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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业在中国立法了吗?

2023-07-30 01:53:14法律法规1

一、直销业在中国立法了吗?

2005年11月国家颁布直销管理法规。对在中国做传销的企业提出几个要求:第一拥有自己的工厂和产品。第二是8000万的注册资本,第三是2000万的保证金。第四是外来的企业还必须在国外合法经营三年以上,国内企业在三年内无违法行为。 现在全国获得直销牌照的企业有20几家。所以要做直销,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去选择经过国家批准的有合法营业执照的企业来做

二、直销犯法吗 犯的是什么法

不犯法 它是国家允许的 犯什么法

三、中国直销条例第二章第七条是什么?

《直销管理条例》 第二章 第七条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2. 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3. 依照本条例规定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了保证金;4. 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

四、什么叫做直销,世界直销协会怎么下的定义,我国有没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或者暂行管理条例呢

根据第443号国务院令公布的《直销管理条例》中首次对“什么是直销?什么叫直销?”明确定义: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非法传销与直销六大区别: 区别一:有无入门费 非法传销通常有几大明显的特点,首先是有无相对高的入门费。一些非法传销公司会收取硬性的入门费,数额在三五百到千元不等。当然还有一些“聪明”的非法传销公司,他们会有其他的变通形式,比如:以入门认购产品为由来收取几百到千元不等的费用。据了解,这些非法传销企业参加者通过缴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变相缴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的资格,并以此获得回报。而在正规的直销公司是没有这一块费用的。 区别二:有无依托优质产品 这也是非法传销公司和直销企业的一个根本区别,非法传销公司往往依托的产品是无价值但价格高的产品,一套只值几十块钱的化妆品可以标价为几百甚至上千元。而规范直销企业的产品标价则物有所值。 区别三:产品是否流通 非法传销企业不过是个“聚众融资”游戏,高额的入门费加上无法在市场中流通的低质高价产品,不会维持太长时间。他们的销售方式是采取让入门的所有销售代表都要认购产品,但这些产品不在市场上流通,只作为拉进下一个销售人员的样本或者宣传品。最后的局面是所有销售人员人手一份,产品根本没有在市场中流通或者销售。 并且这些非法传销公司的组织者的收益主要也来自参加者缴纳的入门费或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缴纳的费用,因为产品不流通,组织者多半利用后参加者所缴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 但直销企业则完全相反,一方面企业产品要求质量好,另一方面,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也比较好。对于直销企业而言,产品优良与否是决定产品销量的根本原因,因为产品的流通渠道是由生产厂家通过营销代表到顾客手中的,中间没有其他环节,并且少有广告。 区别四:有无退货保障制度 据了解,非法传销公司的产品一旦销售就无法退换,或者想方设法给退货顾客设置障碍。 这一点在直销企业中完全不同。凡是正规的直销企业都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购货保障。比如给一般顾客承诺在购货后7天内退回仍具有销售价值的产品,可获100%现金退款。对于优质顾客有的直销企业还承诺在购货10天内可退回曾经使用或不具销售价值的产品(剩余量至少达一半)可获得50%现金退款或50%等值购货额。 区别五:销售人员结构有无超越性 以拉人头来实现获取收益的非法传销公司,在销售人员的结构上往往呈现为“金字塔”式,这样的销售结构导致谁先进来谁在上,同时先参加者从发展下线成员所缴纳的入门费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其后果是先加入者永远领先于后来者。 这种不可超越性在直销公司就不存在,在直销企业中无论参与者加入先后在收益上表现为“多劳多得”。 区别六:有无店铺经营 我国经历了1998年全面整顿金字塔式传销后,很多外来直销企业纷纷转型。从那时起,“店铺雇佣推销员”的模式就成了规范直销企业的主要销售模式。这种特殊的直销经营方式,让推销员归属到店,这样不仅与公司关系直接而且还便于管理。 非法传销企业往往停留在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的经营活动状态。直至今天,有无店铺仍然是我国市场上区分非法传销和直销的一个直观区别

五、直销条例上规定全日制学生不能从事直销事业,若从事了应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

学生没有法律责任,是招募全日制在校学生的直销企业在违法。

六、关于直销法相关问题

由于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对条款部分内容存在分歧,这三部直销法规将推迟到明年出台。此前,有媒体称,此次三部直销法规推迟出台,主要 是因为商务部上报的直销法规被国务院退回了。但12月10日,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对此传闻予以否认。黄海称:“直销法规未出台,主要是由于程序原因,而非是被国务院退回。”

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加入WTO三年后我国将允许内外资企业依法从事直销活动。即12月11日是中国承诺取消直销限制的期限。直销专家、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忠介绍,出台直销法规的主要目的是便于对直销企业的管理,而现在我国并无法律对企业直销的行为限制,只是对企业非法传销行为进行了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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