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合同赔偿包括哪些方面 法律上合同赔偿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商务合同包括哪些方面?
一般来说,合同由前言(Preamble)、正文(Main Body)和结尾(Final Clauses)三个主要部分组成。
一、前言
前言即合同总则,其主要内容有:具有法人资格的当事人的名称(字号)或姓名、国籍、业务范围、法定住址、合同签订日期和地点,就感兴趣问题的约因,愿意达成协议的原则及授权范围。
二、正文
正文是合同或协议的主体,由法律条款所组成,明确规定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和风险等。由各类实质性的条款组成。以下为精选后列举的常用条款的实例:
(1)合同货物或称合同内容
这是合同的核心。
(2)合同价格
在国际贸易中,当事人应注意价格术语的选用。现今使用最广泛的是FOB,CIF和CFR三种术语。
(3)支付方式
国际贸易中的支付,为了安全起见,往往必须有银行介入。支付金额即合同规定的总金额。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照合同支付条款规定,可采用汇付、托收、信用证、银行保证书、分期付款、延期付款、国际保理方式等等。
(4)包装和运输标志
国际贸易中,绝大多数的商品需要包装,以利于保护、储存、保管和运输。特别是电子仪器设备、零配件等等。在合同中应规定包装条款和包装标志。
(5)检验、试航、验收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买方收到货物不等于买方接受货物。“收到”和“接受”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商检应包括对商品的质量、数量等的检验。但在大型成套设备、船舶等谈判和签约中往往把商检、试航、验收、保证质量和保证期联系在一起,明确所有权转移的条件、时间、地点及风险等。
(6)质量保证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产品责任法》规定卖方不仅要对违约所造成的直接性经济损失负责,而且要对可能由此而引起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7)交货与装运
交货日期应明确。装运条款应注明船名、装运口岸、目的港及预计到达时间,是否允许转船和分装等。
(8)保险
(9)保密
凡具有保密的技术转让和高科技的产品,合同中应订明保密条款。
(10)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条款,也称意外条款,是国际经济合同中普遍采用的一项除外条款,或称免责条款。
不可抗力条款通常包括:1)确定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围,对此合同双方应取得共识,在条款写作时,应明确具体,防止含糊其词,以免日后发生分歧。2)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后果,通常有两种情况:合同无法继续执行,终止合同;合同仍可继续执行,但需要延长履行合同期限。
(11)索赔和仲裁
在国际贸易中,一旦发现货物受损,当事人应根据受损的实际情况及在合同规定的范围,按照国际惯例提出索赔。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的索赔,应提交仲裁机构解决。
三、结尾
合同的结尾亦称合同的最后条款,其主要内容包括合同生效、合同使用文字、补充条文及额外协议等。
合同管理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合同管理包括哪?
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方面的内容。首先,合同签订是合同管理的基础,合同双方要明确合同的目的、内容和权利义务。其次,合同履行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包括合同履行标准、时间、条件等的定义和监管。然后,合同变更是合同管理的重点,涉及到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必要变动和风险管理。最后,合同终止是合同管理的收尾工作,需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完成合同废止的相关程序。延伸内容包括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影响,如做好合同管理可以有效保护双方的权利,避免争议产生;同时,合同管理不力可能导致违约和其他法律纠纷,严重影响企业的经营和声誉。
合同商务条件包括哪些方面?
商务合同成立的有效条件: 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标准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互为有偿。 5.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保险合同主体变更包括哪些方面?
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通常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变更,其他保险合同的主体通常很少变更。
一、投保人的变更,属于合同的转让或者保险单的转让,如在转移财产所有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同时将保险合同一并转让给新的财产受让人。《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
二、被保险人的变更,只能发生在财产保险合同中。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即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这是保险关系确立的基础,是不能变更的。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变更实际上意味着投保人的变更,因为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因保险标的的移转而消灭了,但是保险利益仍然存在,为受让人所有。 三、受益人的变更,根据《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法律上规定的合同截止日期包括当天吗?
民法典关于合同上面的几日对其有相应的规定,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
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自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按照年、月计算期间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租房合同中规定,物品损坏照价赔偿,法律上可以吗?
如果约定人为损坏物品照价赔偿,是合理合法的。只要损坏就赔偿,那就以偏概全了。这个照价赔偿的“价”,并不是房东自己说了算的,需要考虑物品的原值,考虑折旧等因素,确定合理的价格。
养鸭合同怎么赔偿?
就看你和别人签的合同中的条款进行赔偿,没有规定的条款,肯定不能配上
合同都包括哪些合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全文)》中有关于合同的分类:
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合伙合同。
购物卡在法律上属于什么合同?
特殊的债权凭证。消费者为了未来消费的需要,预付资金给发卡机构,获得购物卡,从而取得对发卡机构或其加盟商户的债权。
这种特殊的债务并不是要求发卡机构将来以货币进行偿还,而是约定发卡机构或其加盟商户将来以与购物卡金额相等价值的商品或劳务进行偿还的债务。
商家通过出售购物卡的方式,相当于进行特殊债务融资,这种特殊的债务融资虽然不需要向消费者支付利息,但是消费者也可以从中获得利益,比如以低于购物卡面值的价值购买购物卡,或者在使用购物卡进行消费时可以享受发卡机构及其加盟商户特殊的折扣优惠。综上所述,购物卡虽然不是金融债权凭证,但却是一种以约定的商品或者劳务进行偿付的特殊的债权凭证,虽然我国法律上对于这种类型的债权凭证并未做出具体的规定,但是就购物卡使用的模式及本身特有属性来看,其法律性质更接近于债权凭证。
姿态包括哪些方面?
可分为三种:头部姿态,躯干的姿态,足的姿态。
第一,头部姿态。
人的头部可以有各种姿态,用以表示各种意思。例如,昂头表示勇敢、高傲,抬头表示安稳、坚定,低头表示卑微、愁苦,歪头表示软弱、戏谑,后仰表示失望,前倾表示惊奇,微低表示思考,倾斜表示献媚,点头表示同意和鼓励,摇头表示否定和轻视,等等。
在演讲活动中,演讲者一般应采取抬头的姿态,这除了能表达安稳、坚定的情态,还能便于讲话(发出声音),以及容易让听众看到自己。当然,在特别必要的情况下,也可以采取其他的姿态(如前面我们所谈到的),但时间不宜过长,次数不宜过多。
第二,躯干的姿态。
躯干包括前胸、后背、腰、腿等部位。躯干能突出地表现一个人的精神状态,有较强的表情达意作用。一般说来,躯于正直,则表明精神饱满、勇敢坚定;躯干弯曲,则表明精神萎靡、意志消沉;躯干微向前倾,则表示关注、谦逊;躯干前后左右轻微转动,则表示热烈、激扬,等等。躯干的这些姿态,在演讲中都可以适当地加以运用的。
第三,足的姿态。
足是全身的根,它的站立形状和位置对全身运动都会发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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