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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部法律明确宅基地使用权 哪部法律明确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

2023-07-24 18:55:34法律法规1

“周岁”在我国哪部法律上有明确的定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明确规定,“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这是我国法律对周岁计算方式的明确规定,公信力很高,所以可以作为我国计算周岁的标准。

例如:生日为公历1981年6月8日 计算时间是今天,即公历2009年12月24日 那么,此人的当前周岁应该是28周岁(公历2009年6月9日满28周岁) 你的朋友的确是在今年6月10日就满了25周岁了

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后的法律规定?

确权后的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属于村内房屋所有权人,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需特别指出的是,将来继承的房屋灭失后(村民一户一宅外),不能进行重建或者以其他方式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法定程序收回其宅基地使用权另行安排。

依法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

答,村委会通过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方式进行拆迁在实践中偶有出现,然而即便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也并不是村委会想收回就可以收回。村委会收回宅基地使用权需要符合法定情形并要经过法定程序。

一、村委会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定情形: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村委会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定情形可以概述为以下几点:

(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4)长时间空闲不用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二、村委会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定程序:

(1)需要发生宅基地使用权被收回的法定情形,这是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前提条件;

(2)由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会议并依法讨论宅基地分配方案,并作出宅基地使用权收回的决定。《村委会组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根据需要可以邀请驻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

(3)由村委会代表集体经济组织向乡镇政府进行报批审核,乡镇政府依法进行审核;

(4)县级以上原批准机关批准后,作出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最终决定,并报相关机关注销登记证等文件。

村委会收回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必须符合法定情形、经由法定程序,否则村民可以针对收回行为依法维权。若村民自己无法判断收回行为是否合法,建议尽快委托专业律师进行权利救济,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明确法律的意义?

1.法律的秩序意义。法律在构建社会秩序中起着主要作用,法律的形成保证着人类的生存,保证着社会的发展。在现代社会,国家意志在秩序形成中具有重大作用,这取决于人对理性能力的确信。

2.法律的自由意义。法律提供给个人选择的机会,法律明确行为模式,让行为人选择有利于自己的模式。另外,法律将个人自由赋予法律的形式,成为法律权利,使自由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护。最后,法律通过划定自由的界限,为普遍自由的实现提供前提。法律即使限制自由也是为了每个人更好地实现自由。

3.法律的正义意义。正义是法律的理想或价值目标,法律通过分配权利义务,惩罚违法犯罪以保障正义,补偿受害者以恢复正义。

4.法律的效率意义。在当代,法律对生活的渗透无所不在,这使得法律的效率意义更加重要。在提倡兼顾平等与效率的同时,法律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效率的实现。

5.法律的利益意义。法律确认利益,通过平衡冲突进行社会控制,解决社会纠纷,平息社会矛盾,恢复社会常态,促进社会发展。

农村宅基地门口使用权的法律规定?

农村宅基地门口使用权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应属于集体土地,只有使用权,是没有所有权的,而门口的集体地没有相关规定拥有使用权的界限的。

51年的宅基地使用权现在还是法律作用吗?

  各地存在差异,应以当地的具体政策为准:   1、原则上来说,当事人的宅基地在一定的期限内,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建 房)的宅基地,其使用权,是需要重新申(请) 批(准)的;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该宅基地所在地的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为便于说明,以河北省为例,供参考):   第十二条 下列宅基地的使用权,由村民委员会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收回:   (一) 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需要调整的宅基地;   (二) 为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   (三) 农村村民一户一宅之外的宅基地;   (四) 农村“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   (五) 自依法批准之日起连续二年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的宅基地;   (六) 县(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收回的其他宅基地。

夫妻离婚通过法律可以转给女方宅基地使用权吗?

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0条规定:“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护。”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宅基地是根据住户的情况,以户为单位划分的,用户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而不具有所有权,离婚后夫妻双方对宅基地都有继续使用的权利,任何一方阻止另一方使用宅基地建房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鉴于夫妻双方已经离婚的事实,双方可以在基层组织或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在男女平等、国家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前提,协商使用宅基地,保证离婚后男女双方都有住房住。

什么是法律明确的规定?

法律规定是指公民在道德上要遵纪守法,再一个就是指人民群众也要遵纪守法,不要去做一些坏事,法律的规定在人们面前人人平等,不能有特殊化,作为法律是制定了一个人的制度,让遵循遵守法律的道德意识,杜绝人们去做一些对社会有害的事情

1966是哪部法律?

196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开放给各国签署和加入。

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

1、我国现在土地制度中,土地权属分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地类)分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它的范畴要比建设用地小的多;

2、建设用地不仅仅局限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你说的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是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用途的角度说的,而你所说的宅基地是从土地利用现状来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途和土地利用现状的用途是两回事,二者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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