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确认法律文件 行政确认法律文件有哪些
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依据?
回答如下: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依据包括:
1.《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或者法定程序不当,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行政许可机关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当事人认为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撤销或者改变该行政许可决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处罚机关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认为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撤销或者改变该行政处罚决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法院对违法的行政行为,应当判决其无效。
以上法律依据可以用来确认行政行为无效。
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的法律后果?
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判决形式是:对具体行政行为判决维持或撤销、判决履行职责、对显失公正的处罚判决变更。
1、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前述解释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一、第二项和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的一种判决。
2、如果被确认违法,被诉行政行为至少有以下之一的违法行为: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
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4、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在实际工作中,登记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主要是由于该行为虽然违法,但是已不具有可撤销内容。
文件签收与确认的法律效力?
文件签收具有法律效力,文件确认不具备法律效力。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依据?
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和命令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不得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不得干预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行政确认法全文?
公安管理中的确认
主要由对交通事故的车辆、物品、尸体、路况以及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态的检验和鉴定;对交通事故等级的确认;对当事人交通责任的认定;对行政案件的原告中自然受治安行政拘留的人员、劳教和受审人员的精神病司法鉴定等。
司法行政管理中的确认
主要有对合同、委托、遗嘱、继承权、财产权、收养关系、亲属关系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公证;对身份、学历、经历、出生、死亡、婚姻状况等事实的证明;对有关文件的真伪、法律效力的公证等等。
民政管理中的确认
民政管理中的确认主要有对现役军人死亡性质、伤残性的确认;对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等级确认;对革命烈士的确认;对结婚、离婚条件的确认等。
劳动管理中的确认
劳动管理中的确认主要有对人员伤亡事故原因、责任的确认;对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原因和责任的确认;对特别重大事故的技术鉴定等。
卫生管理中的确认
卫生管理中的确认主要有食品卫生的确认;对新药品及进口药品的鉴定;对国境卫生的鉴定;对医疗事故等级的鉴定。
经济管理中的确认
经济管理中的确认主要有对产品标准的行政认证和计量器具检定,产品质量认证;对商标和专利权的审定;对著作权属的确认;对动植物检疫的确认;对养殖水面区域的确认;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确认;对无效经济合同的确认等。
行政确认与行政裁决的比较?
行政确认与行政裁决的区别主要表现:
①对象不同。行政确认的对象可以是合法行为或事实,也可以是违法行为和事实;可以 是有争议的事项,也可以是没有争议的事项。行政裁决的对象必须是相对方提起的有争议的事实。
②内容不同。行政确认的内容是确认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行政裁决的内容是解决当事人的争议。
③法律效果不同。行政确认不创设权利,不增加义务,对相对方不直接产生约束力和强 制执行力(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者除外);行政裁决则可以直接涉及甚至设定、增减、免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当事人必须接受和履行行政裁决确定的内容,否则,会由此产生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
公证是行政确认吗?
不是行政行为。
理由如下:
公证的组织形式首要表现必然是其非政府性。虽然在过渡时期,公证组织可以是事业单位,但最终以社会中介组织的形式,单一制或合伙的内部运行机制来构架公证体制。所以公证不可以是国家行政机构的组成部份
这一性质体现了公证组织相对于政府的独立性,也决定了它在组织形式、人员编制及财政来源等诸多方面与政府组织存在极大差异,其区别具体体现在:
(1)其组织具有自主性,在内部实行自我管理,公证活动一般不受政府的直接控制。政府的监管如同企业一般性质,唯一不同则是在公证人遴选、财务管理等方面监控更加严厉而已。
(2)公证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系列。(3)主要经费来源于国家规定的业务收费而不是国家财政拨款。
(4)从事的职业属于法律服务专业,即对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件进行专业证明,对预防性司法证明这一公共领域的专门事务进行管理或服务
(即指司法公证,公证一词并非公证处专用,在社会生活中,还有审计公证、商检公证、外交使馆公证,台湾在司法公证之外,还有保险公证和国际贸易商品公证)。
由此导出,公证行为的非行政管理的特点:公证行为与行政行为在性质上存在差异,行政机关是实施行政权,对国家行政事务进行管理的国家机关,其依法实施行政管理,直接或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即是行政行为
它所享有的行政职权具有强制性,单方性等特点,而公证只是对有关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加以证明
而不直接指向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公证的事项大部分属于公民的权利和民事权利,即仅仅是证明行为,不对当事人的争议进行裁决,不宜由行政权加以规制和处理。
行政确认属于什么行为?
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定、证明(或证伪)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1、例如:工商行政机关进行企业登记,公安机关进行户口登记,公证机关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的公证行为,交通警察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技术监督部门对于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的认定等,都属于行政确认。
2、行政确认的分类:
(1)按行为的动因不同可分为依申请的行政确认和依职权的行政确认。
(2)按行政确认对他种行为的关系,可以分为独立的行政确认与附属性的行政确认。
独立的行政确认是指不依赖他种行政行为而独立存在的行政确认行为。即这种行为不是他种行政行为成立的必要前提。附属性的行政确认,是指他种行政行为依赖于该行为补充。
(3)按照行政确认的对象不同可分为对身份、能力(或资格)、事实、法律关系和权利归属的行政确认。
(4)对权利归属的行政确认主要有:不动产所有权的行政确认、不动产使用权的行政确认、经营权的行政确认、工业产权的行政确认。
扩展资料
一、原则
1、依法确认的原则
行政确认的目的在于维护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此,行政确认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遵循法定程序,确保法律所保护的公益和行政相对人权益得以实现。
2、客观、公正的原则
(1)行政确认,是对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的证明或者明确,因而必须始终贯彻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允许有任何偏私。为此,需要建立一系列监督、制约机制,还须完善程序公开、权利告知等有关公正程序。
(2)例如,《公证暂行条例》专设一章“办理公证的程序”,在第25条中规定:“公证处拒绝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时,应当向当事人用口头或者书面说明拒绝的理由,并且说明对拒绝不服的申诉程序。”
3、保守秘密的原则
行政确认往往较多地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尽管其确认程序要求公开、公正,但同时必须坚决贯彻保守秘密的原则,并且,行政确认的结果不得随意用于行政管理行为以外的信息提供。
二、各种确认形式
1、公安管理中的确认
主要由对交通事故的车辆、物品、尸体、路况以及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态的检验和鉴定;对交通事故等级的确认;对当事人交通责任的认定;对行政案件的原告中自然受治安行政拘留的人员、劳教和受审人员的精神病司法鉴定等。
2、司法行政管理中的确认
主要有对合同、委托、遗嘱、继承权、财产权、收养关系、亲属关系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公证;对身份、学历、经历、出生、死亡、婚姻状况等事实的证明;对有关文件的真伪、法律效力的公证等等。
行政确认文书是什么?
行政确认文书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通过确定、证明等方式决定管理相对人某种法律地位的行政行为。
行政申诉法律程序?
行政申诉是指行政诉讼当事人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人,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或判决,认为有错误而向人民法院要求复查纠正的行为。 1.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的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2.如何申诉: 消费者决定申诉时,应依照商品和服务的性质向具有相关职能的行政部门提出。消费者申诉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并载明下列事项: (1)消费者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2)被申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3)申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 (4)申诉的日期。必要时,消费者可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诉活动,但需向有关行政部门提交授权委托书。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后,如果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申诉,请求有关行政部门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调解书。如果与经营者达成仲裁协议,可以撤回申诉,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如果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撤回申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如何写行政申诉状 行政申诉状是指行政诉讼当事人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人,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或判决,认为有错误而向人民法院要求复查纠正的一种法律文书。行政申诉状不受时间限制,接受申诉状的机关是原审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 内容: (1)申诉人的基本情况。 (2)案由。写明申诉人对哪个法院的什么裁判提出申诉。 (3)请求事项。提出请求法院撤销,变更原审裁判再审,以纠正原审裁判不当。 (4)申诉事实和理由。写明客观事实、列示证据、针对原判认定事实的错误。提出申辩以利再审法院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和准确认定案件性质。紧扣原审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方面的错误,依据正确的法学原理和条款进行辩驳论证和纠正。 (5)呈递法院名称、申诉人签字盖章、注明年月日。 (6)附项。即有关证据的种类和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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