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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票据法的无因性

2023-07-23 15:00:09律师案例1

一、关于票据法的无因性

票据行为无因性的涵义

票据无因性理论是以民法上的无因性理论为基础而生成和发展起来的。无因性原则应当是指法律行为外在无因性和内在无因性的统称。它不仅仅是指法律行为的有效性,独立于产生该法律行为的原因的有效性,其发生及存续皆不受后者的影响(外在无因性);也是指产生法律行为的原因从该法律行为中抽离,不构成该法律行为的内容。当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时,原则上,债务人不得以原因关系所产生的抗辩事由对抗债权人应当行使的权利(内在无因性)。因此,票据无因性应是外在无因性与内在无因性的统一。所谓票据行为的外在无因性是指票据行为的效力独立存在,持票人不负给付原因之举证责任,其只要能够证明票据债权债务的真实成立与存续,而无须证明自己及前手取得票据的原因,即可对票据债务人行使票据权利。所谓票据行为的内在无因性是指产生票据关系、引起票据行为的实质原因从票据行为中抽离,其不构成票据行为的自身内容,当形成票据债权债务关系时,原则上,票据债务人不得以基础关系所产生的抗辩事由对抗票据债权的行使。

二、票据的无因性

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无须证明其取得票据的原因.

三、关于票据法中的相关解释

这个是说票据的无因性,只根据背书和票据的持有而享有票据权利

举例吧,某甲买某乙的商品,货款用票据,约定由某甲开户的银行为付款人。后来某乙买老李的东西,也没给钱而是用票据,背书给老李之后,老李就能依据票据找付款人银行要求付款。假设后来某甲某乙有合同纠纷,合同被撤销或者宣告无效,这时候老李依然可以凭票据要求银行付款,但是要求老李是善意取得

四、什么是票据无因性原则

票据无因性原则是指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有效票据为必要,至于票据赖以发生的原因则在所不问。即使原因关系无效或存在瑕疵,均不影响票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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