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挂靠于被挂靠法律依据
如何理解挂靠方和被挂靠方?
挂靠方是依从服从的一方,被挂靠方是主导方被追随依从的一方,,挂靠方依托被挂靠方从事一些业务活动
被挂靠单位和挂靠单位各承担什么责任?
“挂靠”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最高法《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将挂靠经营界定为“挂靠方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进行施工的生产经营活动。”《解释》第4条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筑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134条的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由此可见,由于挂靠属于一种规避法律的行为,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事实,一旦发现,将承担合同无效、没收违法所得的法律责任。最高法院仅对如何确定诉讼主体作出了司法解释,最高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3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第52条规定,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帐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那么将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列为共同诉讼人后,他们应该如何承担责任,笔者认为,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在江苏省高院发布的《关于当前经济审判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讨论纪要》中就明确规定,无进出口权的法人用有进出口权的法人的进出口业务章对外签约,应将两者列为共同诉讼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已被司法实践所接受。另外需要注意,被挂靠人允许他人挂靠经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易使相对人误认为是在与被挂靠单位进行交易。被挂靠单位如不承担责任,会使善意相对人遭受不合理的损失。
车辆被挂靠单位的账务处理怎么做?车辆被挂靠?
1、账务处理(1)、挂靠车辆过户到公司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每年计提车辆折旧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挂靠车辆退出公司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收到治理费及代收代付养路费、车辆保险费和车船使用税等税费时,账务处理同上。(2)除按照上述会计分录进行账务处理外,年末还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表露如下信息:主要挂靠车辆的车型、原值、累计折旧、净值;挂靠车辆的保险购买情况和税费交纳情况;每年收取的挂靠车辆治理费总额;上述账务处理是否经过财税机关批准,等等。
2、会计实务案例 假如个体户李军将自有全新东风车一辆挂靠在路顺运输公司名下,该车购置值10.5万元,某年12月20日办妥过户手续,公司对此类车辆采用直线法按5年颊贯折旧,不考虑净残值,每年收取0.5万元治理费,代收0.3万元养路费和保险费,0.1万元车船使用税。根据上述经济业务,路顺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挂靠车辆过户到公司时 借:固定资产 贷:其他应付款 2、每年颊贯车辆折旧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累计折旧
3、每年收取治理费时 借:银行存款5000 贷:其他业务收进5000
4、每年代收养路费、车辆保险费和车辆使用税时 借:银行存款4000 贷:其他应付款3000 应交税金1000
5、年支付代收款项时 借:其他应付款3000 应交税金1000 贷:银行存款4000
6、若2年后该车退出公司,则 借:其他应付款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运输合同的主体是挂靠方还是被挂靠方?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规定,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所谓机动车的挂靠,主要是指为了满足车辆运输经营管理上的需要,个人将自己出资购买的机动车挂靠于具有运输经营权的公司,向该公司缴纳或不缴纳一定的管理费用,由该公司为挂靠车主代办各种法律手续,并以该公司的名义对外进行运输经营。机动车挂靠实质是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被挂靠人向不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资格的挂靠人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行为。该行为是违背行政许可、规避国家有关行业准入制度的行为,在法律上应给予否定性的评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从该条款规定来看,对于挂靠应适用统一规则,不因有偿挂靠或是无偿挂靠而有所区别。
我挂靠公司被起诉我有什么责?我挂靠公司被起?
写出书面民事诉状,向对方所在地的区县法院起诉。同时,应该有证据证明与对方存在民事纠纷。
《民诉法》对起诉的要求和对民事诉状内容的要求: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社保挂靠与不挂靠区别?
社保挂靠单位所交费用的金额与不挂靠单位属灵活就业社保缴纳的金额不同,退休工龄计算规定和退休规定年限等也不同。
挂靠公司财务与被挂靠公司财务怎样对接?
1、作为并帐处理:收到业主的工程款时做银行存款的增加和应收账款的减少。月底确认产值进度时增加主营业务收入增加应收账款,并提取税金。要分包方把工料机的成本交来入账。
2、不并帐处理:收到业主的工程款时做银行存款的增加和其他应付款的增加。拨付时扣除管理费和税金差额拨付,管理费做其他业务收入,并提取税金。
代扣的税金开具建安发票入账,并抵扣自己公司的营业税。
想挂靠社保如何挂靠正规公司?
找个代缴社保的公司就行了,不用局限于本地的,有社保代理资质的公司就可以代缴社保。在选择社保代缴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尽量选择正规的公司,以免出现漏缴或遇到骗子,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您可以问问我们官网的专业顾问怎么处理。
挂靠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建设工程被挂靠单位可能承担?
建设工程挂靠的法律后果:
1.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有明确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2.被挂靠企业对建设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吊销资质证书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被挂靠方与挂靠方双方均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被许可人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的、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的、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活动的,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何认定挂靠行为,挂靠合法吗?
现在违法了。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于今年7月开始实施,条例对处置骗保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严重的要入刑。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才能通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双方没有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只是通过挂靠代理公司来缴纳社保,是不允许的。7月份开始实施的《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获取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资格”,也就是说“挂靠”缴纳社保是违法的。 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政策及知识,可以关注我的公众号“简简人事助手”(jianjian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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