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法律依据是什么
歌曲侵权的构成要件?
抄袭旋律将旋律合并或者删除某些部分,但仍然能听出相似,或者是抄袭歌词将歌词简化或复杂化,但只要大体相同关键词相统一算抄袭。
侵权行为构成要件?
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如下:一、行为的违法性所谓行为的违法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二、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
对财产的损害,包括直接损害与间接损害。直接损害又称积极的财产损失,是指受害人现有实际财产的减少,间接损害又称消极财产损失,是指受害人可得利益的减少,
对人身的损害包括对生命、健康、名誉、荣誉等损害,而且对人身的损害往往也会生成一定的财产损失。三、因果关系侵权行为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即特定的损害事实是否是行为人的行为必然引起的结果。
只有当二者间存在因果关系时,行为人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果关系是复杂多变的,往往一个损害后果的出现是由多个原因引起的,既可能有主要原因与次要原因,也包括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
四、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过错根据其类型分为故意与过失。
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的损害结果,仍希望其发生或放任其发生。
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结果应预见或能够预见而因疏忽未预见,或虽已预见,但因过于自信,以为其不会发生,以致造成损害后果。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
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不包括?
一、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1、行为
这里所谓的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权利或者合法利益的加害行为本身。若无行为人的行为,就不会产生侵权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5条规定,权利的相对人均负有不得侵犯权利的一般义务。侵犯权利的行为因为违反了法定义务,故具有违法性。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违反法定义务、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实施的作为或者不作为。加害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作为侵权行为的作为,是指不该作而作;作为侵权行为的不作为,是指该作而不作。
2、损害事实
损害事实是指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权益所遭受的不利影响,包括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又包括人身损害、精神损害。 《侵权责任法》在一般意义上采最广义的损害概念,不仅包括现实的已存在的不利后果,也包括构成现实威胁的不利后果。 一般而言,作为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损害事实必须具备以下特征:损害事实是侵害合法权益的结果;损害事实具有可补救性;损害事实具有可确定性等。
3、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是指各种现象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侵权法上的因果关系包括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和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 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是指行为与权益受侵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考量的问题是责任的成立。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是指权益受侵害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涉及的是责任成立后责任形式以及大小的问题。 侵权法上因果关系的意义在于对侵权责任加以限定,一方面使受害人得到救济,另一方面又不至于无限扩大责任范围,限制行为自由。
4、过错
过错是指行为人应受责难的主观状态。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他人权益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状态。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侵害他人权益的结果,但却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主观状态。 我国民法通则将过失分为重大过失和一般过失。所谓重大过失,是指行为人极为疏忽大意的情况;而一般过失则是指尚未达到重大过失的过失。在我国民法上,一般将故意和重大过失相提并论。法律对行为人提出了较高的注意义务,而行为人没有达到该较高的注意义务,但却达到了一般人的注意义务,此时就认为构成一般过失;加上行为人不仅未达到较高的注意义务,同时连一般人的注意义务都没有达到,就认定成为重大过失。
二、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三、侵权责任的法律特征
1、侵权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民事义务有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法定义务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性规范、禁止性规范设定的义务。这种义务对于每个自然人、法人具有普遍的适用性,违反此种义务,即构成侵权行为责任。而约定义务则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设定的某种义务,违反约定义务,构成违约责任。
2、侵权责任以侵权行为为前提要件
侵权责任产生的基础是侵权行为,没有侵权行为则不存在承担侵权责任的问题。侵权责任正是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3、侵权责任的形式具有多样性
侵权责任的行为人或责任人除了要承担赔偿损失、返还财产等财产责任外,在很多情况下,还可能同时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非财产形式的责任。
因此根据上述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在我国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以及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还在一定程度上介绍了我国侵权责任的法律特征的问题等相关的知识是怎样运行的。这些都是大家需要了解的知识,
安全生产责任构成要件?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主体
各级政府和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λ、从业人员、中介机构等在安全生产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是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主体。
(二)行为人有过错
安全生产法第4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如果行为人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范的行为存在过错,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包括积极的行为和消极的行为,安全生产法第16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四)损害后果
行为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范的不当行为应当造成对公共财产或私人财产的损害。当然,损害并不是以实际损害的发生为条件,如果行为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范的不当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应依法给予处罚。
法律责任构成要件?
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概括为:主体、过错、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五个方面。
1、主体。法律责任主体,是指违法主体或者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责任主体不完全等同于违法主体。
2、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超越权利的界限行使权利以及侵权行为的总称,一般认为违法行为包括犯罪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
3、损害事实。损害事实即受到的损失和伤害的事实,包括对人身、对财产、对精神(或者三方面兼有的)的损失和伤害。
4、主观过错。过错即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或者过失。
5、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即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它是存在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的各种因果关系的特殊形式。
法律有哪些种类?该怎么分?
有不同的分类方法,按不同的方法,法律可分为不同的种类。
一、按法律的国际因素,可分为 :
1、国际法
2、国内法
二、按法律的地位,可分为
1、母法(即宪法)
2、子法 (即根据宪法制定的其他普通法律)
三、按法所调整的内容种类,可分
1、实体法 (即规定、调整权利义务及责任的法律,例如刑法)
2、程序法 (如刑事诉讼法)
四、按法律所调整的范围,可分为
1、公法 (即调整公共利益的法律,如野生动物保护法)
2、私法 (即调整社会个体权益的法律,如婚姻法)
五、按法律所调整的具体内容。法律可分为:
1、宪法
2、刑法
3、民法
4、经济法
5、劳动和社会保险法
6、婚姻法
7、行政法
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9、知识产权法
10、商法
11、社会组织法
12、交通运输法
13、金融法
14、国土资源法
15、税务法
16、刑事诉讼法
17、民事诉讼法
18、行政诉讼法
19、非诉讼程序法(如仲裁法等)
什么是法律?
法律,是国家的产物,是指统治阶级(泛指政治、经济、思想形态上占支配地位的阶级),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国家的统治工具。
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总称。
包括基本法律、普通法律。法,可划分为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宪法是高于其它法律部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国家根本大法,它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最基本的原则,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活动的原则等。
法律是从属于宪法的强制性规范,是宪法的具体化。
宪法是国家法的基础与核心,法律则是国家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可划分为基本法律(如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法、商法、国际法等)和普通法律(如商标法、文物保护法等)。
行政法规,是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行政规范的总称。
法律是法典和律法的统称,分别规定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可进行的事务和不可进行的事务。
行政侵权具有哪些构成要件?
1.侵权主体。侵权主体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国家对哪些组织或个人的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即要明确承担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的主体范围。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我国行政侵权赔偿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政主体包括法定的行政主体(行政机关)和授权的行政主体(授权组织)。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法律、法规授权或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行政职权的个人。
2.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即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它是行政侵权赔偿责任中的一个构成要件。只要是行使职权的违法行为都可以引起国家赔偿责任,都届于执行职务的行为,它不仅包括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包括违法的事实行为。
3.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实施的侵权行为使被侵权人的人身或财产权益受到的实际损害。 人身损害包括:1)被侵权人的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或剥夺;2)人的健康受到损害,导致伤、残、病等;3)人的名誉、荣誉受到损害,导致精神痛苦等;4)人的生命权被非法剥夺,导致死亡。 财产损害包括:1)被侵权人的一定财产的全部或部分丧失;2)财产的外部变形或数量减少,导致其价值降低或失去价值;3)财产的变质、破损,导致其价值降低或失去价值;4)可得利益的丧失,如失去原本可取得的利息、利润或其他收入等。
4.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指被侵权人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行政侵权行为之间存在必然的内在联系,即被侵权人的权益损害确实是由行政侵权行为造成的,或者说,行政侵权行为是使被侵权人权益损害必然发生的条件。
旅游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构成,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①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与旅游法律关系、享有旅游权利和承担旅游义务的公民和法人,如旅游行政管理机关、旅游企业、旅游者、为发展旅游某一方面目标而设立的社会团体;
②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分为物、行为和非物质财富三类;
③旅游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及免责事由?
侵权行为是指一个人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时所犯下的违法行为,常见的侵权行为包括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
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一般包括下列三个基本要素:
1.客体要件:侵权行为必须针对他人的合法权益。即该权益必须已经得到法律承认或者保护,如著作权等。
2.主体要件:侵权行为必须由某个人或者组织实施。这个人或组织应该是具有侵权行为的能力和意图。
3.过错要件:侵权行为必须具有过失或故意的成分。即行为人在侵犯他人权益时,必须存在过虑或者放任的过错情节。
同时,根据不同的侵权行为,可能需要具备一些特定的构成要件。例如,在侵权行为构成时,侵权人必须具备在侵权时间地点上进行实际行为的能力和实际行为的事实;侵权行为应该是直接的原因;被侵权人应该受到实际损失等。
除了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外,还有一些免责事由,可使行为合法或者免于侵权责任,例如:
1.合法授权:行为人经过权利人合法授权得到权利行使的,可免于侵权责任。
2.无法避免的原因:行为人无法避免的原因,导致对他人权益造成了损失,如自然灾害等,可免于侵权责任。
3.法律的限制范围内:行为人在法律的限制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致于对他人的权利造成侵犯,可免于侵权责任。
4.正当防卫:为了防御他人的侵权行为而采取必要的手段,可被认为是正当行为,可免侵权责任。
总之,侵权行为构成要件和免责事由是衡量侵权责任的重要标准,应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区别判断。
明知的构成要件?
对将要发生的结果,知道或应当知道就是明知,比如砒霜有毒,闯红灯会违章等等。
案件的构成要件?
1、刑事案件的基本要素有犯罪时间、犯罪地点、犯罪主体、犯罪对象、犯罪行为等;
2、刑事案件构成犯罪的要件有犯罪客观、客观方面、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四个要件。犯罪客体是刑法所保护的某种利益。客观方面是行为人怎样实施了该项犯罪行为,主观方面为犯罪人的主观态度。但犯罪二阶层理论认为,刑事案件主要有客观违法阶层和主观责任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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