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补充条款有法律依据吗 合同中的补充条款有法律依据吗怎么写
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补充合同条款吗?
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补充合同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房屋租赁合同需要补充条款可以手写吗?
可以,为了制式一般都通过电脑打印岀来,将补充条款一一列出,通过文档的形式规范,然后双方确认后,分别进行签名各留一联。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霸王条款合法吗?
不合法。任何合同或协议出现一些霸王条款都是违法的,你完全可以拒绝签字,并可以通过本单位工会进行交涉。
如果用人单位强迫你签订,可以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劳动保障部门设有劳动监察机构)或申请劳动仲裁。注意要收集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否则有关部门不会受理申请仲裁。
与客户签订的合同里有手写的补充条款,手写的有效吗?
如果:
1、手写部分是合同签订时在双方见证的情况下填写后签字;
2、手写部分在双方各自持有的合同文本上都有,且处于落款的上方;
3、如果手写部分系对打印部分的修改、解释,但在手写部分的旁边有双方签字;
那么,
手写部分同样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打印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般来讲,手写部分在两份合同同时存在,且是双方签订合同时形成,应视为双方协商缔约的内容,是有效的。
进口采购合同中的重点条款有哪些?
采购合同的重点条款有,产品,单价,数量,付款方式,交易方式,港口,验收方式等
合同中条款与协议的区别?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合同履行中是否执行通用条款要根据专用条款的约定。如果专用条款没有对通用条款的某一条款作出修改,则执行通用条款,否则按修改后的专用条款执行。 感性的描述一下:你签订合同之后,如果觉得合同的第一条第二款的表达不够清晰,还需修改,你就可以与对方约定再订一条款专门解释第一条第二款,那么之前合同里的条款就是通用条款,后面那个起解释说明作用的那一条款就是专用条款,专用条款约定优先,专用条款对通用条款未修改的部分,未修改的部分任然以通用条款未准
合同中什么属于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六)下列免责条款: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合同中哪些是不利条款?
不得作为合同标的内容有哪些
(1)专属国家或集体所有的财产。专属于国家所有的矿藏、水流以及专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森林、山岭、荒地、滩涂、土地所有权等,不得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2) 受国家保护的珍贵动、植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行政法规与《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的规定,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如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等需要收购的,须经法律规定的主管机关批准。禁止出售、收购国家一级野生保护植物。出售、收购国家二级野生保护植物的,须经省级主管机关或其授权机构批准。
(3)伪劣产品。按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凡属伪劣产品,均不得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4)未使用注册商标的人用药品、烟草制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批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按《商标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其主要指国家规定并由商标局公布的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
(5)迷信、淫秽、走私物品、毒品、武器、弹药等其他法律禁止流通的物品。
需要明确的是,从本质上说,技术合同的签订就是当事人之间就有关技术合同的相关标的情况来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有关技术合同的具体认定标准,是需要严格实际的涉案情况来进行办理的,造成了严重的违法事实的,还需要从严来追究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中霸王条款有效吗?
无效的,霸王合同往往会造成一方当事人利益的损害,而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这样的合同条款一般都是会被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合同的支付条款有哪些?
主要包括三大部分:
1.约首2.正文3..约尾其中,一.约首由1.合同名称2.合同号码3.合同日期4.合同当事人双方的信息(名称,地址)构成.二.正文.1.品质条款quality.(货号,商品名称及规格)
2.数量条款quantity.(数量,计量单位)
3.价格条款price.(单价,价格术语,合同金额的大写和小写)
4.包装条款packing.(包装的种类,包装方式,包装的总件数)
5.装运条款shipment.(起运港,目的港,装运日期,对分装及转运的规定)
6.支付条款payment.(开证银行,信用证种类,信用证金额,到证时间,到期日,到期地点)
7.保险条款insurance.(投保人,保险金额,保险的险别,保险条款及生效日)
8.检验及索赔inspection&claims.(检验条款通常包含有关检验权的规定,检验或复检的时间及地点、检验机构、检验证书等内容;索赔条款一般包含索赔依据、索赔期限等内容)
9.不可抗力forcemajeure.(不可抗力包含不可抗力时间的范围、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原则和方法、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通知对方的期限和方式、出具证明文件的机构等内容)
10.争议的解决disputeresolution.(争议的解决方式、提请仲裁的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仲裁规则、裁决效力等)
三.约尾.1.合同的分数及归属2.签约双方的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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