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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报告时间法律法规要求 事故报告时间法律法规要求有哪些

2023-07-25 21:53:52法律法规1

火灾事故报告时间要求?

1、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人在1小时内报告给县级以上的相关部门;

2、安全监管部门逐级上报是每级不超过两小时;

3、事故情况发生伤亡变化的,在30日内及时补报,交通、火灾补报在7日内。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时间和流程?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二)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事故的级别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且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1.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6个小时内)

  2.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4个小时内)

  3.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2个小时内)

  (四)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重大事故报告时限要求?

重大事故报告时限要求,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人在1小时内报告给县级以上的相关部门; 安全监管部门逐级上报是每级不超过两小时; 事故情况发生伤亡变化的,在30日内及时补报,交通、火灾补报在7日内。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事故报告和事故处理报告的区别?

区别在于两种报告的内容和过程:事故报告,就是在某一起安全事故发生后,对整个事故发生的时间,原因,过程,和抢救的措施,人员伤亡情况,做一个详细的报告总结。

而事故处理报告,是在事故发生后,对事故责任的认定,涉及对违章人员,主要责任者,主管部门领导处理结果。以及财产损失情况做出定论。

事故处理报告和事故报告区别口诀?

两者有区别,事故报告在前,事故处理报告在后。

事故发生后、相关主管负责人会第一现场调查,取证,分析发生事故原因,并形成书面报告呈送上级领导。上级部门会多方面堪验,在事故报告的基础上对事故责任人作出处理意见,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作出整改、以书面形式在本级存档,或将处理报告再呈送更上一级。

质量事故报告限定时间?

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对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事故类别和等级,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程序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安全事故报告时间和部门?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 有关人员应当 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h 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发生事故后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于及时采取应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1) 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2) 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3) 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 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 2h。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 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质量事故报告时间及流程?

一、施工质量事故上报程序

  施工质量事故一般的处理流程分为以下七个步骤:

  (一)事故报告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

  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应按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二)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要按规定区分事故的大小分别由相应级别的人民政府直接或授权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三)事故的原因分析

  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必要时组织对事故项目进行检测鉴定和专家技术论证。

  (四)制定事故处理的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一定要满足安全可靠、技术可行、不留隐患、经济合理、具有可操作性、满足项目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

  (五)事故处理,包括技术处理和事故的责任处罚。

  (六)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

  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是否依然存在隐患,应当通过检查鉴定和验收作出确认。

  (七)提交事故处理报告

水利工程事故报告时间规定?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完善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快报和月报制度的通知》规定,发生快报范围内的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1小时之内向上级主管单位以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有关单位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越级上报。

  部直属单位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在2小时内报送至水利部安全监督司(非工作时间报水利部总值班室)。对事故情况暂时不清的,可先报送事故概况,及时跟踪并将新情况续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或直接经济损失发生变动,应当重新确定事故等级并及时补报。

施工现场报告时间要求?

施工现场所有报告时间要求是在一个小时之内向上报告。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相关责任人立即向企业有关负责人报告,企业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调查报告由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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