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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失费是如何赔偿呢?

2023-07-25 08:58:48法律论文1

一、精神损失费是如何赔偿呢?

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标准在司法实践中,以伤情是否构成残疾为依据。构成残疾即赔偿精神抚慰金,反之则不赔偿。赔偿精神抚慰金最高为五万元,十级残一般可要求5000元。

二、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是什么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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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精神损失费,是怎么个计算法?

没有具体的标准,但各省有内部标准

第九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十一条 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四、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范围的法律依据

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范围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提起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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