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 正文内容

未成年附条件不起诉法律意见书 未成年附条件不起诉异议

2023-07-21 18:55:32法律知识1

附条件不起诉还会收监?

附条件不起诉,不会收监 附条件不起诉,指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附条件不起诉,适用于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该制度在大陆法系的德国、日本诉讼法典中有明确的条文规定,对有些犯罪行为处罚起到十分重要的影响。

附条件不起诉,又称暂缓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根据案件性质和情节、犯罪嫌疑人的年龄、一贯表现及其犯罪后的悔过态度等,认为暂不提起公诉有利于矫正犯罪嫌疑人、使其早日回归社会,同时也有利于被害人在物质方面得到补偿、使其被侵害的权益得到修复的,则暂时不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而是设立一段考验期、一定条件,责令其在该期限内履行设定条件内的义务,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该期限内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并没有发生法定撤销的情形,期满后就不再对其提起公诉,否则就将对其提起公诉的制度。

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可否提出申诉?

  可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异议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

  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第一百七十七条 被不起诉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

成年人有附条件不起诉吗?

《新刑诉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提请复核或者被害人申诉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的决定。第二百七十二条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由人民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加强管教,配合人民检察院做好监督考察工作。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为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起计算。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四)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第二百七十三条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一)实施新的犯罪或者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诉的;(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没有上述情形,考验期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附条件不起诉的六种情形?

(1)主观方面恶性较小,或具有过失、受骗、被胁迫等;

(2)平常表现较好,属偶发性犯罪的;

(3)犯罪后具有认罪、悔罪表现,不具有重新危害社会或者串供、毁证、妨碍作证等妨害诉讼进行的可能;

(4)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5)犯罪嫌疑人不属于流窜作案、有固定住址及帮教、管教条件;

(6)犯罪嫌疑人与被害方均对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无异议。

附条件不起诉可以开无罪证明吗?

答案是:可以。

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就是证据不足不起诉,也叫做存疑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否可以开不起诉证明,根据各省公安部门的规定是可以开的。

犯罪记录有哪些?

所谓犯罪记录,是指人民法院作出有罪生效判决和裁定,以及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免予刑事处罚等。

不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

也就是说,犯罪记录,大部分要有法院的生效裁判,如果仅仅是取保候审、拘留、逮捕等,不能算作犯罪记录。

附条件不起诉的思想汇报怎么写?

思想汇报 

 我叫XXX,今年XX岁,身份证号XXXXXX,住XXXXX地。

 本人于XX年XX月XX日,因交通肇事被公安机关立案,本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并赔偿了受害人损失,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被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  

      在考验期间,本人思过悔悟,深刻思考了自己所犯罪行的严重性,是因自身的法律知识淡薄,造成了交通肇事恶果,给予社会、受害者家属造成极大的损害。也为我的家庭带来极重的经济负担。经过长时间的深刻的反思,特别是得到司法机关的帮助,使我增强了法律意识,我保证今后一定学法,用法,懂法,使自己成为一个守法的人。我在反思的同时,积极参加XX劳动,……..。得到了大家的好评。     XXX   

 年 月 日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的内容有哪些?

您好:

适用条件

根据刑诉法修正案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适用应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主体条件,适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第二,罪名条件,必须是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轻微犯罪的犯罪,并且是依法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或单处罚金处罚的犯罪。

第三,主观条件,是行为人有悔罪表现;

第四,程序条件,是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

考验期

刑诉法修正案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由人民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加强管教,配合人民检察院做好监督考察工作。

“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为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起计算。

附带处分

刑诉法修正案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4、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

撤销

新《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

1、实施新的犯罪或者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罪需要追诉的;

2、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没有上述情形,考验期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救济

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可以要求复议、提请复核;被害人可以申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的决定。

附条件不起诉影响下一代吗?

不影响。被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决定的当事人是否会有案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1、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则不会有案底。

2、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而且因犯罪情节轻微或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被不起诉的,仍会有本应的案底记载。

偷越国边境罪不起诉法律意见书?

偷越国边境罪一般不会被起诉。原因是,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非法出入境的情形可能被处以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而非刑事处罚。只有在严重情况下,例如恐怖主义活动或犯罪嫌疑人逃跑等特殊情况,才会启动刑事处罚程序。因此,一般情况下,偷越国边境罪不会被起诉,并被处以刑罚。然而,我国边境安全事关国家安全和国民利益。因此,偷越国边境的行为仍然是不可取的行为,个人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客观道德规范,不从事非法活动。

谅解书不起诉的条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谅解,可以从轻处理,并非不起诉,谅解书对量刑起到很大作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第九条,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但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因此,在一些刑事案件中,如果取得了对方的谅解,那么在最终的判刑上就会得到从轻处罚。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sute006.com/post/348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