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上海法律援助 网上上海法律援助可靠吗
网上法律援助要钱吗?
网上的法律援助只能给你免费的解答一些问题和可能适用的法律法规。每个城市都有自己免费的法律援助,你可以在网上搜城市的法律援助在哪,然后带上材料过去咨询,这样律师才能根据你的材料给你相对准确的建议和操作,而且有些法律每个地方有细微的区别,最好还是找当地的律师咨询的好。
网上法律援助是真的吗?
想寻求法律援助,最好还是在当地找一些律师事务所,找到自己熟悉的律师,让律师来帮你解决一些问题,让他告诉你应该怎么去做。
而不应该在网上寻找一些法律援助,本身这些人的资质无法审核,而且他告诉你的事情都不一定是能够帮到你的,他的目的也是为了赚你的钱。
网上怎么申请法律援助律师?
回答如下:在网上申请法律援助律师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在搜索引擎中搜索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律师协会的官方网站。
2. 进入官方网站后,找到法律援助服务的相关信息页面。
3. 阅读相关信息,了解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资格和程序等。
4. 根据网站提供的指引,填写申请表格。通常申请表格会要求提供个人基本信息、案件概况和财务状况等。
5. 提交申请表格后,等待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协会的回复。他们可能会要求提供进一步的证明文件或安排面谈等。
6. 根据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协会的要求,提供所需的文件和证据。
7. 如果申请获得批准,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协会会为您安排一位合适的律师。
请注意,具体的申请程序可能因地区和法律援助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最好在官方网站上查找相关信息或直接与法律援助机构联系以获取准确的指引。
浙江网上怎么申请法律援助?
网上申请法律援助办理步骤
先扫码下载“浙里办”APP
路径一:进入首页,点击“便民服务”的“司法公证”,点击“法律援助”,选择“法律援助申请”。
路径二:首页搜索“法律援助申请”,点击“在线办理”。选择你要办理的模式,模式分为两种,“本人办理”与“代人办理”。
完成“在线填表”,其中,请注意“案件类型”,分为“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三种,“上传材料”后进行“信息确认”即可。
上海的法律援助找哪里?
上海宝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在牡丹江路616号,近水产路。
上海退役军人法律援助热线?
“12348”上海法网热线、线中“12348”上海法网律师咨询和线下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电话:53899700
上海宝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上海市宝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2009-03-25,主营业务为:保障公民享受公正平等的司法保护。近年来,坚持“市场导向、自主、重点突破、引领行业”的科技发展战略,加大研发投入,努力突破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抢占市场竞争制高点。
我们坚持以完善到位的化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和好评,在坚持技术的基础上,狠抓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实现了业务的良性发展。
上海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
由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6年4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6年4月26日
第一条 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本市的法律援助工作,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法律援助机构,是指由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法确定的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三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所在区域内的法律援助活动。
第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对符合规定的各种法律援助事项提供经费保障。经费保障的具体办法,由市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确定。
法律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五条 除《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律援助事项外,经济困难的公民还可以对下列事项申请法律援助:
(一)在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过程中受到损害,主张权利的;
(二)因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受到人身损害,主张权利的;
(三)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权利的;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本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事业的需要,逐步扩大受援范围,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
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的标准,应当高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数额。具体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的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开。
经济困难证明由法律援助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经济困难证明应当包括本人的劳动能力、就业状况以及家庭成员、家庭月(年)人均收入、家庭财产等内容。
第七条 公民因见义勇为导致诉讼或者仲裁需要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需审查其经济状况。
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向义务人或者被请求人所在地的区、县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属于本市高级或者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的,应当向市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按照前款规定,两个以上法律援助机构都可以受理申请的,申请人应当向其中一个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如果向两个以上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的,由最先收到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收到公民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本市律师事务所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可以为公民申请法律援助提供帮助。
第九条 诉讼或者仲裁法定时效即将届满,当事人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先行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机构先行提供法律援助的,应当及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
第十条 市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的法律援助事项,可以委托区、县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区、县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的法律援助事项有特殊原因的,也可以移送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
法律援助机构之间发生受理争议的,由市司法行政部门指定受理。
第十一条 受援人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如实陈述案件事实,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并协助办案人员调查取证。
第十二条 受援人提出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实际情况的要求,经解释仍坚持不合理要求,致使法律援助活动难以继续进行的,经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审查同意,可以中止该项法律援助。
除《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受援人采取虚假陈述等欺骗手段获得法律援助的,经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审查核实,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并视情追索其应承担的法律服务费用。
第十三条 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相关办案规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及时向受援人通报法律援助案件的进展情况,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由于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人员的过错给受援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赔偿。
第十四条 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在承办法律援助事项时,凭法律援助机构的证明,依法调查取证和查阅、调取、复印相关资料,本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协助,并免收或者减收相关费用。
第十五条 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中,法律援助机构承担的法律援助办案人员的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翻译费等必要开支,可以由受援人列入诉讼或者仲裁请求。
第十六条 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的标准,由市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核定,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第十七条 本市鼓励工会、妇联、共青团、大专院校以及其他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利用自身资源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本市鼓励社会对法律援助活动提供捐助。
第十八条 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违反法律援助有关规定的,由司法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上海法律援助中心援助什么?
上海法律援助中心援助需要律师服务,但是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弱势群体及其法律规定中必须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而自己又没有聘请律师的特定人员(如刑事案件中: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的、未成年人犯罪的等人员)提供无偿法律服务。
上海法律援助中心可靠吗?
可靠
可靠。嘉定区法律援助中心创建于1986年7月,是经当地工商机关核准设定的正式单位,位于上海市市辖区嘉定区嘉定镇博乐路,非常靠谱,可以放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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