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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是赡养父母的法律依据 子女是赡养父母的法律依据吗

2023-07-18 18:35:56法律法规1

子女怎样赡养父母?

重男轻女的现象普遍存在的,尤其在偏远的地区更为严重,儿女平等在老一套习俗的影响下难以实现和认可,养儿防老也变成了最不靠谱的一句空话。

在过去,社会保障体系和计划生育政策没有实行以前,养儿防老比较现实,当时的生活水平条件也别无选择,防不防老都得靠儿子。如今社会不同了,最起码吃穿不愁,社会养老机构也非常健全,但凡有点儿积蓄的老人,安度晚年的生活基本是没问题的!

孝敬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且是国家法律所赋予的责任和义务。儿女继承权平等,赡养义务平等。有些老人受传统习俗影响,在选择养老归宿方面往往力排众议,家产随着棺材走,推倒一片穿天杨,留下一棵歪脖树。遇有不孝儿女,得了家产以后往往不忠不孝,老人晚年生活得不到保障,有苦难言。即便有其他儿女,在赡养协议面前也要上纲上线的,不能说人家不孝、不尽义务,怪也只能怪老人自己看走了眼,歪脖树没有选对,即使其它儿女不会坐视不理,但心中难免有想法,心不甘情不愿的。

赡养老人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伺候老人很难得到认可的。久病床前无孝子,日子久了谁也受不了的,受不了也得受,他养你小你养他老,就算报答吧也得尽到赡养义务。

报答你父母的养育之恩与家产没有关系。父母老了走不动了,在人世间弥留之际,多挤出一些时间陪伴陪伴,不要等到白布盖上了再去哭天喊地的没有用,活着不孝死了乱叫的搞形式主义,养儿养女,并不是为了几套孝服几对花圈。孝敬老人不能等,子欲养而亲不待的!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责任事例?

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应附加任何条件。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等权利。父母对个人财产享有充分的自主分配权,不管是出售还是赠与,子女无权干涉;成年子女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基本案情

  刘某向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起诉称:刘某及其丈夫罗某,育有三女一子,即罗某甲、罗某乙、罗某丙及罗某丁。罗某于2020年10月24日去世,现在只有84岁的刘某一人生活,因刘某身体不好需要陪护。鉴于之前罗某甲、罗某乙、罗某丙、罗某丁对刘某及罗某的态度,及罗某住院期间子女不管不问的情形,刘某要求罗某甲、罗某乙、罗某丙、罗某丁尽赡养义务,但不要求他们近身照顾,请求判令罗某甲、罗某乙、罗某丙、罗某丁每月支付刘某赡养费1200元(该费用包括生活费、护工费,不包括医疗费,医疗费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诉讼费由罗某甲、罗某乙、罗某丙、罗某丁承担。

  罗某甲、罗某乙、罗某丙辩称:姊妹三人尽心照料父母的生活,父母却在房产、养老问题上采取了双重标准,将房产按传统传给儿子,养老却按法律让子女均摊。罗某丁分得了房子,理应承担主要赡养义务。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刘某、罗某夫妇生有三女一子即罗某甲、罗某乙、罗某丙、罗某丁。罗某于2020年10月24日去世。刘某患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等多种疾病。诉前,济南市莱芜区阳光大姐家政有限公司照顾刘某的生活起居并收取3个月服务费用8280元,合2760元/月。

  裁判结果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判决:一、罗某甲、罗某乙、罗某丙、罗某丁自2021年1月起每人每月支付刘某生活费及护理费800元(判决生效之月前的生活费及护理费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其余生活费及护理费自判决生效之月起于每月28日前支付);二、驳回刘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作出后,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子女轮流赡养父母好吗?

我86岁,有三个特别有出息的儿子,因为一个决定,他们对我心生怨恨,都不肯给我养老,还差点饿死我。

我是林大爷,我有三个儿子,都说养儿防老,可如今我倒是希望有个女儿,不像如今过得这般凄凉。

年轻的时候,我在广州的一家工厂打工,赚了点钱,后来回老家建了两层楼。

虽说没怎么装修,但在里面住着还是舒服的,毕竟是自己的家。

后来年纪大了,身体一日不如一日,我就没出去打工了,就在家里种点农活、偶尔出去做临时工养活家人。

家里的三个小子还算听话,一放学回家就会帮忙干家务活,老婆白天也会出去打点零工,晚上才回来。

虽说家里没什么钱,但有三个儿子,有楼房住,一家子也都在一起,我觉得这是很幸福的事情。

只要等孩子们长大了,我们的好日子就来了,因此,我特别看不起那些只有女儿的家庭。

我有个邻居,因为老婆身体的问题,只生了一个女儿就没再要孩子了。

在农村,你要是没儿子的话,会被人在后面戳脊梁骨的,说以后没人给你养老。

可我那邻居夫妻俩感情特别好,别人说什么都不听。

因为我们的关系还算不错,我劝他为了以后着想,干脆离婚算了,再找一个能生的。

结果呢,他反倒给我甩脸色,说自己不是那种重男轻女的人。

唉,他可真傻,年轻时候的情情爱爱有什么用,老了没儿子帮衬哪能行呢,女儿始终要嫁出去的。

后来我想了下,直接劝他离婚,确实有些不地道。

于是我又给他出主意,让他带老婆去大医院瞧瞧。

说不定能生个儿子出来呢,或者去抱养个也行呀。

可他统统都不理会,还对我说:“我们就这么一个女儿,要把最好的一切都给她。至于以后,看命吧。

更何况,我们有手有脚的,要孩子也不是为了养老。”我听了后摇摇头,这人没救了。

在回去的路上,我想到自己的三个儿子,感到特别自豪,于是去市场买了一些肉,还有孩子们的零食。

老婆见我拿了那么多东西回来,打趣地说:“呦,这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今天是什么好日子?你怎么出去走了一圈,就买了那么多东西回来?”

三个儿子早在看到零食后,就一拥而上,把零食瓜分了。

我故作神秘地说:“你懂什么,老子今天心情好。”说完也不等老婆追问,就悠哉游哉地看电视去了。

日子就这样一直平淡无奇地过着。

渐渐地,儿子们都到了成家立业的年龄,这本来是好事。

可问题是家里只有两层自建房。

我们夫妻俩平时住在一楼,旁边还有一个客房,一个杂物间。

三个儿子住在二楼,以及一间客房。

可儿子如今都大了,不可能三个儿子都住在家里,这自建房我们自然是要给老大的,让他给我们夫妻养老。

老二老三结婚后人口多了起来,就不方便住在家里了,肯定得自己在外建房或买房。

家里存款不多,也就10万左右。

心里做好决定之后,我对孩子们说:“以后呢,我们跟着老大过,这房子自然是留给他的。

老二老三结婚后得住在外面,不然家里也住不下那么多人。

你们也别说我偏心,在村里,家家户户的孩子都是这样分配的。” 我看了下老大脸上欣喜的笑容,老二老三一个苦笑,一个不忿,心里有点难受。

但没办法,家底这么薄,只能这样分。

接着,我又说:“老二老三在外建房都需要一点启动资金,你们兄弟俩就一人拿5万。

至于老大,房子给你了,那点钱,你就不要跟两个弟弟争了,这没问题吧。” 这回轮到老大没什么好脸色了,但碍于我的威严,他也没反对。

还笑着说:“没问题,这样分配挺好的。再说我是长子,要承担更多的责任。”

听完老大的发言,我感到很欣慰。

至于娶老婆,那就靠他们各自的本事了,反正我是没有能力再提供任何帮助的。

之后我干活更加卖力了,毕竟所有存款都分出去了,孩子们马上要结婚生子了,哪哪都缺钱。

却没想到,当时的财产分配让孩子们心里都有了芥蒂,个个都觉得我偏心。

几年过后,三个孩子已经娶妻生子。

老三比较厉害,找了个家境好的姑娘,在岳父家的帮助下,在外面买了房子。

老二在村里的另一头也盖起了新房子,还是三层高的。

老大的事业也是搞得风生水起,还在村里建起了小洋楼,看上去非常气派。

不过我很少去他那住,只是在他们入住新房的时候,进去看了下。

那会我才知道房子还可以弄得这么漂亮,脚都不知道往哪放了。

虽说三个孩子没住在家里,都有了自己的新房子。

但我还是很开心,说明他们很有出息。

那段时间,我和老婆在村里走路都带风,特别享受邻居们羡慕的眼神。

可惜好景不长,老婆子没跟我享几年福,就先走了。

此时,我才明白老来伴的意思。自从老婆子走后,我的身体也越来越差了,平时都没个说话的人,三个儿子有出息又有什么用?

他们各自有自己的家,哪还会管我这个糟老头子。

也不知这三兄弟怎么商量的,因为老三在外面不方便,所以,我轮流在老大和老二家吃住一个月。

外人看着很风光,可其中的苦楚只有我自己知道,两个儿媳都不喜欢我。

她们嫌弃我不讲卫生、上厕所没冲干净、口气很臭、身上有很明显的老人味、口味跟他们不一样等等,总有各种理由讨厌我。

刚开始儿子还会站在我这边。

后来不知道儿媳给他们吹了什么枕边风,两个儿子对于我的境遇,完全当没看到。

无论是老大家,还是老二家,我住得一点都不开心。

他们虽然房子很漂亮,但我是不能住在楼上的。

儿子在一楼的杂物间给我搭了个小床,这让我很不爽,有种寄人篱下的感觉。

这不敢碰,那不敢说,过得非常心累。

我有些想念老房子了,还是自己一个人住比较舒服。

可是我年纪大了,也没几年了,一分钱都挣不到了,不靠儿子养活,怎么办呢?

后来两个儿媳妇也闹矛盾了,还牵扯到了我。

我已经在大儿子家住了一个多月了,本该是轮到老二家的。

可他们以自己要出去游玩、家里没人为借口,不管我了。

老大也是个狠心的,居然任由他媳妇欺负我,把我赶回了家里。

我打电话给老三,向他哭诉。

他却说我自己太远了,没时间,也赶不回来,让我去找那两个不孝子。

那段时间,要不是邻居看不下去,拿了点吃的给我。

说不定,我早就被饿死了。

此时,我倒是羡慕有个女儿的。

听说我那只有一个女儿的邻居,他们夫妻俩就过得很舒服。

女儿结婚后,在同一个小区买了房子给他们住,二老跟过去享福了。

也不知道我前世造了什么孽,三个儿子都如此不孝、如此狠心,不管老父亲了。

每每想到此处,心里就很难过。

@纸糖人,听完林大爷的讲述,很同情你。

三个儿子如此不孝,这在农村也是很少见的。

无论你当初财产是否分配不当,都不是他们不孝的理由。在农村,几个儿子轮流给父母养老很正常。

可在父母看来却很寒心,自己能单独养大那么多孩子,可孩子却不肯单独给他们养老。

必须是每家养一段时间,分开来养。到了时间,就必须得去下一家,不然他们会觉得自己压力大,付出比其他人多,不公平。

把父母像个皮球一样踢来踢去,父母根本就没有自主权。轮流式养老,儿女轻松老人难受。

哪个都不是自己的家,他们都是客人。

那颗心也一直是飘着的,就像一个无家可归的可怜人。朋友们,你要是林大爷,会怎么办呢?

对于这种轮流式养老,你们认同吗?欢迎在下方留言、讨论、分享。

子女赡养父母费用标准?

赡养费的计算。

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韩国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吗?

首先 赡养父母这件事情 ,无论什么国家人种往往都是社会共识和法律要求。

当然 具体的经济条件,和个人处理是自己的事 。

一般只有以下两种情况才可以免除这种义务 :

首先是遗弃父母并没有尽到抚养的责任

其次是严重的虐待 ,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害

为什么要坚持子女赡养父母 父母抚育子女的美德?

这是 中华民族的美德。 是几千年,甚至是上万年传承下来了 我们也要继续传承下去,不要丢了这样的美德。。

哪些国家子女需要赡养父母?

在东亚的国家,日本 中国 韩国,受儒家文化影响的影响,将讲究孝道,会在父母年老时赡养父母,给父母做饭,带父母去医院看病,每年过年过节的时候会去看望父母,给父母送礼品 送保健品,希望父母健康长寿,父母住院了都会去陪护,父母养育我们,我们一定要好好孝敬父母。

赡养父母和子女教育扣除比例?

赡养父母扣除最多是2000,如果你是独生子女就可以扣除2000,如果非独生子女,需要自行协商每个人的扣除金额,合计不能超过2000,但是每个人也不能超过1000,只能是自己的父母,或者是父母已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子女教育扣除1000,可以一方扣除,或者每人500每个月。

法律规定子女赡养父母时,子女需要多大开始?

养父母是子女必须履行的义务,这义务并没有任何年龄限制。

1、父母60岁以上或没有生活能力时或者子女有独立经济能力时,子女要承担赡养责任.

2、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3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4、老年人有权依法处分个人的财产,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 5、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6、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等等.

2020新民法典子女赡养父母规定?

一、民法典中子女赡养父母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等方面。

一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二是,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三是,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四是,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二、不尽赡养义务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1、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于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权利。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成年子女如果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利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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