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签名上,经办人和证明人各担什么责任,哪个责任更大?单位换了些设备,让我在证明人上签名
一、发票签名上,经办人和证明人各担什么责任,哪个责任更大?单位换了些设备,让我在证明人上签名
经办人负主要责任,证明人负连带责任,经办人的责任更大。一般证明人应该是部门经理之类的有一定审批权限的人。经办人是事件的直接负责人。证明人是知道案件情况并提供证言的人。显然两者的权利义务是不一样的,经办人权利义务要超过证明人的权利义务。
法律分析
需要负法律责任。
发票经办人需要负的法律责任如下:1、证明经办人收了款,收款的具体情况如收据上所写。2、经办人只对单位承担责任,不对外承担责任,故如果挪用,占用,侵吞,单位有权追偿,构歼轮虚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经办人所在单位桐纳对于收据,对外承担法律责任。经办人是办理某事的直接责任人,审核人是经办人的上级,用于审核经办人的工作,对其确认。经办人是部门中事件的提出者及处理者,经办做完的事要上面主管查核。这都是政府部门业务流程的俗称,它只是业务流程中的一个阶段名称和办理人名称。法律上的证明人是指保证人。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比如债务事项的担保方面,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成保证行为的人。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氏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出了问题经办人为主要责任,证明人连带责任,一般证明人应该是部门经理之李兆类亏中的有一定审哪空租批权限的人
那你就查验好设备是否需要购买,以及购买回来之后是否符合要求等
二、手写单据的法律责任
单据内容记载真实、合法的就有效,有法律约束力。
三、请问:这手写的证明有法律效应吗?怎样才具有法律效应?
只要他和你一起去做个公证,约定该房产共同共有,他们家里人又不知道,只有你们两个知道.公证可以到不在本地做
四、个人工资收入证明有法律责任么
单位有义务给你开据收入证明 之要是你的收入的真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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