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版权、法律和网站侵权的问题
一、关于版权、法律和网站侵权的问题
他们的文档是网友上传的,在著作权人通知后还不撤除,网站才承担侵权责任,对一般人的作品,网络服务提供者没有那么严格的审查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著作权人发现侵权信息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出警告或者索要侵权行为人网络注册资料时,不能出示身份证明、著作权权属证明及侵权情况证明的,视为未提出警告或者未提出索要请求。
著作权人出示上述证明后网络服务提供者仍不采取措施的,著作权人可以依照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的规定在诉前申请人民法院作出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的裁定,也可以在提起诉讼时申请人民法院先行裁定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经著作权人出示证明提出相关请求后仍不采取措施的才承担责任,反面理解就是采取措施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就不承担责任。想来也不可能要求上传作品的人提供著作权证明,比如这段文字是我的打的而不是抄袭或转载别人的,百度要审查我有没有著作权才让我发表,那我早就不玩了,对网络服务提供者施加严格的审查义务,这不利于科学文学艺术的传播。
二、分类信息网站信息虚假,这个网站承担什么责任?
如因此造成危害,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网站的版权、使用权、所有权问题
1:你是网站所有者,有所属权,制作方只有制作的权利。
2:制作是利用你提供的内容,且你是网站所有者,当然要负责。
3:建议找律师写合同;通常我们都是有一条“我拥有网站的一切权利及所属,制作方仅提供必需的技术支持及制作”。
四、别人在我的网站发布了诽谤他人的言论,网站是否承担责任。
发帖自由,是在审查之后的自由,不符合要求的贴,在审查阶段应当直接枪毙,你建立的论坛是依托某个网站,这个网站应当承担主要的责任,也不是由你论坛管理员承担主要责任。你可以书面写材料到公安局申诉,同时说在收到受害人邮件之后,立即进行了删除,已经尽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五、上网留言伤害他人网站是否负责?
网站有审查义务。
如果网站上所发布的内容,是违反法律的信息,不管是不是网站自己发的,都要负相应责任。
如果在信息发布时间不长,网站删除,那就是尽了自己的义务。。如果放任不管,特别是在你申明后,还是不闻不问。。那么是有很大责任(责任大小跟发布的内容违法程度有关)
六、试分析小强、小强父亲、此购物网站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小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市场行为需要经过监护人的确认才能生效,买手机显然属于超出小明民事行为能力的交易,因此小强父亲拒绝确认交易并拒付货款是可以的,小强和小强父亲都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交易无效,购物网站必须收回交易,但是也无需承担另外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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