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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具有法律责任的欠条 最具有法律责任的欠条是什么

2023-07-23 19:00:49法律知识1

伪造欠条负什么法律责任?

伪造2万元欠条,数额较大,涉嫌诈骗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欠条与借条的区别和法律责任?

1、形成的原因和定义不同。借条是基于特定的借款事实产生的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形成的原因多种多样,比如可能因劳务、供货等原因形成。

2、适用的法律不同。借条适用借贷关系相关的法律,而欠条基于形成的原因适用相对应的法律。

3、诉讼时效不同。如果欠条和借条都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欠条超过三年未主张权利,就丧失了胜诉权;而借条从出具日起20年内可以随时主张对方还款,诉讼时效自主张权利时起算3年。

4、起诉法院不同。借条可以在出借人所在地法院起诉;而欠条一般情况下要到欠者所在地法院起诉。

5、举证责任不同。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陈述借款事实并举证证明交付情况即可;而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相对来说,举证会更加繁琐、困难。

打个证明欠条负法律责任吗?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您作为借贷关系的证明人不用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欠条上写上其他的字有没有法律责任?

首先要看写的其他内容会不会改变欠条内容的基本事实。其次看是否能辨别真伪。

如果内容不影响欠条原本内容的基本事实,是没有法律责任的。

如果改变了原欠条内容的基本事实,而且可以辨别出其他内容是后来添加,是有法律责任的。

别人拿欠条叫我代写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帮别人在欠条上写了他的名字,旁边写了代写人的名字,如果欠款人不还,还没有证据证明钱是给欠款人的,就要付法律责任。

处理方法:

1、最好叫欠款人补个条子,把你写的条子换回来;

2、或者欠款人在你写的条子上他名字的地方按个指印,右手大拇指;

3、如果以上两条不方便的话,和欠款人进行交谈然后搞个录音,现场或电话都可以,作为以后的证据保存,以防万一。

现实中的欠条可能是由他人帮忙代写的,这样不是不可以,但要求在最后落款的时候,必须要是当事人自己亲自签字盖章,这样代写的欠条才有可能有效。

一般来讲帮人家代写的欠条,代写人是不用对欠条负法律责任的。即在债务人不能还钱的时候,代写欠条的人是不用进行债务清偿的,但代写人是担保人的除外。

扩展资料:

欠条的注意事项

1、最好一式 2 份,两方签字。免对方涂改说不清楚。

2、写清楚是人民币还是别的啥币种,否则明明借给人的是美元,没写到法院一般就按人民币判了。

3、大小写都要有,不然加个零,就说不清楚了。

4、不想送给别人那笔钱,最好2年内起诉,法律上是权利不用过期作废的,那怕你借给人家100万,只要对方说你2年多了一直没要,你可能确实没要,也可能要了没留证据。那么,对不起,你的100万就可能再也要不回来了。

欠条上的见证人。签了字要付法律责任吗?

见证人不负连带赔偿法律责任、要负借条证明人的法律责任;一旦借款人不认可借条、见证人负有证人的法律责任,但不负连带赔偿法律责任。 简介: 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 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 适用情况:

1、在购买物品或收购产品时,因不能支付或不能全部支付他人的款项而要写张欠条。

2、借了他人或单位的钱物到时不能归还,或不能全部归还,有部分的拖欠,此时就需写张欠条。

3、借了个人或公家的钱物,事后补写的凭证,也可以称作欠条。 要件: 1、标题 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2、正文 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3、落款 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借条,欠条上面的经手人负法律责任么?

借据中的经手人没有担保人保证责任,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 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借条欠条上面的经手人负法律责任么?

经手人是经手人,欠条当事人是当事人,两者不是同一个概念。要看欠条的债务人和债权人是谁,只有债务人和债权人才相互负有义务。经手人如果不是债务人或者是债权人,即使签字了,也和他没关系。因为他既没有出借钱款,也没有收取钱款。

我误把证明条写成了欠条,要付法律责任么?

  双方之间不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一方逼迫另一方书写欠条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受害人,可以直接去公安局报警处理。   如果有证据证明该借条系被逼迫的情况下书写,该欠条自然是无效的,债务人是不承担该还款责任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在被非法拘禁且受到胁迫的情况下所打欠条的行为违背真实意愿,依法属无效的民事行为,该欠条自始无法律效力。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可以积极地举证证明该欠条出具的背景,审理案件的法官会综合案件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依法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欠条上的证明人,负法律责任吗?不是担保人?

从字面上看,这张借条写的真是很不规范,其中正文内容仅仅是证明了借钱这一事实,为什么不写明借款期限和还钱日期,最下方有“年底负清”字样,“负”字是错别字吧,“负清”更是难以解释,年底也未说明是本年年底还是明年?后年?借贷方签字也没有手印,至于所谓的一万元利息,从借条上来看更是无法证明,口头约定如果对方否认或没有第三方证明的话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万一还款时双方起了纠纷,这张借条恐怕很难保护出借方的利益,不过要是真的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还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如何判断需要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建议以后最好从网上下载一个借条模板,根据自己情况改改,然后打印出来,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和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号码,必要时可复印其证件作为附件;

(2)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借款人亲自签名、手印;

(8)必要时,应当有证明人或担保人签名、手印,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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