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破产的法律依据 宣告破产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个人宣告破产的判决?
感谢个人破产条例,让我的生活没有那么糟糕了。”7月19日上午,梁华明(化名)接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裁定文书,正式宣告破产。这是今年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下称《条例》)施行以来诞生的全国“个人破产”首案,标志着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真正进入司法运行阶段。
为引导市场主体有序退出,《条例》规定自然人可通过法定程序宣告破产,意图救济“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截至7月16日,深圳中院收到615宗个人破产申请。经过前期筛选、面谈辅导、材料复核,进入立案审查的30宗申请中,已经正式受理了7宗,梁华明破产重整案正是其中之一。进入立案审查的申请中,有5宗债务人撤回了申请,2宗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2018年6月起,梁华明与前同事一起创业,希望开发出具有创新专利的蓝牙耳机产品,但一直未获客户资源。2020年疫情后,他以单卖配件的方式将产品出售给其他厂家,造成亏损。经营期间,梁华明分别向13家银行、网络贷款公司借贷以解决经营资金问题,债务总额累计75万余元。因无法清偿借款,今年4月27日他向深圳中院申请个人破产。
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法院裁定生效的重整计划显示,未来三年,梁文锦夫妻除了每月用于基本生活的7700元以及一些生活生产必需品作为豁免财产之外,承诺其他收入均用于偿还债务。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将实现债权人本金100%清偿,债务人免于偿还利息和滞纳金。如果梁文锦不能严格执行重整计划,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对其进行破产清算。
此前,梁华明每月还款利息、罚息近7000元。在深圳中院裁定受理他的案件后,利息罚息已停止计算。“如果没有个人破产,我只能努力赚钱还款,尝试和债权人协商和解,很难想象最后结果会怎样。”
“长期处于巨额债务的压力下,个人与家庭都没法得到解脱。”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杜艳芝是该案的破产管理人。她认为,通过个人破产制度,让丧失履行能力的个人及时清理出市场,给其他市场主体让出空间和资源,也帮助债务人摆脱债务困境,为他们重新进入社会提供基本的保障和东山再起的希望。
这也为银行处理不良资产提供新途径。条例出台前,商业银行通过电话、短信等催收手段,确保债权不丧失。“这不仅浪费银行资源,效率也很低下。”平安银行该行信用卡中心法律合规部总经理陈瑞瑛指出,条例指导下,法院依据每一个债务主体的情况,制定出最合适的解决方案,既符合债务主体实际情况,也维护银行基本权益。“这为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增加新的解决路径,有效提高银行处置效率、降低处置成本。”
“目前深圳已在个人破产方面走出第一步。”深圳破产法庭庭长曹启选表示,大量申请将成为很好的数据样本,为接下来个人破产制度的初步探索指明方向。同时,个人破产制度建立后,弥补了“半部破产法”的困境,对未来破产制度改革提供新的参考方向。
“这是新中国历史上一个里程碑性质的案件,它标志着我国个人破产制度开始从无到有,开始进入真正的司法运行阶段。”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徐阳光教授看来,在社会各界未就个人破产制度达成广泛共识的背景下,第一案无疑会更加备受瞩目。
他表示,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可以解除创业者的后顾之忧,激发市场主体的创业热情,营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圳将为我国制定全国性个人破产立法提供基础和实践经验。
公司宣告破产银行的账怎么收?
一、公司破产银行债务怎么处理:
1、公司破产后,银行债务属于普通债权,在清偿完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后,有剩余财产的,才清偿银行的债务。
2、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普通债务的,按比例清偿。
3、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破产宣告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自宣告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破产宣告的法律后果是:
1、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法院许可。
2、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只能由清算组使用。
3、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4、破产企业的财产在其他民事诉讼程序中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通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人民法院予以解除,并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办理移交手续。
5、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应当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员。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会人员、财产保管人员必须留守。
6、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内,所实施的某些法律行为无效,如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均属无效的法律行为。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破产后,银行债务属于普通债权,在清偿完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后,有剩余财产的,才清偿银行的债务。
宣告破产程序期限要多久?
宣告破产程序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村规民约的法律依据?
村规民约法律依据是:
村规民约是基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的,必须依法而治,目的是填补法律的空白,是介于道德与法律之间的一种规范,决不是村民们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村规民约由村民会议制定, 然后约束全体村民。但村规民约不得与我国的宪法,法律相抵触。
那怎么才能做到与法律不抵触呢?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因此,所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对村规民约的制定履行监督和审查责任,确保村规民约在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下执行,也确保村规民约的合法性。
所以说,村规民约的初稿应该在乡镇政府审查以后才能交由村民大会来表决。
我国历史上,村规民约源远流长,它的特点是简洁明了,通俗易懂,便于操作,具有地域性特点。农村的一些麻烦事,有时候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用法律手段解决程序复杂,需要的时间长,还会引发其他矛盾,而单纯的道德审判,又缺少约束力,效果不佳。而如果用村规民约来约束,就介于了道德和法律之间,就可以做到赏罚分明,用全村人的力量来制衡一些个别人的不规范行为。
如今社会,我们还需要继续拓展村规民约的适用领域,建立以德高望重的人为主体村规民约监督处罚组,让农村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自觉地执行,村干部和党员要带头,将这个优良传统发扬光大。
约谈的法律依据?
主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约谈工作规定》。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公安机关可以采取询问、勘验、检查、搜查、传唤、拘留等措施,而约谈则属于其中的一种措施。而《公安机关约谈工作规定》则进一步对约谈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约谈的程序、内容、方式以及约谈记录等。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进行约谈。总之,约谈作为公安机关的一种措施,主要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和国家安全,其法律依据是有明确规定的。
遛狗的法律依据?
有此项规定,宠物犬饲养人必须有必要的安全管控措施,其实就包括给狗狗加颈圈和绳子。携犬出户应当束犬链、挂犬牌,由具有行为能力的人牵领,并主动避让他人。 中国对于养犬有明确的养犬的法律条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中规定: 1.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2.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5.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6.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7.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收缴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之规定
传讯的法律依据?
传讯在刑事诉讼中是特指 在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后,侦查机关的传唤方式。
刑事诉讼法(2018修订)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
破案的法律依据?
破案必须具备以下的条件:
1、重要犯罪事实清楚,并有证据证实;
2、犯罪嫌疑人(指所有的犯罪嫌疑人)身份确定并能保证归案;
3、不影响对其他案件的侦破,如果是其他案件侦破工作的需要,可以延缓破案。
同样,在一定的前提下,也可以提前破案。最常见的有两种情况:犯罪嫌疑人企图逃跑、自杀、毁灭证据或者其正在准备或进行其他重大犯罪活动;已经掌握了一定的证据,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涉嫌重大的违法犯罪活动。
在执行过程中,不但要缉捕犯罪嫌疑人归案,还要追回赃物,并缉捕从、帮犯和其他相关罪犯。
留置的法律依据?
留置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留置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在紧急情况下,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影响侦查活动的情形发生,可以先行采取拘留、逮捕、监视居住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如果上述措施无法达到目的,则可以采取留置措施。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也规定了公安机关在治安管理工作中可以采取留置措施。留置期限不能超过30日,并且必须经过批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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