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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纠纷的法理透析

2023-07-23 07:54:01法律知识1

一、相邻关系纠纷的法理透析

《民法通则》及《物权法》规定的相邻关系,是以调整毗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利益为主,以谋求实现不动产经济利用的最大化为其制度目的。从原告的诉求内容看,主观上将相邻侵权理解为权利人对“不动产本身”的所有权方面。经现场勘查,现实建筑布局并未对原告行使其不动产权利和利益造成客观上的妨害,原告无证据证明其房屋的使用价值存在后果上、范围上有危险或隐患以及客观损害的实际发生,其诉求理由显然不符合法律关于处理相邻关系的立法精神。

二、相邻关系纠纷

可能以侵犯你的采光、通行、通风等相邻权为由向当地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建议最好请专业的律师,这样诉讼的把握大些。

三、急!急!急!关于邻里间民事纠纷,请求法律指导和解决方案

回答如下:

一、你家的屋顶和水管的损失应全部由树木所有人承担。

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一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民通意见》第一百零三条 相邻一方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挖水沟、水池、地窑等或者种植的竹木根枝伸延危及另一方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应当分别情况,责令其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二、修缮我家屋顶时需要在对方的土地上搭架子,这属于暂时占用,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如果在约定的时间内你不拆除,就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民通意见》 第九十三条 相邻一方因修建施工临时占用他方使用的土地,占用的一方如未按照双方约定的范围、用途和期限使用的,应当责令其及时清理现场,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三、如果折款,应按现行的市场价格赔偿。

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四、如果协商不好,可以通过镇里调解,调解不成,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你的民事权利,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十五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四、法律规定的相邻关系

当然不可以,这属于相邻关系的范畴.

相邻关系是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时,相互之间应当给予便利或者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关系纠纷在实际生活中是大量、经常发生的,种类繁多,如相邻土地使用、通行关系,相邻用水、排水关系,相邻防危关系,相邻通风、采光关系等等。

《民法通则》规定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是减少纠纷的重要方面。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五、一个关于相邻关系的法律问题

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也就是说两个主体之间“相邻”是适用相邻关系的一个必要条件,您提出的问题里并不能看到乙、丙村和甲村相邻,所以不能适用相邻关系。

此外相邻关系和地役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相邻关系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属用益物权)。

相邻关系的发生基于法律的规定;地役权是通过当事人签订合同产生的。

相邻关系视法律为相邻的不动产所有人、使用人行使不动产所有权、使用权提供了最低限度的便利和容忍义务;地役权的内同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相邻关系的权利取得是无偿的;地役权合同是有偿的。

六、什么是相邻关系?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是什么?

相邻关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财产所有人或占有人,在行使占有、使用、处分权利的时候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财产所有人或占有人,在相邻间合法行使权利的时候,要尊重他方所有人或占有人的权利。

相邻关系包括相邻土地使用关系、相邻流水、排水关系、相邻管线安设关系、相邻铁路关系、相邻光照音响震动卫生关系等。

处理相邻关系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有利于生产;

(二)互相协作、共同协商;(三)发扬道德风尚。

当财产所有人或占有人行使财产权利时给相邻一方财产所有人或占有人的权利造成损害时,应当立即停止侵害,赔礼道谦,并赔偿相邻一方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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