和个人凭缴纳配套费的审核表,到行政管理服务中心一次性缴纳。
3、省、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的监督指导工作。
4、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范围和标准进行监督管理。
5、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审计部门依法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进行监督、审计。
上市公司借款的法律规定?
1、公司法第115条明确规定,"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如果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公司股东或者债权人可以主张该借款行为无效,公司因此遭受损失的,获得借款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其第十二条结合当前的司法判例明确规定如下,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法院应予支持:
(1)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3)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4)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5)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上市公司要法律顾问吗?
公司是没有律师部门的,在公司里上班的就不叫律师了,只能叫法律顾问或者合规专员一类的名称,只有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才叫律师。
公司雇佣有司法资格的人做法律顾问的话这个有点难找,因为也许会直接给这些人一个副经理之类的职位,也很少直接用法律顾问做为称呼,所以得直接找公司内部人打听谁负责这个部分比较直接。
如果是上市公司,除了自己有法律顾问外,也必须同时聘请事务所律师,公司和哪个事务所有业务联系这些应该在上市公司公开的各种报告中都有提及。
民法典对配套用房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道路、绿地等的权利归属】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及表决】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共有的公共设施,经业主共同决议的,共有设施可以办理过户登记的。
上市公司违规担保的法律效力?
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上市公司违规担保,对外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上市公司审计机构的法律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
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6年7月29日证监会字〔1996〕L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各上市公司:
为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保证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连续性,维护注册会计师的合法地位,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依法公正执业,现就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应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二、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应当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指定或强迫公司聘用其推荐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
三、经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享有下列权力:
(一)随时查阅公司的帐簿、记录和凭证,并有权要求公司的董事、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有关的资料和证明;
(二)要求公司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提供其子公司必要的资料和说明;
(三)列席股东大会,得到股东大会的通知或者与股东大会有关的其它信息,在股东大会上就涉及其作为公司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的事宜发言。
四、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由股东大会作出决
定,并在有关的报刊上予以披露,必要时说明更换原因,并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五、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应当事先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有权向股东大会陈述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认为公司对其解聘或者不再续聘理由不当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提出申诉。中国证监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申诉理由成立,可建议股东大会予以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提出辞聘的,应当向股东大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事。
六、继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应向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和公司了解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的原因。如果继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了解到公司无正当理由解聘或不再续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则不应接受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对继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应予以协助,必要时提供有关工作底稿。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改革配套的法律法规?
《宪法》《民法通则》《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等。
与公司法配套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包括审计准则以及一些司法解释,比如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等。
上市公司问询函可以延期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问询函可以延期的法律依据是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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