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类认定机构:农用地分为耕地、林地、草地......哪个机构认定有法律效力?
一、地类认定机构:农用地分为耕地、林地、草地......哪个机构认定有法律效力?
地类认定机构,当然是县国土资源局为主组织乡镇实地认定为准。
二、国土局和林业局对土地属性的认定谁更有法律效力
国土局和林业局对土地属性的认定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国土局认定土地属性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法律管辖和调整的土地;林业局认定土地属性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法律管辖和调整的土地。
三、我的土地性质在土地局是耕地,在林业局又说士林地,到底是什么性质?
找土地局咨询吧。实践中,有很多原为耕地后用来开发造林,并办理了林权证,被视为林地了。但采伐完不再种树重新耕种时,如何认定,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主要看地方有关部门的态度了。
建议你与村民补签份书面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并向土地局办理登记领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如果合同签订并经土地局登记领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可以对抗林业局的观点了。
四、林业部门可以强行规定林地种类吗?
林地区分如下:
一、根据1998年8月29日第九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修订的《土地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园地”不属于一种单独的土地类型。
二、根据《森林法》第四条第三项和《森林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等规定,茶、桑、水果等林木属于经济林,并且计算森林覆盖率,因此其用地均为林地。
三、《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国发明电[1998]8号)中所称“林地”,与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是一致的.
五、农村的林地地属于基本农田?
应不属于基本农田,基本农田由农业主管部门依法划定,林地由林业行政部门认定
六、未上合同的慌山地如何确定所有权,依据是什么?
依据我国的宪法和土地管理法,耕地、林地、滩涂、荒山等作为土地资源的一种,都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你所说的合同只不过确认了土地的使用权,不是所有权,未在合同中约定的土地或荒山荒地,仍归原来的所有者,如果是村集体的地,就还是村集体的,如果是国家的地,就还是国家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你可以看证书上的所有人是谁,并向本地县级政府咨询荒山可否分到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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