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案例 > 正文内容

交通安全法一百零五条第一款内容?

2023-07-24 11:44:33律师案例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五条:机动车驾驶人有饮酒、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应当接受测试、检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标准》GB/T 19522-20104酒精含量值 4.1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阈值:行为类别、对象临界值(mg/100mL) 饮酒后驾车不低于20不超过80;醉后驾车不低于80。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凡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少于80毫克的驾驶员将认定为饮酒后驾车,80毫克(含)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后来公安部交管局又发布了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以下简称111号令),并于2010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对饮酒后驾车的处罚从现在的扣6分改为扣12分。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sute006.com/post/357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