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报辞退有法律效力吗 登报要什么手续
登报公告的法律效力?
登报公告具有以下效力:
1.
一般要求在市级以上或者相关部门指定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行的上刊登才有具有法律效力,否则是无效的;
2.
具体操作流程是在户籍所在地、开户行、派出所、工商局等等相关部门申报,开具登报证明,同时在报纸上刊登挂失。
登报声明有法律效力吗?
一般要求在市级以上或者相关部门指定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行的上刊登才有具有法律效力,否则是无效的。
具体操作流程是在(户籍所在地、开户行、派出所、工商局等)等相关部门申报,开具登报证明,同时在报纸上刊登挂失。
办事或补办单位指定报纸包括特定类报纸和范围类报纸。
特定类报纸:指办事单位指定有明确名称的报纸,如:公章遗失,指定唐山劳动日报;杭州房产证遗失,指定杭州日报。
范围类报纸:指办事单位没有指定有明确名称的报纸,但给出了范围。如果唐山XX学校学生证遗失,指定本市市级以上报纸。
登报声明的法律效力?
1、该申明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效力能力较弱,因为很多人是不看报纸的,所以公示力不强。
2、申请具有法律效力,当它被有关单位批准后,效力能力很强。
3、如果使用者造成重大事故,可提供以上两种证据,对于第三人(被害人)来说,仍需负责,但是对于使用者来说不需要负责,赔偿了多少可以要求使用者再补偿。
公章丢失登报挂失有法律效力吗?
公章丢失登报挂失有法律效力。
公章丢失不及时挂失会负法律责任。挂失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更主要的是行政管理上面的效力,因为登报作废的公章是使用该公章的单位在公章遗失后、使其作废不能再合法使用。
如果公章丢失了,正确的流程是首先在市级的一些报纸上进行挂失,像日报晚报之类的都是可以的。然后等三天,法人带身份证原件,执照副本原件,去公安局办理刻章备案后到拥有公安局审批资质的正规刻章公司刻章。当然,刻章公司现在也可以进行备案操作。主要是进行法人身份证和相貌的信息采集。如果没有通过以上手续,即使公司法人,股东,高管自己刻的,也属于私刻公章的行为。
身份证登报挂失有法律效力吗?
身份证遗失后在法定的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告声明作废后即可推定社会上的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已被告知该证件已声明作废,自公告之日起他人冒用该证件所产生的一切行为与遗失人无关,遗失人不承担法律责任。
《身份证》遗失后,如果能够及时补办并且及时登报声明作废的,即使被不法分子冒充用作违法犯罪或者民事活动,均可以已登报声明作废作为抗辩理由,免除自己因被冒用《身份证》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相反,如果没有补办和登报声明作废,或者只补办未登报声明作废,一旦被他人冒充作案的或进行民事活动,都必将会给本人带来麻烦,甚至会因为本人未登报声明作废,而被追究法律责任。
身份证丢失登报有法律效力吗?
身份证丢失,登报挂失不具有法律效力,登报挂失只能作为身份证丢失的证明,而不具备法律效力。
根据相关规定: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
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
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因此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也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需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
登报声明多久才有法律效力?
当天。登报遗失声明是当天就能生效。
有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公司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撤销变更登记决定,公司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辞职登报声明是否有法律效力?
有
辞职登报声明通常是有法律效力。
离职声明书或者离职证明,是指员工离开原企业时,由原企业所开具的关于该员工的受雇职位等信息的证明,或者是原用人单位公示的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免职声明。
《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新的单位雇用了尚与其它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能会给新单位带来风险和损失。为了避免用工风险,很多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在入职时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才能获得和新单位签约的机会。
同时,用人单位为了划清离职员工自离职起,所从事的活动与单位的法律关系,因此通过公示来声明与员工的劳动关系的解除,也是可以认为依照《劳动法》该规定执行。
微信通知辞退员工有法律效力吗?
没有,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微信通知劳动者被辞退的,如果只是在微信通知,没有书面证明的,辞退行为是无效的。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单位如何登报解除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单位登报公告宣布解除劳动合同有法律依据,但又有前提条件。
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规定,“企业对有旷工行为的职工做除名处理,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并履行相应的程序。
因此,企业通知请假、放长假、长期病休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有关手续,应遵循对职工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在此基础上,企业方可对旷工和违反规定的职工按上述法规做除名处理。能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而未用,直接采用公告方式送达,视为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有两种选择:一、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二、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最终判定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那么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间的工资待遇等也应一并支付给劳动者,因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本身就包含劳资双方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工资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题中应有之义。
在实践中,很少有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因为劳动关系具有人身属性,在已经失去用人单位信任的情况下,可以预见到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发展前景是黯淡的。所以,更多的劳动者会选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而另寻出路。
用人单位拟解除劳动合同的,其解除程序和解除理由都须合法,任何一个环节出了瑕疵,都有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在用人单位涉嫌违法解除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还是要求赔偿双倍经济补偿金而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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