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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起诉hao123或百度

2023-07-26 17:44:08法律知识1

一、如何起诉hao123或百度

像这种起诉公众的,国内也有过,但是个人能力毕竟有限,建议先去找网络监管人员,让他们出面协议,这样的话,各种程序他们都会帮你提供的

二、电信插“网页跳转广告”是否违法

网页跳转广告应该是浏览器被劫持,或者安装了非法插件,不是电信的问题。

几种解决方法:

1、编辑hosts文件

HOSTS文件存在于Windows目录下的System32DriversEtc目录中。如果恶意网页将正常的域名映射到恶意网页的IP地址,则输入正常网址便会连接到恶意程序指定的网页上。

当输入正常的网址却被打开一个不知名的网站,则很有可能是因为HOSTS文件被修改了。用记事本打开这个文件,手工删除被恶意程序添加的项目并保存文件,就可以正常访问你要浏览的网站了(如果你从未使用过该文件,则直接删除所有内容后保存也可)。

2、修改注册表项目

IE浏览器的主页地址、浏览器标题、默认搜索页地址等信息都是记录在系统注册表当中的,恶意程序通过对注册表的修改就可以控制这些项目的内容。

可以使用各大杀毒软件附带的注册表修复工具对注册表进行修复。

3、通过浏览器加载项方式及木马进行劫持:

一些恶意程序作为IE加载项(Plugins)的方式启动自己,每次IE浏览器后都会自动运行恶意程序。通常恶意程序用来定时弹出广告,在IE的右键菜单中添加恶意网站链接以及动态修改注册表等。另外木马方式运行的浏览器劫持程序,目的与浏览器加载项方式类似,只是自启动方式不同。这种木马方式的劫持程序运行更隐蔽,清除更复杂,可以自动更新程序,并且可能同时具备上面的几种劫持方式。

4、对于单一的弹出网站(网页),可以试试下面的方法:

找到(复制)它的地址。

然后在IE里通过: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点击“请为不同区域的Web内容指定安全设置”下的“受限站点”,然后点击下面的“站点”按钮,然后在“将该网站添加到区域”中将这个网站复制进去,点击“确定”即可。

三、媒体的导向觉得网络民意 网络民意的导向决定法律的判决

现在媒体的报道时有事实不清绑架民意之嫌,多数网络民意所影响的案件多为网民对事实情况并不了解,加之对公权力的不信任,选择愿意相信的,摒弃不愿意相信的,而事实是去除一切不可能后,即便是奇迹也是事实。法律和道德是共同调节矛盾的主体,法律的判决依据法律规定而定,而民意则只是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判决的量刑,但并不会超出原则范围。提问者对1楼的追问在现实中只能在量刑范围内加以考虑,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所决定的,虽然法律是人定的,但因个案对法律进行修改就丧失了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并且法律的修改制定程序是极其复杂繁琐的,也并非一案审理过程中就可修改的,且除全国人大或两高的司法解释外其他机关无权随意改动。新中国的法制建设起步较晚,法律制定和修改也在逐步完善的过程中,且要考虑民众意见和心理承受范围,比如死刑的取消和民法个别财产相关法规等。

四、绑架罪的定义与判罚

一、概念及其构成 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生命权、人身自由权。绑架所使用的暴力、威胁、麻醉或其他方法本身就危及到被害人的身体健康;以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方法劫持他人以后会对被害人加以禁闭、监视等,就剥夺了其人身自由权;绑架罪行为人的犯罪目的(勒索财物)不能得逞,就会对被害人下毒手,杀人灭口,侵犯了被害人的生命权。 本罪犯罪对象为有任何有生命的白然人,不仅仅包括妇女、儿童、婴幼儿。实践中被绑架的对象多为妇女、儿童、个体户、私营业主或大公司、企业的重要人物。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打法劫持他人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直接对被害人身体实施打击和强制,如捆绑、推、拽、殴打、伤害、强行架走等,所谓胁迫是指以不顺从就实施暴力相威胁,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使其恐惧不敢反抗的行为。胁迫的内容有人认为除以实施暴力、威胁外还有其他非暴力威胁,这种观点不妥。非暴力内容的威胁不危及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其社会危害性与危及被害人人身安全的暴力、以暴力相威胁、麻醉方法是截然不同的,就如以非暴力相威胁,强行劫走被害人财产的行为不定抢劫罪而定敲诈勒索罪一样,以非暴力内容的胁迫宜以拐卖妇女、儿童定罪。胁迫实施暴力的对象既可以是被害人本人,也可以是对在场的被害人的亲属,胁迫的方式可以用语言,也可以用动作,如用刀在被害人面前比划,但胁迫必须是对被害人当面实施。所谓麻醉是指利用药物、醉酒等致被害人麻痹、昏睡、昏迷的行为。 不管是暴力、胁迫还是麻醉方法,其本质特征均是违背被害人意志,致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无力或不知反抗而劫走被害人,故其暴力、胁迫、麻醉的程度要达到使被害人不能、不敢、无力或不知反抗的程度。如行为人在拐骗过程中尽管有推、拽、实施轻微的暴力相威胁的行为或有劝酒、使用药物等行为,但不足以使被害人不能、不敢、无力或不知反抗,被害人随行为人出走主要出于轻信,受其利诱等,则不能定该罪。 所谓“劫持”是指将被害人劫离原地和把持控制被害人。劫离原地的方法已如前述,把持控制被害人的方法多种多样,如捆绑、禁闭、监视、挟持、麻醉等。其本质特征是剥夺被害人的人身自由,故在把持控制被害人的过程中行为人也可能使用暴力、威胁,也可能不使用暴力、威胁。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现为方面直接故意,且以勒索他人财物为目的或者以他人作为人质为目的,所谓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是指行为人绑架被害人的目的在于以加害被害人相威胁,迫使被害人的近亲属交给其财物,这里的财物包括货币、有价证券、金银财宝等具有经济价值的物品或财产性利益。 二、认定 (一)本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界限 拐卖妇女、儿童罪与绑架罪均有绑架的行为,在形式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两者区别之关键在于犯罪目的不同,拐卖妇女、儿童罪以出卖为目的,而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以他人作人质等为目的。 (二)本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以威胁方法实施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常易混淆,二者的区别是: 1、犯罪侵害的对象不同。敲诈勒索罪实施威胁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同一个。而绑架罪实施威胁绑架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分别不同的人。 2、客观要件表现不同。敲诈勒索罪威胁的内容如系暴力,行人声称是将来实施,而绑架暴力内容的威胁,则是当时、当场己经实施的。 3、敲诈勒索罪行为人并不掳走被害人予以隐藏控制,而绑架罪则要将被害人掳走加以隐藏、控制。另外,如果行为人以并不存在的绑架行为欺骗威吓某人不是当场交付财物的,既不应以敲诈勒索定罪,也不能以绑架定罪,而应以诈骗罪论处。如欺骗威吓某人当场交出财物,而威吓的内容是以暴力侵害人身为内容的,则应以抢劫罪论处,如威吓的内容是以揭露隐私等,则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三)本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实际上存在特殊与一般的关系,两者都是侵犯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犯罪,而且,绑架罪在客观上也必然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剥夺的方法与非法拘禁罪的方法没有质的区别,都可以是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非法拘禁罪也可以由绑架方法构成;两罪中将被害人绑架、劫持的空间特点也一样,既可以是就地不动,也可以是将被害人掳离原所在地。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主要在于,绑架罪的构成不仅要求有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且要求有勒索财物或满足行为人不法要求的目的以及与此相应的勒财或提出不法要求的实行行为。而非法拘禁罪仅要求行为人具有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实践中,涉及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界限区分问题的主要是为索债而绑架、扣押人质的案件。本法第238条第3款明确规定: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我们认为,对于索债而绑架、扣押人质的案件,处理时应注意,如本法颁行前的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与本法冲突的,不应再参照适用,并应从这样几个方面注意区别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之界限: 1、本条第3款规定的“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指的是合法债务,为索取非法债务如赌博债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应以绑架罪定罪处罚。债权债务关系不明的,行为人确系出于索取合法债务的目的而实施绑架行为的,应以非法拘禁罪定性。但是,对于行为人与他人有债权债务关系而绑架、扣押人质的案件,也要认真考察行为人的真实意图,对行为人绑架、扣押人质而目的不在于索取债务的,对行为人仍要以绑架罪定罪处罚。 2、为索取债务绑架他人后,向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人索得债务后,又索取额外财物或以人质相挟提出其他不法要求的,行为人同时触犯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两个罪名。但应视此情况为想象竞合犯(实施一个索取财物行为,而财物中既有债务又有额外财物时)或吸收犯的形态,对行为人以绑架罪一罪处理。 (四)本罪与抢劫罪的界限 绑架勒索的绑架罪与抢劫罪都以取得财物为目的;在客观上都可以表现为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在侵犯的合法权益方面,两者也都同时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因而两者是十分近似的犯罪。区别两者的关键有两个方面:第一,绑架罪是以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方法,并以被绑架人的安危为要挟,勒索财物行为的指向对象为被绑架人以外的第三人,即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人,而不可能是被绑架人;抢劫罪的方法则一般不表现为非法剥夺人身自由,而且其要挟的人及劫财行为指向的对象一般具有同一性。第二,绑架罪由于是将被绑架人作为人质向第三人索取财物,因此获取财物的时间不可能是绑架行为实施的当时,也一般不可能是当场获取财物。而抢劫罪只能是当场及在暴力、胁迫行为实施的当时劫取财物。 三、处罚 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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