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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个人资产法律 冻结个人资产法律依据

2023-07-22 09:09:18法律知识2

如何解除法院冻结个人资产?

  解除被法院冻结的个人资产的方式主要有:  

1、提供相应的担保,在取得保全申请人的同意后,法院可以解除冻结。  

2、主动履行债务,再由申请人向法院撤诉,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会解除冻结。  

3、主动与申请人协商,如果取得申请人同意,则可以由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解除冻结。  

4、如果法院冻结错误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要求解除冻结。如果由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则法院会解除冻结。

为什么保险资产不会冻结?

浙江高院《关于加强和规范对被执行人拥有的人身保险产品财产利益执行的通知》

浙高法执[2015)8号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近年来,随着资金理财化倾向明显,加上我省法院通过“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越来越便捷、有效,不少被执行人转而的购买具有理财性质的人身保险产品。为加强和规范对此类人身保险产品的执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投保人购买传统型、分红型、投资连接型、万能型人身保险产品、依保单约定可获得的生存保险金、或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保单红利、或退保后保单的现金价值,均属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财产权。当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作为被执行人时,该财产权属于责任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执行。

二、各级法院应加强对被执行人拥有人身保险产品的查控,保险机构负有协助法院查询、冻结、处置被执行人拥有的人身保险产品财产利益的义务。

三、人民法院要求保险机构协助查询、冻结、处置被执行人拥有的人身保险产品及其财产利益时,执行人员应当出具本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样式附后)等法律文书。

四、保险机构对人身保险产品财产利益的协助冻结内容,既包括不允许被执行人提取该财产利益,也包括不允许将保单约定有权获得该财产利益的权利人变更为被执行人以外的第三人,或对保单约定的红利支付方式进行变更,执行法院应在协助冻结通知书中载明要求协助的具体内容。

五、人民法院要求保险机构协助扣划保险产品退保后可得财产利益时,一般应提供投保人签署的退保申请书,但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拒绝签署退保申请书的,执行法院可以向保险机构发出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扣划保险产品退保后可得财产利益,保险机构负有协助义务。

六、保单尚在犹豫期内的,保险产品退保后,人民法院可执行被执行人缴纳的保险费。

超过犹豫期未发生保险事故的,只能执行保单的现金价值,负有协助义务的保险机构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保单的约定计算确定保单的现金价值,提供给执行法院。

七、保险机构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的,执行法院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对相关保险机构采取民事制裁措施。

本通知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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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资产会被法院冻结?

法院有权冻结他人个人账户的情况有以下三种:  

1、在民事诉讼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冻结对方当事人的账户。  

2、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依职权冻结被执行人的个人账户。  

3、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前保全申请,可以冻结被申请人的账户。  

法院冻结账户的期限是六个月,但在期满之前,可以办理继行冻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冻结资产是什么意思?

国际政治中所说的资产冻结是一些国家和政府为了达到某些目的,对存入本国银行的其他经济主体(包括外国政府、企业及个人)的资产进行控制,是实施经济制裁的一种手段。

各国政府都可以采取措施冻结他国资产,但前提是这一国家的金融系统非常发达,在国内外都设有金融机构,具备这一条件,才能很好地通过金融机构对他国资产进行冻结。美国主要通过财政部下属的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来冻结银行账户和其他金融资产。美国有世界上最发达的金融体系,大多数国家都与设在美国的一些金融机构保持着经济联系。

资产冻结对冻结国来说是有好处的,可以将这些资产挪作他用,也可以以此达到自己的其他目的。但会对国家形象产生负面影响,导致大量资金从本国银行撤出。对被冻结国而言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经济上会蒙受打击,政治上会受制于人。

在合适的条件下,被冻结的资产也可以解冻,只要政府通知实行冻结的金融机构,就可以解除冻结

北约有多少资产遭俄罗斯冻结?

北约有大约三万亿资产遭俄罗斯冻结

冻结股票的法律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财产权冻结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所以对股权进行冻结的,一般不能超过二年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冻结是什么意思?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冻结、划拨存款,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冻结股权的法律依据?

有关上市公司的股权执行问题,最高院专门发布了《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1】28号,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股权执行规定”)。但是对有限公司的股权执行规定则相对分散、不系统,散见于公司法、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中。

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中可以冻结被执行人在公司中的股权。股权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所采取的一种相对禁止股权转让的强制措施。股东基于出资享有的股权,是集合了多种权利的权利束,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所谓的自益权即股东可以专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红利分配请求权、知情权、剩余财产分配权、新股认购权等。共益权是指股东行使该权利不仅会使自己得利,同时还会使公司和其他股东受益,主要包括参与管理权、表决权等。 股权冻结的目的主要是限制股东从公司获取收益(如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处分股权(如股权转让或股权质押),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股权及收益。而股权冻结并未否定股东资格,也不限制股东对于共益权的行使。

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5号)第29条的规定,股权应属于规定中“其他财产”,冻结的期限为两年,申请人可以申请延长冻结期限,续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但实践中有些法院可能会依据该司法解释并未明确股权的冻结期限,而参照适用上市公司股权执行规定,则冻结股权的期限为一年。

出具资产证明的时候银行为什么要冻结资产呢?一般冻结多久呢?

看你需要。证明资产一般是需要你的资产做某样事,证明你有实力如果银行出了证明,你第二天就把资产转移了,银行就要承担责任了所以根据需要,进行冻结,比如你要出国,对方会有要求,多长时间的资产;或者你要竞标,至少要等竞标结束

个人净资产怎么算?

1、固定资产价值加上现金资产价值减去个人负债就是个人净资产。

2、比如你名下房产估值100万,名下汽车估值30万,基金账户净值30万,银行存款30万,个人名下未结清贷款80万,你的净资产初步计算就是100+30+30+30-80=110万。

3、当然也许还有其他个人资产,比如黄金珠宝、古董字画,这些要计入个人资产要经过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做合理估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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