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法律处理流程 打人法律处理流程图
孕妇打人法律怎么处理?
孕妇打人也是负法律责任,不会因为你是孕妇就不处理,如果是杀人罪会等你把孩子生下来再判刑。
动手打人法律怎么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60岁老人打人法律怎么处理?
答法律分析:六十周岁以上的人打架最长一般不会超过十五天。殴打他人关键看伤害结果,如果只是轻微伤,那么可以行政拘留,也可以罚款。如果造成轻伤以上的则构成刑事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同居女方动手打人法律怎么处理?
同居女方大男方是不对的,因为两个人嘛,应该好好相处,如果你不好好相处,你就分开就是了,如果女方打,男方打得亲为一点,那就互相调解就行了,如果打得严重那就同居女方大男方是不对的,因为两个人嘛,应该好好相处,如果你不好好相处,你就分开就是了,如果女方打,男方打得亲为一点,那就互相调解就行了,如果乳房把廊坊打的很严重的话,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可以拘留或者是判刑,所以说两个人要和睦相处才是尽处对象,解决方法还这是分手也可以
打人致使轻伤法律的流程是什么?
打人致使轻伤法律的流程是:
一、打人至轻伤,伤势符合故意伤害罪中伤势的要求,主观上又有伤害的故意。所以可以以故意伤害为理由请求公安机关立案或者向法院起诉。
1 到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情况属实,那就要进入起诉阶段了,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决有罪后要负刑事责任。
2 若公安机关拒绝受理,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就以故意伤害为理由起诉。由法院做出判决。(原告不能以罪名起诉,只有法院可以以判决书形式确定被告罪名是否成立)
3 法院判决故意伤害罪名成立,那就是要判刑的,对方承担的是刑事责任。 不会是拘留这么轻松的治安处罚了。
4 打成轻伤是要治疗的,造成了财产损失,所以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
二、处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致人轻伤的赔偿: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3、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法律处理伤害还并不是光看谁先动手,谁对谁错的来看。伤害案的量刑依据就是伤情报告,轻伤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
打人法律怎么处罚?
由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并由公安机关委托对受害人的伤情作出鉴定,如果鉴定结论为轻伤以上,行为人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建议受害人住院治疗,住院治疗终结后,才可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赔偿数额的确定基于几个方面:
一、是被害人的年龄及其家庭成员年龄结构;
二是受害者伤残等级;
三是受害人的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
四、是否继续治疗和康复等等。
法律问题确实很复杂,而且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相当复杂,是以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来区分的。也有很多不可预测的因素。
澳门法律法规导游打人怎么处理?
澳门旅行社及导游受澳门关于《核准旅行社及导游职业之新法律制度》的规制,对打人导游可以警告; 罚款; 取消导游工作证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外,旅行社对导游之行为承担责任,对于组织旅游之旅行社与出售该等旅游之旅行社负连带责任; 法条链接:澳门《核准旅行社及导游职业之新法律制度》 1、 第三十六条 (责任) 一、就履行因出售旅游而产生之义务,即使该等义务应由第三人履行,旅行社仍须对其顾客负责,但不影响旅行社倘有之求偿权。 二、组织旅游之旅行社与出售该等旅游之旅行社负连带责任。 2、第四十二条 (对顾客之援助) 一、如因不可归责于顾客之原因而导致顾客不能完成旅游,旅行社须给予援助,直至顾客抵达出发地或目的地,且应采取一切必要之措施。 二、顾客投诉时,应由旅行社证明其已尽力寻求适当之解决办法。 3、第六十九条 (监察) 一、由旅游局、警察当局以及警察当局人员负责监察对本法规规定之遵守情况。 二、由警察当局及其人员发现之违法行为,应在送交旅游局之实况笔录中载明。 4、 第七十条 (类型订定) 违反本法规之规定者,须受下列处罚: a) 警告; b) 罚款; c) 暂时关闭场所; d) 永久关闭场所及取消准照。 e) 取消导游工作证; f) 取消接送员工作证。 5、第七十三条 (罚款之缴纳) 一、如属科处罚款之情况,违法者须自接获处罚批示通知之日起十日内自行缴纳罚款。 二、如不自愿缴纳罚款,则按税务执行程序之规定,透过有权限实体,以处罚批示之证明作为执行凭证强制征收。 5、第七十四条 (责任之累积) 科处第七十条所指之任何处罚,不妨碍倘有之民事或刑事责任。 6、第七十五条 (限度及标准) 处罚系根据本法规规定之限度定出,并须考虑: a) 违法行为之性质及情节; b) 对顾客、第三人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方面之形象造成之损害; c) 旅行社之违法前科。
拿铁锹打人触犯那条法律?
还有一点,如果你担心自己被追究刑事责任,你可以给对方赔点钱,别让她们起诉就行。
如果你怕检察院对你指控 提起公诉,你可以想办法取得被害方的谅解,具体怎么让对方原谅你呢,这就看你自己了。。和解是最好的办法。法院的人事情多也怕麻烦。检察院一般对这种小案子都不会追究的,不用太担心。你自己都很好解决的,别让对方起诉你!!!!
动手打人怎么处理?
打架致人伤害,应当依法处理。造成伤害后如果报案后,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如果造成轻微伤,应当对打人者治安管理处罚。如果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负刑事责任。并且判处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打人无伤怎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扩展资料:案例:大叔因殴打他人被拘6天 不服处罚起诉公安局去年10月31日,胡某母亲在永康城区遭遇车祸,劲椎和脑部受伤,住进了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12月15日,治疗1个半月后,医院通知家属,要他们接胡某母亲出院。但胡某认为母亲还没有达到出院条件,希望继续在医院治疗。
当天上午9点左右,他来到医生办公室,和值班医生陈某发生争吵,并用手将医生面部打伤。
警方介入调查后,认定胡某的行为属于殴打他人,违反了《治安管理法》。由于胡某身患脚伤,警方并没有立即进行处理。
直到12月27日,永康警方才传唤胡某,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胡某行政拘留6天,罚款200元。
因不满警方的处罚决定,1月6日,胡某将永康市公安局告上了法院,要求撤销之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赔偿6000元。昨天下午1点,永康市公安局局长陈曙初作为被告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
事发时胡某是否“殴打他人”,成为双方的争议焦点。
胡某说,自己当时只是怒气冲冲地抓了一下医生的衣服领口,医生先出拳打他左额头,他用左手抵挡时,手指甲不小心划到了医生的脖子和嘴角位置。
他说,这只是一起“医患纠纷”,自己并没有殴打医生,而且,在争执中,他的眼角也被医生打得发红。
但在办案笔录中,胡某承认,是自己先动手,他先伸手揪住了医生的衣领。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永康公安局出示的证据主要有当事人和两名证人的笔录,陈某的伤情诊断书,及事发后警方拍摄的陈某和胡某的伤情图片。
医生陈某脖子上和嘴角,有几道鲜红的血印。
但胡某眼角的皮肤颜色,和脸部其他皮肤没有明显区别,根据图片很难辨认是否有伤。
被告认为,12月27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量罚适当,请求法院予以维持。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