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用什么法律 借钱不还用什么法律法规
雇请保姆不签合同,还用付法律责任吗?
不如果你的家庭需要聘请一名保姆而且不想签劳动合同如果出了什么事情,是否还要负法律责任吗?,我现在明确的告诉你不管你签不签劳动合同?,这名保姆是为你家工作的,他就相当于帮你打工如果在工作中出了什么事情?,你同样还要负法律责任
借钱不还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借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违反了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
依据《民法通则》
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八十五条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八十八条 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零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零七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扩展资料:
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借钱多久有法律效力?
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直系亲属借钱法律规定?
也没有法律规定先小人后君子最好写一个借条双方签字规定一个时间归还期双方有个约束
儿子找父母借钱有何法律程序?
儿子找父母借钱也需要走法律程序,因为是借钱而不是要钱,因为是借钱就必须写借条,应该写明白借父母多少钱,钱的数学要用大写后再用小写,什么时候还,想给利息的还要写明给多少利息,写明什么时候还钱,到时不还怎么办,这些一定要写清楚,因为父母挣点钱也不容易。
借钱不还是不是有法律漏洞?
借钱不还应该没有法律漏洞。
借钱只要你有借据,也就是借条,凭证当时借钱时候的证据,在法律上就没有漏洞,以前借条有期限,现在只要有借条等证据,那么借钱就可以要回来,没有日期限制,如果说有漏洞,那么就是钱借出去了,啥凭证也没有,这在法律上没有办法追回来。
银行转账借钱有法律效力吗?
银行转账凭证不可以作为借条使用,如无特殊备注无法律效力。
银行转账凭证只能证明钱款已经交付,并不能证明该笔款项用途为借款,即与借条作用不同。
目前法院的司法实践中,对此类案件(有银行划款凭证但无借条,同时被告否认借款事实)的处理往往不认定划款人与收款人之间存有借贷关系,并驳回原告要求还款的诉讼请求。法院所依据的理由是,银行划款的用途是多样的,可能是基于合同义务,如支付货款或用于其他用途,又比如债务人将借款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归还给了债权人,债权人收到款项后将借条销毁,此种情况也是符合常理的,从表面上看债务人手中有划款凭证,但并不能据此向收款人主张债权。
借钱买房借钱不写借条房子能抵押吗?
关于这个问题。借钱买房不写借借条。是能抵押的。看你借的钱是多是少。如果是几万块钱,我想就不不给抵押了。如果是几十万,这房子可以去抵押。一定要办好房产证的基础上才可以抵押。要不然抵押不出去。没人敢要。
如果你借的是银行的钱。可以查封抵押。
如果你借的是私人的钱。商量好了以后再做打算。是不是该抵押?何去何从?
双方商量来解决
a公司向b公司借钱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企业之间的相互借贷行为在现实中极为普遍,凡是没有依法取得经营金融业务资格的企业,从事借贷行为都是违法的,其签订的借款合同当为无效合同,法律不予保护。至于是否犯罪,要看其是否违反了刑法的有关规定。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只有实施了刑法明文规定的犯罪行为且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才能成立犯罪。例如,司法实践中,公司企业的大量挪用型犯罪是以借贷形式体现的。如果是合法的借贷,就不能是未经董事会同意的公司工作人员的擅自所为,也不能是为谋取个人利益的借贷,否则就有触犯刑律的问题。
在我国,较早对企事业单位间借贷合同的效力认定为1990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第四条第二项规定,以及1996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的批复》,上述解答和批复对企事业单位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均认定无效,依据也较为笼统,皆为“违反有关金融法规”。
但在我国,明确禁止企事业单位间借贷仅有中国人民银行1996 年制定的《贷款通则》,其第二十一条规定:“贷款人必须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由于此前我国民事法律对企事业单位间借贷合同的效力规定不够明确,上述解答和批复曾一度影响了司法实践,导致实践中此类借贷合同往往被认定为无效。
我认为,企事业单位间的借贷合同应属于民事合同,在1999 年我国颁布了合同法以后,对企事业单位间借贷合同的效力的认定,应遵循法律规定。合同法本着鼓励交易的原则,严格限制无效合同的认定条件。该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而《贷款通则》只是部门规章,到目前为止,尚无任何法律、金融法规明确禁止企事业单位间的借贷行为。就本案而言,借贷行为发生于企事业单位之间,从严格的法律层面上看,其借款合同是有效的,利息应归属于出借人并依法受到保护。
对于企业间借款行为的性质界定,传统观点和司法实践的做法都认为是违法的、无效的。事实上,对于企业间借款行为是否违法的问题,在目前国家法制三个层次———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中,并没有明确规定。
有明确禁止性规定的是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企业间借款行为如果违反《贷款通则》,则属违规;如果违反行政法规以上层级的规定则属违法;企业间违法借款只有在被刑法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才能认定为犯罪。
在目前,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只能通过银行的委托贷款来进行,通过银行中介,这类借款才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否则就是不妥的。
借钱做中间人的法律责任?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第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第四,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第五,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第六,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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